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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公司“打假”。据报道,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央汇金”)10月9日在官网发布《关于谨防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诈骗的声明》,公布21家仿冒公司名单,并强调公司不开展代客投资理财活动。
声明显示,近来有不法分子冒用“中投公司”“中投国际”“中央汇金”“汇金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名义进行诈骗。对仿冒公司,除公开点名外,还表示将对诈骗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击法律责任。此举很必要。
中央汇金作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是金融界、投资界享有盛誉的央企。不乏分子的仿冒行为,既损害中央汇金信誉,还会误导投资者、企业乃至地方政府。此次“打假”撕下了仿冒公司面具。
被仿冒的央企,理应成为“打假”的急先锋和示范者,但打假不应该是“独角戏”,其他有关各方也应积极参与进来,形成“拳头效应”。比如被仿冒公司诈骗的受害者,看到名单后不仅要觉醒,而且要收集证据,对仿冒公司打响“维权战”。
不乏分子仿冒中央汇金是一种主观故意行为,即利用该央企的特殊背景实施诈骗行为。一些不了解真相的投资者、合作企业等,就容易上当受骗。受害者只有主动维权才能减少自身损失,并为有关部门依法打击这种假冒的诈骗,提供有力证据。
各地公安机关也不要放过这类涉诈线索。尤其是相关仿冒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要以中央汇金披露的信息为线索主动介入调查,看仿冒公司以何种方式实施诈骗,诈骗了多少受害者、非法获利多少钱。既要公开征集线索,也要积极受理举报。
同时,仿冒公司注册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对被点名的仿冒公司进行全面依法审查,比如,股东资料是否伪造、股权变更是否合规等。对实施诈骗的仿冒公司该注销的注销,该罚款的罚款。另一方面,要汲取教训完善工商注册审核工作。
为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办企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某些不乏分子就利用这种规则注册冒名公司或冒名股东,而受害者往往很难核实。因此,涉及央企的工商注册能否加强实质审查值得思考。
另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央行征信系统以及市场化征信机构,都应该将冒名公司及其负责人纳入,使这种失信者“寸步难行”,无法继续实施诈骗。一旦查实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司法机关也要依法严肃追究诈骗人员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中央汇金点名“打假”是第一步,有关各方只有及时跟进,从不同维度依法处置,才能对不法分子起到应有惩戒作用,同时也能对潜在的不法分子形成震慑。此外,其他央国企“打假”后,同样需要有关各方闻讯介入、配合打假。
今年7月份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各家央企、国企等相关机构已公告的假冒国企信息达到1534家,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这些央国企主动“打假”肃清市场之害值得肯定,但从企业登记状态来看,还有1193家假冒国企处于运营中。
由此可见,央国企“打假”,还需要“加把劲”。除了直接“打假”外,更要从塬头根治仿冒央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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