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狮山文化广场部分区域及设施
临时封闭、暂停运营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市民、游客:
因近期活动需要,狮山文化广场部分区域及设施将临时封闭、暂停运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下车行通道及停车场封闭
封闭范围:狮山文化广场地下车行通道(金山路—长江路、汾湖路双向);地下停车场全部区域及相关出入口。封闭期间不再提供社会车辆停放服务,请勿驶入、停放。
封闭时间:2026年10月22日12:00(星期四)至10月23日24:00(星期五)。
10月22日6:00起地下停车场实行只出不进管控,当日12:00起整体封闭 。
二、广场地面及环路部分封闭
封闭范围:狮子山、天狮湖,广场及环路部分区域(具体根据现场工作需要)。
封闭时间:2026年10月22日17:00至10月23日24:00。
三、游乐设施暂停运营
停运范围:天狮湖游船、观光自行车、电瓶车等设施。
停运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3日全天。
四、温馨提示
1.请广大车主及时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务必于10月22日12:00前将车辆驶离地下停车场。
2.本次封闭及停运期间,请广大市民游客提前规划出行、游览及停车路线,合理安排行程。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狮山文化广场
2026年10月21日
关于狮山文化广场区域
无人机等航空器临时安全管控的通告
为保障狮山文化广场近期活动安全有序举办,严防无人机等航空器“黑飞”危及现场人员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航空器临时安全管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10月22日12时至10月23日24时
二、管控区域
东至长江路东侧500米,南至玉山路,西至状元台路,北至邓尉路范围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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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控对象及要求
管控时段内,以上合围区域,无人机、航模、滑翔伞、热气球、空飘气球等各类低空、慢速、小型升空物体,一律禁止升空、起降、飞行及空中滞留。
活动安保、应急救援、直播等确需飞行作业的,须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并经审查同意后,严格在指定区域、时段飞行,服从现场调度。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及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升空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驱离、迫降、暂扣设备等处置措施;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违规飞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请广大市民、游客及无人机等航空器爱好者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活动现场安全秩序。
特此通告。
2026年10月21日
来源:狮山商务创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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