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车辆爆胎
人员直接在行车道内举警示牌
险酿大祸……
2026年10月13日,G92杭甬高速大隐出口路段。下午17:45分许, 一辆小车在行驶途中突发爆胎,停在了第三车道内。然而驾驶人和一名乘客并未撤离到护栏外,反而留在车辆后方,分别手持三角警示牌站在车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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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车流量大,后方车辆纷纷避让,十分危险。一辆厢式货车行经事发地点时,左摇右摆紧急避让车道内的两人,差点翻车。紧跟着一辆重型半挂车紧急制动避让,轮胎与路面摩擦直冒白烟。万幸,两人及时躲避到了护栏边,未造成严重后果。
经了解,该车行驶途中轮胎突然爆裂,驾驶人慌乱停车后,拿出三角警示牌准备在车辆后方示警,但是发现警示牌在车道内放不稳、不显眼,于是两人就手持警示牌在第三车道内充当人肉示警……
随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恢复了高速正常通行。
交警提醒
在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
或车辆故障,牢记:
开双闪、车靠边、人撤离、设警示、即报警
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开双闪:事故或故障发生后,立即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车靠边:车辆还能移动的,立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应急车道。(如果车辆已无法移动,则跳过这一步。)
人撤离:车上所有人员立即撤离到护栏外,不得在车上停留,不得在路面上查看车损、争吵扯皮。
设警示:驾驶人取出三角警告牌,从护栏外面向来车方向步行150米(夜间、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条件下,加大到200米),然后将警告牌放在事故车辆所在车道内。
即报警:人员转移到护栏外后,即可立即报警求助。
来源:浙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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