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原配不离婚,配偶转给第三者的钱能要回来吗?
作者: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陈军律师
在合肥做家事案子久了,经常碰到很多纠结的当事人。日子还想好好过,不想走到离婚那一步,却无意间发现配偶偷偷给第三者转钱、花钱。
很多人心里憋屈,但又不敢随便维权,说到底就是不懂本地的实际办案情况,凭着网上零碎的说法瞎判断,最后白白吃亏。
我接触最多的一个误区,就是大家普遍觉得,只要不离婚,这笔钱就没法往回要。很多人怕一旦起诉,家里的矛盾就彻底摆上台面,破罐子破摔干脆不敢动、不敢取证。
其实合肥本地法院的实操不是这样的。婚姻存续状态下,依旧可以单独起诉追回被擅自转出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本不用先起诉离婚。很多当事人就是卡在这个认知偏差上,拖着拖着,转账记录删了,资金也被分批转走了,后续再想补救基本来不及。
还有个很可惜的情况,不少当事人私下协商退款时,总默认夫妻财产一人一半,对方有权处置自己的那部分,主动只追回一半钱款,还随便签了和解协议。
婚内财产都是共同共有的,不是大家想的那样可以随意拆分处置。单方无偿转给外人,本身就不合规。最吃亏的就是随便签了一次性了结的协议,后面再发现遗漏的转账,基本没有再维权的余地。
普通人取证也普遍太随意。大多人就截几张大额转账截图,就觉得证据够用来打官司了。现实里根本不够用。
很多不起眼的小额转账、日常代付、各类消费垫付,累积起来金额并不少,但几乎没人会特意留存。只靠截图,没有银行、支付平台的完整流水,开庭后对方随便找个理由,说是借款、生意往来,就很难辩驳。
合肥这边这类案子还有个很现实的问题,很多原配维权,自己配偶反而不配合。
不肯配合调取账户流水,甚至开庭时帮第三者辩解,把私人赠与说成正常资金往来。这种内部不配合的情况,真的会大幅增加维权难度。也有人情绪上头,私下争执对峙,反倒留下不少对自己不利的记录。
还有不少人好面子,只起诉自己配偶,不愿意追责实际收钱的第三者。可钱最终是第三者拿走的,只告配偶,就算胜诉,对方名下没可执行财产,最后也是拿不到钱。
现在转移资金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不再是一次性大额转账,大多拆成多笔小额,伪装成日常消费,普通人很难逐一排查清楚,很容易漏掉大额资金。
供稿律师:银开家事通律师团队主任律师陈军,主要办理合肥地区婚姻家事、离婚纠纷、婚姻过错相关法律事务,长期从事家事法律实务与公益普法工作。
免责提示:本文仅为普法科普内容,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与案情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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