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近日,信阳市淮滨县司法局芦集司法所联合包村领导、莲花村村干部上门调解,让一起困扰一家人的赡养纠纷圆满化解。88岁的周某某老人终于放下心中大石,四名子女握手言和,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据了解,周某某老人今年88岁,常年居住于莲花村老宅。由于老宅年久失修,已无法继续安全居住,老人的赡养问题成为一家人亟待解决的难题。然而,老人的四名子女各有实际困难:大女儿今年68岁,家庭困难、精力有限;二女儿远嫁外省,丈夫去世;儿子身患脑梗,不能劳动;小女儿长期在上海务工。子女们各有难处,赡养问题一度争执不下。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芦集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情、理、法”相结合:从亲情入手,引导子女们回忆母亲的养育之恩,唤起骨肉亲情;从法理出发,宣讲民法典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阐明赡养父母既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从实际出发,逐户了解四名子女的难处,寻找各方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约数”。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协商,四名子女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孝敬老人的原则,自愿达成一致意见:每家每月轮流赡养老人一个月,顺序由四家协商确定,不得无故推诿、中断;老人患病产生医疗费用的,单次超过500元的由四家平均分摊,低于500元的由当月负责赡养的一方承担;老宅电费由当月负责赡养的一方承担。针对老宅维修,小女儿主动承担墙体加固费用真正做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签订,让这场家庭纠纷画上圆满句号。该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还可自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协议履行加上一道“法律保险”,确保老人晚年生活有保障、有着落。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赡养纠纷化解了,老人的晚年才能安稳。”近年来,芦集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下一步,芦集司法所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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