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头盔!戴头盔!一定要戴头盔!
我有个学生,也是在学校,下坡时撞上了从胡同里蹿出来的小汽车。当时他急着去接人,速度有点快,又是下坡,等看到小汽车的时候已经没反应时间刹车了。
最后撞到小汽车的车头,连人家牌子都给撞掉了。
等他缓过神的时候,已经被晨练的老爷爷老奶奶搀扶到路牙上坐着了。
手臂和大腿大面积擦伤,头盔被摔裂了,电瓶车都快散架了。
好在后来去医院检查,全身上下都是外部擦伤,没有内伤,脑子好好的,连脑震荡都没有。
那个摔裂的头盔,后来就被他挂在家里做纪念,时刻提醒他自己和家里人,骑电瓶车一定要戴头盔!
他也经常提醒我,导致我现在哪怕骑电瓶车去小区门口拿快递,都把头盔戴的好好的。
命大家都只有一条,一定要注意安全啊!
现在虽说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越来越多了,但谁也说不准是不是?
对了,他还告诉我,有一次他骑电瓶车回家,从小巷子里蹿出一辆电瓶车,是两个黑老外。这次他反应过来了,按了刹车,可是地上刚被洒水车洒了水,他直接侧翻了,一个滑铲溜到了路中间,好在路上没人,幸运的又只留下了擦伤。
我这学生真的命大,跟事件中的外卖小哥一样,他节假日还兼职跑过一段时间众包,他说有时候快超时了,真的会不受控制的加速。有一次他正加速跑,就低头看一眼推送的订单的时候,一俩电瓶车迎面从他身边擦了过去。他这才知道自己逆行了,心跳的贼快,感觉当时差一毫米就被撞了,如果真被撞了,他这逆行,得玩儿完。
后来,他就不跑众包了,我也跟他开玩笑,“就你这车技,还是老老实实上班吧!”
他说,车技再好我也不跑了,就算我控制得了自己,也控制不了别人啊!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祝大家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好了,我们回到学校里的这起交通意外事故。
海南琼台师范学院,一名读舞蹈专业的女生,今年四月在校内骑车去取快递,被一辆直行的电动车撞上车后轮,人倒地,后脑着地,颅内出血,抢救无效离世。
她母亲说,撞她的车是外卖商家改装的,车身重,冲劲大。
七月中旬,当地交警出具复核认定,女生、骑手,还有两辆违停汽车的车主,四方同等责任。
母亲说,她清楚女儿有错,但接受不了女儿和撞她的人“一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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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深圳新闻网 报道视频画面
我个人很理解这位母亲。
女儿刚走,就被告知她和肇事者承担一样的责任,这话换谁都接不住。
她其实没想替女儿开脱,女儿有过错她认,她过不去的是撞人的和被撞的被摆成了一样高。眼下她正通过检方,想以过失致人死亡追究骑手的刑事责任。
对肇事者,“同责”只是民事赔偿的一个起点。
对死者的家人,“同责”意味着女儿自己也要在赔偿里担一份。
这是法律文书图省事的写法,跟人品好坏没关系。
违停的车子,没碰到人,不等于没责任。
侵权法看的从来不是碰没碰,是你的行为有没有给事故腾出地方。
违停占道,压缩了通行空间,事故恰好发生在被挤出来的那道缝里,它就是原因之一。
真正被漏掉的,是那辆车。
撞她的,据母亲说,是外卖商家改装的电动车,车身重,冲劲大。
改装这件事,法律上的分量不轻。
现行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去年九月一日才落地,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电机功率都划了硬线,超了,车的属性就变了。
链条上,骑手是直接动手的人,提供或默许改装车的商家、动手改的门店,一个都跑不掉。
这种事不是头一回。
淮安有个十六岁的少年,家里出钱把电动车改到一百公里以上的时速,后来撞上护栏人没了。
法院认定他自己担主要责任,可改装店也没躲开,被判赔了二十多万。
谁把限速解开的,谁就得跟着负责。
盯着“死者同责”吵,不如顺着这条链子往上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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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媒体公开报道视频画面(据九派新闻报道)
按司法解释,死亡一人,要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才够刑事立案;负同等责任的话,得死亡三人以上才构成本罪。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校园里的路算不算“道路”,本身就是个分岔口。
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按道路管;封闭管理的内部区域,性质就不同,适用的罪名也跟着变。
这也是家属要绕到过失致人死亡上去的原因之一。
作为老师,我觉得校园安全这条线也值得关注。
校园管理,很多时候让人憋屈的不是没规定,而是规定躺在文件里。
我特意去对了一下时间线。
海南动手其实很早。2024年6月21日,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就联合发了《海南省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白纸黑字要求人车分流,教学区和学生活动区的路一律禁行,高校校内限速不得超过30公里/时。
同年12月18日,琼台师范学院自己也过了个《校园两轮骑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电动车得挂校内通行牌才能进。
制度不缺,缺的是把字变成护栏的那只手。
可母亲说,孩子是四月出的事,学校九月份开学才把电动车管理措施真正优化。
中间这几个月,取快递的那条动线照样人车混行,违停的车照样没人清,改装过的车照样能进校门。
规定2024年底就写好了,落地却比人命慢了半年。
这不是琼台一家的问题。
教育部办公厅2025年5月30日专门发了《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措辞一点不含糊,严禁无牌车、超标车、改装车进校。
海南大学更干脆,2024年10月起直接不再给学生办电动自行车通行证,校内骑行限速15公里/时。
上海同年也出了高校电动车管理指导意见,讲一校一策、一人一车一证。
方向清清楚楚,卡的就是执行。
很多学校的安全规定,平时只是墙上的字,出了人命才想起它该是地上的桩。
以上。
我是夏夏回来了。一名高校老师,深耕教育十数载。热切关注所有和学校教育有关的话题。如果您有和我一样或不一样的想法,欢迎和我交流。
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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