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微信上发我一段视频,其中有句话就是:这个事情必须有人负责!上面的任务就是要找出这个负责的人。
当然这个场景基本就是出了事故之后(现在也可能发生在隐患发现之后),出了事,基层的人都很紧张,他们一方面想尽可能地压低影响,尽可能地控制事故后果,另一方面,又在时刻担心:这次会不会追究到我的头上来?
出了事就要追责,或者有了隐患就要追责,这种思维有其合理性,同时在执行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其合理性或许是这样几点:
第一,权责对等。 你坐在这个岗位上,拿了这份权力,签了那份责任书,出了事就得担着。比如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脱岗、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长期不履职,执法监管人员放任不管,那么不追责,就是对守规矩者的不公。
第二,以儆效尤。 不追责,违规成本就是零。一家养老机构疏散通道常年上锁没人管、动火作业没人审批就开焊,一个监管人员天天躺在家里不去现场检查执法,如果出了事不追究,下次照样有人敢锁、敢焊、敢躺平。追责的威慑力,是安全底线最后的护栏。
第三,倒逼整改。 很多时候,"有人要负责"这把刀架上来,那些平时没人愿意碰的系统性漏洞——老旧线路、先天不足的疏散条件、形同虚设的维保、躺平式的执法——才会被真正摆上桌面去解决。
第四,对逝者的交代。 遇难者家属、社会公众要一个说法,这是底线正义。没有追责的事故报告,再漂亮的"直接原因"也安抚不了人心。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在于这样几点:
这个事情必须要有人负责,这句话一旦被简化成"出了事就找个人顶罪",就会走向反面,离安全越来越远:
一是用结果倒推过错。 只要出了事,不管你是怎么干的,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都得背锅。基层(单位)本来就资源(人和钱)有限,上面(标准规范)安排的任务又多,根本干不完,所以,再好的想法、再高的要求,如果没办法落地见效,那就是不符合实际,硬拿标准卡现实,这办法不行。
二是免责证据代替安全提升。 我们反复见过:一次追责过后,资料齐了、签字全了,可下次同类事故照样来。原因很直白——追责没有产出安全提升,只产出了"我没责任"的证据。 基层把精力花在做厚台账、留痕自保上,真正危险的地方反而没人盯着。
三是只查点位、不查体系。 在问责过程中,套话式的间接原因,直接原因锁定一两个人顶罪,可事故真正根子上的体系问题、能真正落地的机制没人动。这就叫"抓了一个背锅侠,留下一整套病灶"。
关于追责的几点建议:
责任要追,但重在完善体系。 不能只盯着几个具体的人不放,要把制约这件事的体系、机制建立完善起来;
把"尽职"和"失职"分开。 该做的都做到了还出事,那是风险世界的常态,不应追责;该做没做、玩忽职守,才该精准问责。尽职免责不是放纵,是让追责的子弹打在真正该打的人身上。
守住刑事门槛,各归各位。 党纪政纪、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是三档不同的尺子,追究要适度,要科学公正。
追责的终点,是机制不再制造同类事故(隐患)。好的追责,标志不是"几人受处分",而是同类隐患有没有真的减少,事故有没有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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