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要求12345与110高效联动。
文件写得很清楚,目的也很明确:不要再让生活琐事挤占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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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是好事。基层派出所的非警务警情占比长期在30%以上,有些地方到50%。能转出去,110的负担就轻了,派出所的民警也能腾出手来干该干的事。
民警不是不愿意处理群众的事,是法定职责摆在那里,该干的事干不完。刑事案件的侦办、治安案件的查处、社区防范的巡查、交通秩序的维护,这些才是公安的本职。
把非警务的事腾出去,民警才能把精力放在真正需要警察的地方。
但实际运转中,工单转了一圈,事情没人办,最后又回到了派出所。
问题出在哪?不在政策方向上,在落地的最后一环上。
110接到不属于警务范围的警情,转给12345。这一步技术上不难,几秒钟的事。系统里点一下,工单就过去了。
但12345接收以后,要分派给对应的职能部门。消费纠纷找市场监管局,劳资纠纷找人社局,物业纠纷找住建部门,噪声投诉找环保。
每个部门都有上班时间、有流程、有人手配置。12345是全天候运行的,但承接部门不一定。
晚上八点的消费纠纷工单转到市场监管局,那边第二天才看到。周六的物业纠纷转到住建部门,下周一才有人处理。节假日就更不用说了,大多数职能部门放假,12345照常接单但派不下去。
群众等了一晚上没回音,又拨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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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在系统里转了一圈,人还是回到派出所门口。
民警到场一看,还是之前那个非警务问题。能做的是告诉群众已经转给12345了,请耐心等待。群众说等过了,没人联系。民警说这个不归公安管。群众说那你来干什么。
转了几圈,问题还在原地。
不是12345不作为,是承接部门的响应速度跟不上。联动机制要求的是高效,但高效的前提是接收端有人接。110是24小时在线的,12345也可以24小时接听,但分派下去以后,链条到了职能部门那一环就可能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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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发出去了,接收的人还没上班。这不是哪个部门的问题,是整个联动链条的时间差问题。
联动机制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职能部门签收了工单,但有没有实际处理?
12345的考核体系催着各部门签收回复。工单来了,多长时间内签收、多长时间内回复、多长时间内办结,都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但签收和处置之间有空隙。
有些部门签收了,回复了"已联系当事人"。
但实际有没有解决问题?不一定。
有些工单回复了"已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系统里显示办结了。但群众的问题还在,纠纷还在,只是工单在系统里画了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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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不满意,再打110。
110一看又有警情了,还是派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到场,发现还是之前那个非警务问题,上次已经来过了。这次来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事情确实不归公安管,但群众就在现场等着。
系统上的"办结"和群众心里的"办结"不是一回事。
考核看的是回复率、签收率、办结率。这些数字可以很漂亮。但如果签收率百分之百、办结率百分之九十八,群众还在反复报警,这些数字就没有实际意义。
数字好看不等于基层好过。真正的减负不是看转出了多少工单、签收了多少件,看的是派出所的出警量有没有下降、民警的休息时间有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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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联动的前提是闭环。工单转出去以后,由谁接收、多久处理、处理结果是什么、群众满不满意、不满意怎么办,这一整套链条必须完整。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转接机制有了,但反馈闭环不完整。
110转出工单后,不知道12345那边处理了没有。12345派给职能部门后,不知道处理了没有。职能部门回复了"已办结",但群众到底满意没有,没有人回头问一句。
群众等不到结果,又打110。110又派给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到场,发现还是之前那个非警务问题。
转了一圈,兜底的还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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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转走只要几秒,但责任没有跟着转走。转出去的是工单编号,兜回来的是现场处置。
民警到场以后,面对的还是那个消费纠纷、那个物业矛盾、那个噪声投诉。该解决的事一件没少,只是中间多了一次12345的转办记录。这条记录在系统里看起来很漂亮,但对于在现场处置的民警来说,没有任何实质帮助。
联动机制要真正生效,不在于转了多少工单,在于转出去的事有没有人接、有没有人办、办了之后群众还会不会再打110。
三个环节缺一个,闭环就没有形成。没有闭环的联动,就是把推诿换了一种体面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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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的方向没有错,12345与110联动也是对的。错在落地差了一环。
转出去的电话号码回来了,转出去的责任没有回来。
签收率再高,事情没办,等于零。办结率再好看,群众又拨了110,等于白转。
真正的联动不是工单在系统里转一圈,是事情在现实中有人接、有人办、有人给群众一个交代。
什么时候派出所的出警量降下来了,联动的效果才算真正落地了。在那之前,工单转得再快,派出所的值班台前电话还是会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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