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600735.SH)10月20日公告称,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对2021年年度至2024年3季度共12份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涉及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等多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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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公告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经由中间方转至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导致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该事项,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已对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及责令改正措施决定(〔2026〕28号)。公司据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进行差错更正,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从调整金额看,多期报表中的货币资金被大幅下调,相应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其中2024年3季度调整最为集中:货币资金调减约2.39亿元,预付款项调减约1.16亿元,其他应收款调增约3.52亿元,净利润调减355.78万元;2024年1季度货币资金亦调减1.80亿元。利润方面,2023年1季度净利润由1805.05万元下调至1531.05万元,调减274万元。
青岛证监局9月查明,2021年11月至2025年8月,新华锦及子公司的资金经由中间方转至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2021年至2024年各年发生额分别为1.15亿元、5.61亿元、4.54亿元和15.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最高达104.35%;多份定期报告因此存在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公司及8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1780万元。
公告称,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董事会表示,更正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在公告中称,将深刻汲取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强化财务会计监督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并就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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