9月20日早上8点09分,王浩新收到秦皇岛中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发来的语音。前一天下午五点多,他打电话问过户,没人接。隔了一夜,语音里的语气很笃定:“兄弟,问了问了,这两天太忙了,都是忙着过户的。你这个得十月份左右,快的话‘十一’之前,慢的话十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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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不放心,追问:“能不能先把绿本发来?”对方回绝,说绿本统一在秦皇岛总公司保管,等补贴到账,第一时间邮寄。
据凤凰网《风暴眼》报道,四天后,这名销售的微信悄悄改了名,用于引流的抖音账号直接注销。王浩新这才明白,那条关于“十月”的语音,不是进度说明,是拖延时间。
如果把这台比亚迪汉拆开看,它有三个主人:绿本上的张程,抵押登记里的银行,以及握着钥匙的王浩新。三个人都以为自己在拥有一辆车,实际上,他们各自拥有的,只是这辆车的一部分权利。
这不是一桩普通的“一车二卖”。它更像一套被精心设计的套利结构:用低价吸引全款,用背债人套取贷款,用时间掩盖权利冲突,再用新客资金维持旧客月供。直到新增客源停止,游戏结束。
王浩新26岁,河南安阳人,结婚刚两年,孩子一岁多,经常要接送孩子打疫苗。他想买一台好点的车,一步到位。
5个月前,他驱车550多公里赶到秦皇岛,在中巅汽贸花13.5万元,全款提走一台比亚迪汉。这个价格,比他在本地4S店问到的报价便宜近2万元。
“毕竟是普通家庭,条件本就不宽裕,能省一笔钱也好。”他对凤凰网《风暴眼》的记者说。
销售给他的解释是,车都是出库不超过半个月的全新车,只是需要等原车主拿到以旧换新补贴,才能办理过户。他签下的合同里,标注的最晚过户时间是2027年6月2日。
合同里还有一条“车辆回收条款”。销售举例:如果到期你想卖车,外面车商报价五万,公司愿意出六万收购。王浩新由此更觉得,这家公司会一直做下去。
为了这台车,他掏空了积蓄,又四处借钱,至今背着20万元左右的债。他还专门去比亚迪4S店做了首保。
他不知道的是,绿本上写的根本不是他的名字。
在正常交易里,低价通常来自效率提升、渠道让利或库存压力。但这里的低价,来自另一种东西——金融套利。13.5万元不是车的真实折扣,而是风险的报价。合同把过户时间推到2027年,意味着王浩新买到的不是一辆立刻属于他的车,而是一个“未来某个时刻可能属于他”的承诺。
绿本上的名字是另一个陌生人,叫张程。
张程也是被人牵线找到的。他原本有一辆旧五菱宏光,卖掉之后,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买下这台比亚迪汉。中巅向他承诺:2000多元的月供由公司支付,一年即可还清;另外,一次性付给他以旧换新国补1.8万元。
他觉得这买卖划算。
如今公司跑路,他手里还有13万元左右的欠款没还。合同虽然在手,未来的征信问题让他隐隐担忧。
王浩新和张程,一个付了全款、握着钥匙,一个签了贷款、挂着名字。两人素不相识,却共同“拥有”同一台车。
而在这台车的档案里,还压着第三方的权利——银行的抵押登记。贷款一天不结清,抵押就一天不解除,车就一天过不了户。
这就是“一车二卖”最核心的结构:法律上的名字属于背债人,担保权益属于金融机构,物理上的车和钥匙在全款车主手里。三方都以为自己拿到了完整的东西,实际上各拿到了三分之一。
一台车,被拆成了三份权利:登记名义、抵押权益、实际占有。每一份都能单独融资,每一份都能单独出售,只要它们不在同一时间相遇。
把三分之一拼成“完整”,需要的是时间。而时间,恰恰是商家唯一出售的东西。
张程被告知“一年还清”;张育象2025年10月接触时,销售说过户需要6到13个月;王浩新的合同最晚过户日,写在2027年6月2日。
在这些月份里,同一台车完成了两笔融资:金融机构放出的贷款,直接打进汽贸公司账户;购车人的全款,同样打进汽贸公司账户。
据凤凰网《风暴眼》梳理,公司只用新客户流入的资金,偿还前期车辆的月供、支付销售提成。一旦新增客源减少、缺口撑不住,资金链立即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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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典型的资金池逻辑,用新增负债覆盖存量利息,用后来者的钱兑现前者的等待。只要速度足够快,所有权利冲突都可以被推迟;只要时间足够长,所有人都会以为问题终将解决。
卷入的车和人,远不止王浩新、张程这一对。
张万象全款6.6万元买了一台吉利。9月20日晚7点半,销售忽然发来消息:“今天没开工资,同事说出问题了,能去公司抓紧去。”
陈金龙全款10万多元买了比亚迪宋Pro。爆雷后查到,登记原车主是唐山滦南县人,车上还有11万元贷款没还。
还有山东济南一位购车人,全款14.5万元买了准新丰田凯美瑞——这是他的结婚用车。他联系到对应的背债人,对方是一名63岁的老农民,患有脑梗、心脏病,没有财产和退休金,却贷出了连本带利16.5万元。老人说,自己“只同意代签和收验证码”,其余都是经办人和财务一手操作。
“背债人里,基本都是岁数大的,60岁、80岁,有的人没有工作,不知道贷款是怎么给他们放的。”王浩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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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写的是过户,现实压着的是抵押。合同写的是违约金,现实里公司已经失联。
直到现在涉事人数并没有权威的总金额数字,但根据财新报道初步估算受害者超千名,随着消息发酵,报案规模可能继续扩大;多位购车人自己则估计“涉案车辆和受害人数大概达到一两千”。财新报道还提到,多家银行和车企金融公司卷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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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涉事公司已涉嫌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但最让全款车主绝望的,是法律上的权利顺位。
据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同武解释,车辆已交付给购车人,购车人在民事上已取得所有权,只是没有过户登记;但这个所有权不能对抗已经登记的、善意的抵押权人。贷款逾期后,金融机构有权依法拖车、申请法院拍卖并优先受偿。
这意味着,付了全款、天天开着车的人,在受偿顺序里反而排在最后。
当然,购车人可以向办案机关申报被害人身份、要求追缴赃款赃物,车辆拍卖后剩余款项可予返还;也可以起诉公司和实控人,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车款。而背债人若在金融机构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起诉,需先行偿还贷款,再依据协议向公司追偿——“前提是公司还有财产可供执行”。
他同时提示了另一种风险,背债人若事前明知、配合虚构购车用途骗取贷款并收取好处费,可能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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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这辆车,真正被反复出售的,其实是不同环节的“等待”:等补贴落地,等贷款结清,等过户完成。
商家要做的,只是让登记名义、抵押权益和实际占有在足够长的时间里互不见面。
在这段时间里,金融机构相信贷款有车作抵押,购车人相信全款买到了车,背债人相信公司会替他还月供。每个人都拿到了一份合同,以为自己站在安全的位置。直到资金链断裂,三份权利同时醒来,才发现它们指向的是同一台车。
最后说几句掏心的话,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车,一定有坑;不能立刻过户的车,再便宜也别碰;合同写得再周全,不如绿本握在自己手里。
王浩新说过一句话:“但凡我提前知道这台车背着贷款,正常人都不可能全款购买。”
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在一笔交易里,权属真相不该依赖消费者的运气去拼凑。
一辆车可以有三个主人,但一份合同不可能有三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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