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已经从灌装口溢了出来,地上就是一摊。
镜头推门进去,迎面碰上的是村支书。
记者指着泄漏的危化品问,这样的场面怕不怕,他摆摆手:没事,习惯了。
10月18日,《焦点访谈》把这句“习惯了”播给了全国观众。
河北沧州东光县秦村镇小祃口村,常住人口六七百人,村里却有8家大量储存易燃易爆、高毒性危化品的企业,有的与民宅隔着一条街巷,有的只有一墙之隔。
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其实不是那些罐子,而是那句“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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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刚进村,就看见大罐车进进出出。跟着一辆走,远远就看到村里竖着高高的储罐;车停下,门口挂的牌子是“东光县凯佳化工有限公司”,后面又跟来几辆,车身上“甲醇”“乙醇”“易燃液体”“爆”“燃”“危险品”的字样一个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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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这样的企业一共8家。除了另一家“天润化工”,其余几家连牌子都没有。大门一律紧锁,罐车来了才开,开完立刻关上;陌生人在门口多站一会儿,里面就有人出来盘问。这不是正常经营的样子,这是防着人的样子。
村民说,这种状况至少十多年了。罐车白天来,夜里也来,谁也说不清哪一车拉的是甲醇,哪一车拉的是“冷媒剂”,他们只知道,这些东西就停在自己窗户外面。身心的影响、安全的隐患,一天一天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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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说法更直接:村里的厂子都是支书一家子的,兄弟七个,另外一户是村主任的,“别人挡也挡不了”。公开工商资料显示,凯佳化工的法定代表人也姓杩。
一个村,8家危化品企业,7家跟村干部沾亲带故。村委会那扇门为什么锁着,其实不用再解释了:该在村委会上班的人,在化工厂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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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是什么角色?是村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发现隐患、向上报告的第一道关口,是村民有事第一个会去找的人。
村一级没有执法权,但有发现和报告的责任,有替村民把第一道门看住的责任。可如果这道关口本身就是利益的一方,哨子就永远不会响。这已经不只是监管链条上的一个小缺口,更是源头上的一个断点。
更值得琢磨的是那三个字——“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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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不是不知道危险。习惯是知道危险,也知道没人管。十多年里,举报大概有过,检查大概来过,风头大概也过过,每一次都平安无事。于是“没事”变成了经验,“经验”变成了共识,“共识”最后变成了“习惯了”。
危险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人替你习惯了。你还在心惊肉跳,他已经把这件事过成了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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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县应急管理局查到了底账:小祃口村这8家企业,5家根本没有可以“储存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典型的非法储存;另外3家有证,但严重超量、超标、超范围。
差别有多大?以“天润”为例,单罐容量500立方米的立式储罐有20多个,其中标明“甲醇”的至少5个,接近2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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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按照国家标准,储存甲醇达到或超过500吨,就构成重大危险源。也就是说,光这一家企业,就顶着四五倍的重大危险源在村里过日子。
凯佳这边更耐人寻味。公开的安全评价材料显示,它2023年取得的经营许可证,甲醇的许可范围是“立式储罐2台、单体160立方米”,满打满算不到260吨。可记者在村里看到的,是每个厂区少则几个、多则二三十个大罐,而且眼下还在新建储罐。
许可证上画了一条线,实际存储跨过去几十倍。这条线是怎么被跨过去的?报道里给了答案:罐体上的标识被换成了“冷媒剂”“防冻液”,企业打着“普货”“一般化工”的旗号躲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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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换了,里面的东西没换。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专家把话说得很透:在村里勾兑,本身就是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为,属于非法生产;
甲醇副产物高毒性,长期吸入可能致癌、致畸、致突变;甲醇着火,用水扑不灭,一旦烧起来就是火烧连营,可能群死群伤。甲醇还是国家特别管控的20种危化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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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厂子在干什么买卖?把内蒙古、山西等地煤化工企业产生的“粗醇”“杂醇”“低度醇”——说白了就是甲醇生产的副产废料——拉到这里,勾兑成不同热值的“烧火油”,再卖给各地饭馆做炉灶燃料,卖给粮站做烘干燃料。
这条链子很完整:上游甩掉了副产物的处置成本,中间商赚走了差价,风险留在了这个六七百口人的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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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得到的是什么?刺鼻的空气、发黑的河水、脚下埋着的罐子,还有一句“习惯了”。而当地近几年化工企业火灾事故时有发生,这层“习惯了”的皮,其实早就被烧出过洞。
所以,不能把这些厂子轻描淡写成“管理不规范”。换标签、挂普货、许可卡在门槛下面、实际存储翻几倍、被问到就说“常事”,每一步都说明经营者非常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们算过账:被查到的概率不高,查到了罚款有限,而差价足够可观。这不能归为无知,更像是一种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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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的一句话,不是村支书说的,是县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审批人员说的。
原话是:“东光县不让取缔,按正规他们化工厂是搬走的,为了给县上纳税,县上不让走,没办法,县上还想要这个税收。”
而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的工作人员说得也很干脆:“涉及化工类的项目批不了,东光没有化工园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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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句话放在一起,问题就露出来了。发改这边说,化工项目根本批不了,东光连化工园区的用地都没有;
应急那边却在2017年以后,给其中3家发了可以“储存经营”的许可证。既然立项批不了、园区没有地,这些许可证是按什么标准发出去的?发证的时候,有没有人去看过村里那些罐子离民宅有多远?
许可证是有期限的,到期要换证,换证要做安全评价、要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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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一道关口,最后全都过了。这已经超出“一时疏忽”的范畴。
更刺眼的是那份举报。2025年12月,有群众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秦村镇、大单镇和灯明寺镇有一百多家化工企业无手续,储罐里存的是化工危废,383省道附近有异味。当地给出的回复只有三个字:不属实。
一百多家、化工危废、刺鼻异味,换来一句“不属实”。一个镇上百家,这已经超出几户人家偷偷摸摸干的范畴,是成片成规模地干。成片成规模,就瞒不过任何一次像样的检查。这也不像工作作风浮飘的问题,更像对上糊弄、对下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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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门部署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要求深入排查危化品“黑窝点”“小作坊”;
5月1日,《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正式施行,10章127条,专门单列了“规划布局”一章。法律的尺子已经摆到桌上了,村里的大罐还在往上加。
所以“十余年难除”这个说法,其实不准确。归根结底,更接近不想除。
“监管失守”和“不让取缔”,分量完全不一样。失守是没守住,能力不够、人手不足、顾不过来;“不让取缔”是不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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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失职,一个是取舍。县里把税收和村民的命放到了同一个天平上,然后拿掉了后一个。
这笔账,地方算得很精,也算得很短。税收进的是县财政,风险留在村里,事故出了是全国的事。真要是哪天夜里一个罐子出了问题,火烧连营,群死群伤,那时候赔的钱、追的责、塌掉的营商环境,哪一样不比这点税收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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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些没牌子的厂、锁着的门、见了陌生人就出来盘问的人。他们为什么敢?因为他们知道,上面要的是税收,不是关停;知道举报到镇里、县里,最后还是会回到村里;知道“不属实”这三个字,比任何一道封条都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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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播出之后,大概率会有一轮排查、一批关停、几个问责。这些都应该有,但这些还不够。
至少有三件事,不能交给县里自己办。
第一,提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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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取缔”这句话出自县里,再让县里自查自纠,说服力从哪来?省里、市里应该接手,把8家企业的证、地、罐、账一笔一笔查清楚,把2017年以后发出去的许可证全部倒查一遍:谁签的字,谁做的安全评价,谁到现场验收的。
查企业,也要查人;查人,也要查那张“不属实”的回复是谁写的、谁批的。
第二,查清利益关系。村干部和亲属经营危化品企业,必须有硬性的申报和回避制度。一个人不能上午在村委会签字盖章,下午在厂里指挥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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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对基层干部苛刻,这是最基本的防火墙。安全这件事,最怕的从来不是有人冒险,而是有人替冒险兜底。
第三,给村民一条能用的举报通道。这个村里的人不是没说过,是说了没用。当所有正常渠道都走不通,人就只剩下“别人挡也挡不了”这一句认命的话。
村民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已经把一个村庄的自救能力说到了尽头。剩下的,只能靠法律,靠上级,靠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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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罐子,吊车一天就能吊走;真正难拆的是“习惯了”这三个字。它得用好几年、好几轮问责、好几条硬规矩,才能从这片土地上拔掉。
老百姓不该习惯睡在炸药桶旁边,法律也不该习惯被人绕过去。安全从来不是发展的成本,而是发展的前提。谁想拿老百姓的命去换税收,这笔账迟早要连本带利地还回来。
东光这8家厂子,必须查。那句“县里不让取缔”,更必须查。
参考资料:
央视《焦点访谈》:《建在村子里的化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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