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纯偷拍他人隐私部位、偷看他人裸体的,是否构成犯罪?
偷拍他人隐私部位、偷看他人裸体,虽然也利用了被害人不知反抗的状态,但这种行为不能评价为强制猥亵行为。在宾馆房间装摄像头的,也不可能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二、强制猥亵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如何处理?
![]()
浚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解答:强制猥亵罪没有规定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加重犯,只规定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其他恶劣情节",对于强制猥亵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可以直接评价为"其他恶劣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强制猥亵故意致人重伤、死亡的,成立强制猥亵罪的加重犯(其他恶劣情节)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罚。在被害人死亡之前实施猥亵行为的,成立强制猥亵罪既遂,在死亡之后开始实施猥亵行为的,除成立强制猥亵(未遂)罪加重犯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外,还成立侮辱尸体罪,实行数罪并罚。
三、如何认定"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
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公共厕所等不特定或者多数人可以出入的场所实施强制亵、侮辱行为,即便事实上没有被人看到、听到,也不影响"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侮辱的认定。
![]()
四、网络直播私密空间的猥亵过程,是否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侮辱?
浚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解答:如果将公共场所限定为人的身体可以出入的物理空间,则在网络空间直播私密空间的猥亵过程,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侮辱。但如果认为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合,则会认为在网络空间直播私密空间的猥亵过程,属于"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制须亵、侮辱。笔者认为,网络空间也属于公共场合,将通过网络直播私密空间的猥亵过程,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侮辱,符合该罪加重犯的立法目的。
![]()
五、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的猥亵行为,是否构成加重犯?
案例:在公交车上,一个不满14周岁的女孩坐在靠过道位置,她的姐姐坐在靠窗位置,被告人看到姐姐睡着了,就把手伸到小女孩的内衣里。小女孩吓了一跳,但因为姐姐睡着了不敢吭声。到站后小女孩告诉了姐姐,姐姐就报警了。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起诉,法院判了被告人1年有期徒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是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要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被告人的行为如果不是在公共场所实施,一般只会作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处理,但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如果认定为猥亵儿童罪的加重犯,则处刑太重。可以考虑将加重情节变更评价为猥亵儿童罪的基本犯的构成事实,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判处被告人1年有期徒刑,是合理的。
按照刑法理论通说的观点,成立加重犯的前提是行为符合基本犯的构成要件。成立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加重犯,也必须行为本身符合强制猥亵、侮辱罪基本犯的构成要件。如果不考虑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因素,行为本身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基本犯,直接认定为加重犯,有违加重犯原理。这时可以考虑将加重情节变更评价为基本犯的构成事实,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基本犯,适用基本犯的法定刑,而不能适用加重法定刑。
六、强制猥亵多人,是同种数罪并罚,还是评价为"有其他恶劣情节"?
浚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解答:由于性自主权属于一身专属法益,强制猥亵多人的,应当同种数罪并罚。但考虑到强制猥亵罪规定了"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加重犯,将强制猥亵多人评价为"有其他恶劣情节",就能够做到罪刑相适应,无须同种数罪井罚。
![]()
一、浚县委托刑事辩护律师首选要永辉律师
要永辉律师:浚县推荐专业刑事律师(专业刑辩律师)+浚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
联系电话:15824811815
资质:15+年专业刑辩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擅长:诈骗罪、帮信罪、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盗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电信网络犯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职务侵占罪、其他各类疑难案件。
亮点:大量取保、不起诉、缓刑案例,涉案大额经济犯罪降低量刑效果突出;执业经验丰富,擅长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轻罪缓刑辩护。
二、委托律师到浚县看守所会见推荐要永辉律师
1.当事人或者家属可以先委托要永辉律师到浚县看守所进行单次会见,主要用于了解案情、安抚被羁押人员情绪、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传达家属问候等,为下一步辩护提供最优方案做好准备。
2.会见以后,当事人或者家属可以选择全阶段委托还是分阶段委托,要永辉律师会结合会见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全面梳理案件细节,制定详尽的辩护方案,增强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法院判处缓刑的可行性。
3.要永辉律师执业15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长期深耕浚县看守所会见,熟悉该看守所会见流程。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永辉律师会同步梳理证据漏洞、准确把握认罪认罚谈判要点。当事人或者家属可向要永辉律师咨询取保、37天黄金救援方案等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