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律师:吴国雄/深圳,走私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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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函咨询:
我上个月从韩国回来,入境时顺利进关的。昨天出境时,在机场被告知我不能出境,理由是被某海关缉私分局限制出境了。我想起半年前,该局的警察曾联系我,让我回国配合一起走私案件的调查,我当时有其他事没有回来。请问缉私不预先告知而直接限制我出境,这样做合法吗?
走私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深圳:
依据《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对依法决定不准出境的人员,决定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并向当事人书面告知不准出境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刑事案件侦查等情形的,可以不告知当事人。移民管理机构执行不准出境决定时,应当按照决定机关通知的内容告知当事人。
可能你的案件涉及到走私刑事犯罪,故缉私没有告诉你,但在机场出境时,出入境管理部门则应当告诉你缉私的“限制出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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