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一次侥幸,可能换来法律惩处
更可能威胁整片森林安全
近日,乐昌市沙坪镇
查处一起村民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再次敲响森林防火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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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8日16时,乐昌市沙坪镇森林防火巡护人员在现场查获一起村民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巡护人员第一时间管控保护现场、固定相关违法证据,并依法将涉案人员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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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事人行为属于森林防火期内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
根据: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四条
《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第十条
《乐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26】第二号
当事人已构成违法。
目前,该涉案当事人已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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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已进入
森林防火特殊防护期
连日来森林防火红色预警持续生效中
天气干燥少雨,山上林下可燃物多
森林火险等级高
野外违规用火极易酿成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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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违规用火
将从严从快给予行政处罚!
引发火情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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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活动要增强防火意识
严防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一些行为看似安全
但很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勿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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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广大群众警钟长鸣
严守防火法规,抵制野外用火
携手守护森林生态安全!
转发提醒身边人
防火期内,千万别野外用火!
来源:乐昌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应急管理部、广东应急管理、沙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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