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古玩行的“眼力”与刑法的“刀锋”

0
分享至


——邱江案背后,一个行业千年行规的生死局


我是在跟杜家迁律师闲聊时听说邱江案件的。他接了很多在收藏圈的案件,让我羡慕不已。因为我业余爱好就是收藏,这个圈子里的很多事都如数家珍,怎么就没人找到代理案件呢?

杜律师这个人放荡不羁,但有才气,有时候才气混合着骚气,藏都藏不住。但是他办案还是很认真专业的。当时杜律师说如果这种案件被判有罪了,那古玩圈没法玩了。我当时觉得他这话说得有点重。现在看邱江案的相关报道和材料,才意识到这可能不是危言耸听,他说的可能是一个行业生死攸关的问题。

一、一个“打眼”故事,怎么就成了刑事诈骗?

先把事情捋清楚。

据大河报《看见》报道,南京古玩商韦某,在圈里不是一般人。公开信息显示,其参与某省收藏协会玉器委员会活动时被列为“著名收藏家、鉴赏家”。说白了,这是个在古玩行里浸淫多年、靠眼力吃饭靠“捡漏”发家的老玩家。

他花了805万元,从同行邱江(化名)手里买了两块“汉代出廓玉璧”。交易采用私下现金交割。成交半年后,韦某发现是现代仿品,于是报警。2024年11月,邱江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抓获,同年12月被批准逮捕;2025年6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向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6年6月,该案已一审第4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乍一听,805万买俩假货,卖的人不是诈骗是什么?但问题是,这个“乍一听”恰恰是刑事司法最容易掉进去的坑。

因为这里是古玩行。

古玩行有一条铁律,叫“买卖全凭眼力,真假各安天命”。还有一句话叫“打眼了活该,捡漏了运气”。听起来很糙,但这就是这个行业运转了上千年的基本规则。你花一百块买到值一千万的东西,卖家不能告你诈骗;你花一千万买到值一百块的东西,你也不能告卖家诈骗。这个规则看起来对买家不公平,但恰恰是这个规则,让古玩行业得以存在。

为什么?因为古玩交易的核心不是“商品”,是“判断”。一件东西的真伪、年代、价值,没有标准答案,没有说明书,没有售后三包。全凭买家自己的眼力、知识、经验和判断。这种交易形态,本质上和赌石、和风投、和艺术品拍卖是一回事——你买的是可能性,不是确定性。

如果买家看走眼了就能报警抓卖家,那古玩行第二天就可以关门了。因为古玩市场上“打眼”的比例,圈内公认高达百分之八九十甚至更高。你随便去潘家园走一圈,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东西都是仿品,但大家照样买得热火朝天。为什么?因为买的人知道自己可能打眼,卖的人也知道买的人知道自己可能打眼,这是一个双方都心知肚明的风险游戏。

现在问题来了:当这个游戏里的一个玩家,在输掉之后选择报警,刑事司法该不该介入?

辩护人的核心观点是:不该。而且理由极其扎实。

二、邱江自己花174万买了第三块玉,这是全案最硬的证据

这个案子里,有一个被公诉人严重低估的事实:邱江自己花了174万元,从夏丰年(化名)手里买了第三块“同款”玉璧。后来经南京博物院鉴定,上述4块玉璧均为现代仿品;第三方珠宝检测机构评估,第三块玉璧价值3800元。

174万买3800块的东西。

辩护人在法庭上说了一句很糙但很在理的话:如果邱江明知是假的,还花174万去买,那只有一种可能——他是智障。但检方可以说邱江是坏种,不能说他是智障。

这个逻辑,公诉人一直没有正面回应。他们在庭审中试图解释,说邱江买这块玉是为了卖给韦某。但这个解释被辩护人一句话就回去了:他是代卖的,代卖的意思是他卖掉之后再把款项给夏丰年,他何必自己买断?万一韦某不买呢?如果他明知是假的,他何必冒这个险?

更关键的是,据大河报报道,第三块同系列玉璧曾被带到韦某面前,双方协商价格为600万元,但韦某权衡之后没有成交。随后,邱江才自行出资174万元,把第三块没有卖出去的玉璧从夏丰年手中买断。邱江在警方笔录中称,之所以买断玉璧,是打算之后再卖给韦某,如果交易不成,也可以自己收藏。他还说,韦某在古玩行业颇有名气,在当地属于领头人物,他看过认可的东西,那肯定是好东西,所以就把它买下来了。

这个事实的证明力,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它直接摧毁了公诉人关于“邱江明知是假”的核心指控。一个人不会花174万去买一个自己知道只值3800块的东西,这违背了最基本的人性常识。刑事司法可以不讲人情,但不能不讲常识。

当然,控方也有控方的逻辑。据报道,检方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证明邱江主观明知:邱江在向韦某售卖玉璧过程中,曾把玉璧照片发给多名圈内同行兜售,其中不乏拍卖公司经理,不少同行看过照片之后,或委婉或直接指出器物存疑,但邱江未确认核实,继续向韦某高价出售;此外,邱江曾向同行打听做工精良的仿古玉璧货源与价格,公诉机关认为,该行为侧面印证其清楚手里的玉璧是仿古玉器。但这些证据能否达到“明知且诈骗”的刑事证明标准,恰恰是本案争议所在。看照片存疑、打听仿古玉器行情,至多说明他知道市场有仿品,不能当然证明他明知本案这两块玉璧就是仿品。


三、夏丰年的“老”“真”“一线货”,到底是什么意思?

公诉人的另一个核心指控是:夏丰年告诉邱江,这些玉璧是“老的”“真的”“一线货”“藏家三十年前收的”,邱江应该知道这是假话。

但这个指控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在古玩行里,“老的”“真的”这些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据大河报报道,涉案玉璧源头系邳州做仿古玉器的李某。李某供述称,玉璧使用和田玉原料,制作周期约五六年,原料加上雕刻,每块玉璧成本约10万元,是现代仿古工艺品。李某将3块玉璧作为现代工艺品,共计51.5万元陆续卖至娄某手中。娄某又将这3块玉璧合计129.5万元出售给夏丰年,并明确告知这是从邳州市场买来的高档现代工艺仿品。也就是说,夏丰年对于玉璧的“现代仿品”属性,至少从上游交易看,并非没有认知可能。

而据邱江家属转述,夏丰年向邱江介绍,案涉玉璧是他30多年前从盗墓者手中收来的老物件,来源特殊,自己还因倒卖文物被判过刑。邱江妻子称,九几年的时候,老邱自己在乡下收过货,他说那会儿市面上没啥赝品,所以夏丰年和老邱说这是30多年前收的,他觉得不会有假;而且夏丰年以前倒卖文物被判过刑,老邱觉得他手里留的肯定有好东西。

夏丰年在后期笔录中还给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解释:他说“老的”是行话,意思是“仿得好”“仿得到位”;所谓“高古玉”指的是“仿春秋时期的玉”。这个解释,用辩护人的话说,是“把辩护人当傻逼了”。

我听了完全懵圈。我在这个圈子里也有些日子了,这些话什么意思,基本上都没有争议。但这个笔录把常识给颠覆了。

因为古玩行里任何一个搞高古玉的人都知道,“老的”就是指制作于汉代及以前、历史久远的真品,绝对不是什么“仿老做旧”。在案笔录中,有同行说得清清楚楚:“他跟我讲是汉代玉璧老的,我们都是同行,他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告诉我,他这块是真的汉代玉璧,想要卖给我。”还有同行的笔录也说:“高古玉一般是指魏晋时期之前的玉器。”更有同行直白:“老的意思就是汉代玉璧真品。”

全案卷宗里,除了夏丰年一个人在那里胡扯,所有人的解释都是一致的:老的,就是真的,就是汉代的。

那么问题来了:夏丰年为什么要这么解释?答案很简单,他在逃避责任。如果承认自己明知是假还让邱江代卖,他就成了诈骗犯。所以他必须把水搅浑,把“老的”解释成“仿的”,把“真”解释成“玉是真的玉,不是塑料的”。

公诉人居然采信了这种解释。辩护人在庭上说了一句很重的话:“我们不必为了方便指控,而故意降低自己的认知能力,这非常有损检察机关的形象。”

我觉得太犀利了!

这话说得有点冲,但道理不冲。如果一个司法人员,在法庭上听到一个人把“老的”解释成“仿的”,还假装深信不疑,那群众会怎么看待司法人员的认知能力?

四、韦某不是普通被害人,他是古玩行的大行

这个案子里,最让我觉得荒诞的地方在于,公诉人把韦某当成了一个“被诈骗的普通消费者”。

但韦某是什么人?据大河报报道,他是常年做高古玉的,和邱江相识三十余年,同样深耕古玩行业,公开信息显示其参与某省收藏协会玉器委员会活动时被列为“著名收藏家、鉴赏家”。他靠古玩发家,在圈里摸爬滚打几十年,什么场面没见过?

而且,他不是自己一个人看的。据报道,第一块玉璧交易前,韦某拿不准,次日请来其上海的朋友陆某“把关”,并借用紫光灯等工具查看。他自己来回看,以各种方法看。他和朋友各种商量。然后,他决定买了。

这是什么?这是古玩行里最典型的“看货”流程。买家调动自己的全部眼力、人脉、专家资源,对一件东西进行反复研判,最后做出判断。这个判断,无论对错,都是买家自己的判断。

古玩行有一句话,叫“不问来路,不探进价”。为什么?因为古玩这个东西,来路往往是说不清的,各种传闻真假难辨,所以不能作为判断依据。买家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自己的眼力。

韦某不可能不知道这个规矩。他也不可能不知道,邱江是做明清玉的,不是做高古玉的。在韦某店铺的监控录像中,有同行说得很明白:“这个大哥(邱)他是做明清玉的,他只是以明清的眼光看,你(韦)是一直做高古。”邱江自己在录像里也承认:“我是玩明清玉的。”

一个做明清玉的人,向一个做高古玉的大行,卖高古玉。韦某居然说自己是因为邱江“保真”才买的?这话说出来,圈里人谁信?

辩护人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如果韦某真的是基于邱江的保真才买的,那他为什么还要找陆某来看?为什么还要借用紫光灯、反复看、反复商量?直接付款不就完了?

答案很简单:韦某的购买,是基于他自己的眼力,基于他和他的专家团队的判断,而不是基于邱江的介绍。邱江的介绍,在韦某眼里,大概也就跟潘家园地摊上摊主说“这是乾隆的”差不多——听听就行了,当真你就输了。

五、那30万和“扒房子包退”,到底是怎么回事?

公诉人还有一个指控:邱江说,夏丰年向他承诺“汉代包真”“扒房子包退”。但仔细看证据,这个指控站不住脚。

9月4日的录音里,邱江说得很清楚:“这个东西,保真也没法保,这东西你看,你可以带一百个人来看,你看好买,我说真的,我肯定是他在一线的,你可以带一万个人来看。”韦某对此是认可的。

同一天的另一段对话里,韦某问:“他对你是不是也保真的?”邱江回答:“对我说那扒房子嘛,那东西你放心卖没问题。”韦某说:“他反正对你保真就行了,我跟他也不认识,他对你肯定是保真就行了。”

这段对话极其关键。韦某自己都说了,只要邱江的上家对邱江保真就行了,并没有要求邱江对他保真。如果邱江真的对韦某“包真”,韦某在有专家说是假的时候,不会说“你的上家对你保真就行”,而会说“你老邱对我保真过,你要退货退款”。

这是最基本的情理。

至于“扒房子包退”,首先,这是邱江转述上家夏丰年的话。其次,这更像是古玩行里的一句口头禅,类似于“假一赔十”——说说而已,没人当真。而且,即便邱江说过这句话,也不能直接等同于刑法意义上的“虚构事实”。古玩行里的“包退”,和普通商品交易里的“包退”,是两个概念。前者是江湖话术,后者是合同承诺。民事上都未必能认定,更别说刑事了。

那30万的问题呢?据大河报报道,邱江和夏丰年协商期间,夏丰年曾退还30万元,但邱江并未退给韦某。公诉人用这个来证明邱江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这个指控同样站不住脚。

邱江在录音里反复催促夏丰年筹钱,几万字的录音笔录里有一大半是催钱。那种情状,辩护人形容为“热锅上的蚂蚁”。邱江说:“我们大家相安无事的话,这个钱肯定要筹,我们就不做这种事了,给他的钱弄给他,我们弄个净身子,别最后在这个年纪,当时我就跟你讲的,我们不能犯错误。”

这段话的意思很清楚:邱江想把事情解决掉,不想在这个年纪犯错。他催促夏丰年筹钱,是为了还给韦某,不是为了揣自己腰包。30万没有立即交付,可以有各种原因——钱太少解决不了问题、想凑更多钱再和韦某谈判,等等。但无论如何,这都不能证明邱江有诈骗的故意。

六、如果这个案子判了诈骗,古玩行就完了

这才是这个案子最让人担忧的地方。

辩护人检索了184份古玩交易类民事判决,几乎所有的判决都遵循“买卖各凭眼力,真假各安天命”的行业惯例,由买受人自负风险。有29份法院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重大误解”为由解除、撤销合同,但也没有认定出卖人构成民事欺诈。没有任何一个案件,民事法庭以案件涉嫌刑事案件而移送公安机关。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在民事司法中,古玩交易的“打眼”风险,一直被认定为买家自担的风险。这是司法对行业惯例的尊重,也是对古玩交易特殊性的认可。

但现在,这个案子要把它刑事化。

如果“打眼”可以被认定为诈骗,那么同理,当买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捡漏”时,卖家能不能告买家诈骗?比如,买家利用卖家不识货,以一万元的价格购得实际价值一千万元的古董,卖家能不能报警说买家诈骗?现代司法会怎么回应?

显然不会支持。因为如果支持了,整个古玩行业就乱套了。

古玩行业有一个特点:买家可以“捡漏”获利,也可以“打眼”亏损。这是同一个规则的两面。你不能只享受“捡漏”的好处,不承担“打眼”的风险。如果买家只能赚不能亏,那这个行业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辩护人说得很到位:“如果‘打眼’时常被认定为诈骗,则古玩行业断然不会再有生存的土壤——在古玩市场,‘打眼’的比例高达百分之八九十甚至更高,其中哪怕抓一半,抑或是三分之一、五分之一、十分之一,古玩行业也断然难以为继。”

这不是危言耸听。古玩行业历千年而存续,恰恰是因为各朝各代都允许以行规约束。元朝没办过,清朝没办过,民国没办过,我们社会主义司法,也应对这传承千年的行规予以适当尊重。

七、投机领域的诈骗标准,不能等同于生活领域

辩护意见中有一段话,我觉得特别有见地:“我们要警惕一种不良倾向,即将生活领域的诈骗标准一刀切地用于市场、投资和投机领域,导致理论与实践的水土不服。”

这话说得太对了。

诈骗罪的核心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但在不同领域,“错误认识”的标准应该是不一样的。在生活领域,比如有人冒充房东收房租,被害人基于对“房东”身份的信任而付款,这显然是诈骗。但在投机领域,比如古玩交易,买家本来就知道有风险,本来就知道可能买到假货,本来就应该自己判断,这时候再以“卖家说的天花乱坠”为由主张被骗,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投机领域的本质是什么?是风险自担。你进入这个领域,就是冲着高收益去的,同时也意味着你接受了高风险。你不能在赚钱的时候说“这是我眼力好”,在亏钱的时候说“这是卖家骗我”。

辩护人说:“投机领域中的诈骗罪应萎缩化,因为该领域多发生在与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无关的资本市场或专业领域,是为实现财富最大化而进行的冒险性投机,而相对于其他领域,投机领域的欺诈容忍度最高。”

这个观点,我完全赞同。离基本生活越远的领域,刑法介入的必要性越低。古玩交易显然属于投机领域,而且是最典型的投机领域之一。在这个领域里,买卖双方都是专业人士,都在用自己的眼力和判断力博弈,刑法不应该轻易介入。

当然,公诉机关也有不同意见。据报道,公诉机关强调,古玩行业虽有特殊性,但古玩行业并非法外之地,例如以玩具枪冒充军火售卖、面粉代白粉售卖,符合犯罪构成行为,应予以刑事评价,不应以行业特殊性免除刑事打击。这个说法原则上没错,但问题在于:本案是否达到了“以玩具枪冒充军火”“以面粉代白粉”那样明确的虚构和欺骗程度?如果证据不能证明邱江明知是假,就不能把行业风险简单刑事化。

八、这个案子,如果非要找一个诈骗犯,那只能是夏丰年

辩护人的这个观点,我一开始觉得有点“退一步讲”的意思,但仔细想想,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夏丰年在这个案子里的角色,比邱江可疑得多。据大河报报道,涉案玉璧源头是邳州做仿古玉器的李某,李某将3块玉璧作为现代工艺品以51.5万元卖给娄某;娄某又以129.5万元卖给夏丰年,并明确告知这是从邳州市场买来的高档现代工艺仿品。夏丰年得到玉璧后,找到邱江,请其对外代卖。邱江妻子称,夏丰年向邱江介绍,案涉玉璧是他30多年前从盗墓者手中收来的老物件,来源特殊,自己还因倒卖文物被判过刑。

如果这些说法属实,那么夏丰年才是那个明知是现代仿品、却编造“老物件”“一线货”“藏家三十年前收的”故事的人。他编造了各种故事,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他才是那个真正在“虚构事实”的人。

而且,从交易结构看,夏丰年是上游供货人,按底价拿钱。据报道,第一块玉璧200万元成交后,邱江交给夏丰年60万元,自己留存140万元作为代卖收益;第二块605万元成交后,邱江向夏丰年支付190万元,自己留存415万元。夏丰年并非没有获利,邱江也获取了代卖差价。但如果这个案子真的存在诈骗,那夏丰年的虚构行为至少不应被忽略。

但公诉机关偏偏盯着邱江。为什么?因为邱江是那个直接和韦某交易的人,因为邱江是那个“看起来像坏人”的人。但刑事司法不能因为一个人“看起来像坏人”就认定他有罪。证据,才是定罪的唯一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据报道,夏丰年在该案中并不是被告人身份,而是作为证人出庭,辩护方曾提出异议。检方答复称,夏丰年系另案处理。既然如此,夏丰年的责任究竟如何,更应当在本案中查清,而不能用他的证言来填补对邱江“明知”的证明缺口。

九、结语:刑法的刀锋,不应该砍向一个行业的根基

写到这里,我想起之前去拜访一位老藏家。聊起这个案子时他说的话:“要是这个案子最后判了诈骗,咱们这些人以后就别玩了。”

他不是在开玩笑。

古玩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的存在依赖于一套独特的规则体系。这套规则体系可能看起来不那么“公平”,不那么“现代”,但它让这个行业运转了上千年。如果刑事司法以“保护消费者”的名义,把“打眼”刑事化,那这个行业就真的完了。

当然,我不是说古玩行业就应该成为法外之地。如果卖家确实明知是假、编造故事、承诺保真,那当然可能构成诈骗。但在这个案子里,证据不足以证明邱江明知是假,更不足以证明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相反,他自己花174万买了一块“同款”玉璧,这个事实足以否定他“明知是假”的指控。

刑法应该保持谦抑。不能把古玩交易中因鉴定意见变化、市场判断失误、投资预期落空所产生的纠纷,简单上升为诈骗犯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这些原则不是写在纸上的口号,而是要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得到落实的。

邱江案,目前尚未宣判。但我希望,无论结果如何,这个案子能引发更多人对古玩行业行规与刑事司法边界的思考。因为这不只是一个案子的问题,这是一个行业生死攸关的问题。

古玩行的“眼力”,和刑法的“刀锋”,最好还是各归其位。眼力的事,让行家去判断;刀锋的事,留给真正的罪犯。

否则,潘家园的摊主们,可能真的都要改行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炸裂!章子怡套现巨款走人

炸裂!章子怡套现巨款走人

新浪财经
2026-10-18 21:45:22
国庆刚过又一内鬼泄密被揪!身份曝光央视发声,网友:严惩叛国贼

国庆刚过又一内鬼泄密被揪!身份曝光央视发声,网友:严惩叛国贼

新一说史
2026-10-19 14:11:39
驴友在4500米亚丁高反离世,期间姐姐全网求免费直升机,牧民报价1万被她拉黑

驴友在4500米亚丁高反离世,期间姐姐全网求免费直升机,牧民报价1万被她拉黑

可达鸭面面观
2026-10-19 21:43:29
每月1000多社保占了工资的一半!社保扩面找得到人,却恐怕留不住人

每月1000多社保占了工资的一半!社保扩面找得到人,却恐怕留不住人

三言四拍
2026-10-19 20:26:19
菲律宾有人继续搞鬼,想对我大使如何?

菲律宾有人继续搞鬼,想对我大使如何?

新民周刊
2026-10-20 09:06:39
删帖、全网屏蔽:法务部越强,车越不能买!

删帖、全网屏蔽:法务部越强,车越不能买!

章北海
2026-10-19 22:19:23
加拿大媒体曝出惊人消息!一名华人因参加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被启动驱逐程序!

加拿大媒体曝出惊人消息!一名华人因参加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被启动驱逐程序!

水泥土的搞笑
2026-10-20 05:44:22
52岁刘恺威新恋情曝光,与小20岁黎纪君十指紧扣逛街甜似初恋

52岁刘恺威新恋情曝光,与小20岁黎纪君十指紧扣逛街甜似初恋

开开森森
2026-10-20 09:26:14
紫牛热点|一家三口被困豪华酒店卫生间超4小时,喷淋失控水漫楼道,一岁多幼儿险失温

紫牛热点|一家三口被困豪华酒店卫生间超4小时,喷淋失控水漫楼道,一岁多幼儿险失温

扬子晚报
2026-10-20 09:37:31
湖南女网红晚安安从35楼坠落生还:从ICU出来父母叫我“宝宝崽崽”,感觉重新过了童年;回忆坠楼经历称当天记忆空白,不知道怎么发生的

湖南女网红晚安安从35楼坠落生还:从ICU出来父母叫我“宝宝崽崽”,感觉重新过了童年;回忆坠楼经历称当天记忆空白,不知道怎么发生的

蓬勃新闻
2026-10-20 06:36:31
赖昌星最狠的一招,就是用天价豢养空姐周兵,攻破了海关关长的防线;私生子降生的那一刻,530亿走私帝国的遮羞布被彻底撕碎

赖昌星最狠的一招,就是用天价豢养空姐周兵,攻破了海关关长的防线;私生子降生的那一刻,530亿走私帝国的遮羞布被彻底撕碎

人生录
2026-10-20 00:05:11
马斯克在 X 上发帖暗示:全球美元加起来,恐怕都不够 AI 巨头用了!

马斯克在 X 上发帖暗示:全球美元加起来,恐怕都不够 AI 巨头用了!

混沌录
2026-10-20 00:38:08
一次精日作死,彻底毁掉一辈子:留学生陈宇昕面临的四条绝路

一次精日作死,彻底毁掉一辈子:留学生陈宇昕面临的四条绝路

莫地方
2026-10-19 22:38:55
以色列总理下令推翻伊朗政权

以色列总理下令推翻伊朗政权

新京报
2026-10-20 07:04:07
今天金鸡提名名单一出来,全网都在刷同一个词:离谱。

今天金鸡提名名单一出来,全网都在刷同一个词:离谱。

东方不败然多多
2026-10-20 10:00:38
葡媒:C罗只用39秒就支付了国家队“严重违规”的罚款

葡媒:C罗只用39秒就支付了国家队“严重违规”的罚款

懂球帝
2026-10-20 02:39:12
李小冉发文承认离婚:“去年已离互不牵扯,互不打扰,祝各自安好”

李小冉发文承认离婚:“去年已离互不牵扯,互不打扰,祝各自安好”

韩小娱
2026-10-19 20:06:00
为什么有些功能微信鸿蒙版上还没有?微信回应

为什么有些功能微信鸿蒙版上还没有?微信回应

界面新闻
2026-10-19 15:21:58
随州市广水市委书记崔传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随州市广水市委书记崔传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环球网资讯
2026-10-19 19:46:34
港媒曝刘恺威与32岁黎纪君恋情,因匹克球互生情愫,已秘密恋爱两个月

港媒曝刘恺威与32岁黎纪君恋情,因匹克球互生情愫,已秘密恋爱两个月

韩小娱
2026-10-20 09:20:08
2026-10-20 10:39:00
天下说法 incentive-icons
天下说法
一位法律人的法治梦想
1046文章数 36124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艺术要闻

俄罗斯90后摄影师比莉娅娃英这组写真,看完我直接跪了!最后一张绝了!

头条要闻

上周黄奇帆等两"虎"落马 4名省部级干部被处理

头条要闻

上周黄奇帆等两"虎"落马 4名省部级干部被处理

体育要闻

从NBA退役10年后,他真去警局上班了

娱乐要闻

港媒曝刘恺威与32岁黎纪君恋情,秘密恋爱两个月

财经要闻

宁德时代的大时代结束了吗?

科技要闻

新版MiniMax,能和DeepSeek掰手腕吗?

汽车要闻

方盒子家族再添新成员 捷途自由者7实车体验

态度原创

教育
家居
数码
游戏
房产

教育要闻

二年级状元题,孩子喜欢的图形题,家长会做不会讲

家居要闻

2026建博会(广州) 公装联探展交流活动

数码要闻

双十一学生党装备全升级 七彩虹国补+叠券游戏本8999元一步到位!

《使命召唤:现代战争4》首更后玩家无法载入战役

房产要闻

最新房价:海口,三亚齐跌!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