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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片时间刷短剧,早已成了很多人的习惯。短剧要火,剧本是关键。可剧本从哪来?有人认真写原创、花钱买版权,也有人图省事,直接找部现成作品,换个标题、改改人名、拼凑点剧情,就成一部 “新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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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换壳”改编的官司
小说《皇叔》从 2024 年 2 月起在“七猫” 平台连载,长期霸榜,阅读量巨大。拿到改编授权后,这部小说被拍成了短剧《王爷》,上线后仅抖音端播放量就超过 3596 万。
权利人在追剧时却发现,这部短剧只是换了名字和人物名,人物设定、情节推进、台词表达都和小说高度重合,于是把出品方、平台等九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 500 万元。
这场官司,到底在争什么?
先看小说有没有“资格”被保护。 被告辩称小说《皇叔》本身抄袭在先作品。法院对比后发现,两者虽有穿越、救男主等相似设定,但思想层面的相近不构成 "实质性相似",小说的具体表达具有独创性,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再看短剧算不算“抄”。 法院从时间和内容两个维度判断:短剧拍摄、上线均晚于小说连载,被告有接触的可能;而短剧的台词、旁白、情节和人物关系都能在小说中找到对应,却难以在被声称改编的小说《玄门》中找到。未经许可的改编、摄制、传播,侵害了改编权、摄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侵权成立,平台分责赔偿
法院最终认定短剧《王爷》与小说《皇叔》构成实质性相似,侵权成立,并按各被告实施的具体行为分责赔偿:实施改编、摄制行为的被告赔偿 10 万元,实施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被告赔偿 35 万元,部分运营平台在 1 万元至 18 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给短剧从业者的三条建议
先授权、后使用。改编他人作品前务必核实权属、取得合法授权,别抱 "换个名就没事" 的侥幸。
守住 "表达" 的底线。借鉴思想、题材没问题,但人物、情节、台词一旦与在先作品实质性相似,就踩了红线。
平台尽到注意义务。对明显侵权的作品及时处理,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微短剧市场大、传播快,只有尊重原创、先授权后使用,行业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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