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评论员 刘中扬
最近,接连有几起举报事件引发舆论关注:有患者主动送给药房工作人员一瓶不到2元的汽水,转头通过12345举报对方“违规收礼”;儿科医生正在救治重伤患儿,一家长以自家孩子病症更紧急为由要求插队,医生评估后认为并非如此,该家长当场打电话举报投诉;一些粉丝群体有组织地批量拨打政务热线恶意举报,部分账号因煽动举报被禁言。
这些看似孤立的事件,背后折射出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举报这一原本用于保障公民监督权、维护公平正义的制度工具,正在被少数人异化为宣泄情绪、施加压力甚至谋取私利的手段。
不是谁投诉谁就有理,相关部门和绝大多数网友并未被举报者牵着鼻子走,这是公共良知的自然反应。但对被举报的无辜者而言,每一次无端指控,都平白承受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对受理机构和平台而言,也严重浪费了人力物力。
举报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监督权,畅通维权渠道。从接诉受理、调查核实到通报答复,已有较为成熟的流程规范。然而,当“钓鱼式举报”“报复性举报”“批量恶意举报”成为一种可重复利用的施压工具时,举报便不再是监督,而是一种骚扰。理性正当地使用举报,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滥用举报“挑事”或宣泄恶意,不仅损害个体道德,也会侵蚀整个社会的信任基座。
恶意举报一旦在社会层面上引发效仿,便会对公共资源造成巨大浪费。一通无事生非的举报电话,同样需要转化为基层人员必须走完的工单流程,行政资源被消耗在重复核查、反复解释上,真正急难愁盼的民生诉求反而可能被挤占和拖延。这本质上是对公共契约的破坏。
公共资源是有限的,滥用即侵占,恶意即掠夺。应对层出不穷的滥用举报,治理层面上正在发生积极变化。江苏出台《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认定规则》,约束恶意投诉;厦门优化了热线考核规则,对明显不合理的诉求免予负面追责;陕西安康对干扰热线正常运行者,指出由可由相关机构、单位进行劝阻、教育和批评,并告知法律后果。这些举措并非打压监督,而是完善规则,既守护“接诉必办”的刚性要求,也不再默认恶意举报零代价。
一个健康的社会,既需要畅通监督渠道,也需要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社会的信任和善意,不能被无事生非者随意透支,守护制度的尊严和善意,才能让真正应该被听见的声音,不被噪音所淹没。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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