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21世纪了,还发生这种事,实在不应该。
前几天,一个空乘,在满舱乘客面前,跪了。
故事的发生,是这样的,在东航飞机上,因为过道狭窄,欧某某正在睡觉,空姐推着发饮料的小推车,不小心碰到了欧某某“尊贵”的胳膊。
手肘轻轻碰一下,人没出血,没肿;空姐当场就道了歉,但欧某仍然咆哮,最后空姐被迫下跪,欧某还不消停,就为一句"道歉来得慢",跪了两三次,跪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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讽刺的是,落地后医护上机一查:欧某无明显外伤,不用处理,让你那位"大老板",自己走下飞机走了。
哪有这么欺负人的,舆论哗然。
9月30日,东航通报:旅客情绪激动、言辞过激,乘务员"受到惊吓",通篇没提"下跪"两个字,被网友骂惨了。
10月3日,东航终于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最新通报里写了:旅客欧某某的行为,涉嫌扰乱民用航空器内秩序,严重侵害公司员工人格尊严和履职权益。
从"受到惊吓",到"人格尊严";从息事宁人,到直接报案,一个公司肯为一线员工站出来,这一步终于走对了。
回头看,那位欧大老板,当初在舱里横着走,如今,该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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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空姐是搞服务业的,顾客是上帝,她被旅客发脾气,不是应该的吗?
这里的核心逻辑是:做好服务,不等于就得被侮辱人格。
鉴叔先把"服务"这两个字掰开,给大家论论理吧。
说到底,人格,不是服务的一部分,是服务的前提。
服务,卖的是劳动和技能,不是卖人。你买一张机票,买到的是安全、准时、被妥帖照顾。
可你如果想对一个活人颐指气使,哪怕你是董事长,哪怕你坐头等舱,这份权力,从来没写在票面上。
一个跪着的空乘,能做好安全演示吗?能冷静处理突发吗?能在一万米高空给你托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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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一个被折了腰的人,没法给别人撑腰,你以为你在享受服务,其实伤害,是你自己那趟航班的安全底线。
还有人说,服务就包括给顾客提供"情绪价值"啊,给顾客跪一跪,也是情绪价值的一部分,给了钱,就得给顾客当情绪垃圾桶。
鉴叔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把"情绪价值"理解歪了,理解成"情绪让渡"了。
第一条:微笑可以,跪着不行。
微笑、耐心、语气温和,这是职业规范,是分内;跪、辱骂、人格羞辱,这叫越界。
规范有价,人格无价!
第二条:可以共情,不必屈从。
乘客着急委屈,乘务员理解你、安抚你,这叫共情,是专业的温度。
可你要她认一件她没做的错、受一份她不该受的辱——那不叫共情,叫屈从,服务业不需要屈从。
第三条:情绪劳动的边界,不能靠考核来强迫。
有前乘务员透露:有的航司规定,一个乘务组每季度投诉不能超过5条;被投诉了,不管谁对谁错,先扣分,轻则写检查,重则降级、停飞。
鉴叔我觉得这个规定太苛刻了,投诉首先得分清是非曲直,一投诉就不分青红皂白,惩罚空姐,这样就会让情绪劳动就从"我愿意对你好",变成了"我不敢不对你好"。
还记1959年,刘主席接见掏粪工人时传祥,握着他的手说:你掏大粪是人民的勤务员,我当主席也是人民的勤务员,这只是分工的不同。
那还是1959年,60多年后的今天,一张机票,更不应该卖出了让人下跪的特权。
说到这里,如果有人还觉得,花钱让别人跪着是理所当然,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下一个跪下的人——今天的她,明天可能就是你。
所以,东航这次报的案,报的不只是一个乘客,而那位开始慌了的老板,这回该明白一件事:
都21世纪了,不是你有钱,就可以横着走,只有你尊重别人,别人才尊重你,
钱可以买来优质服务,但让人失去人格、逼人下跪,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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