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宁波鄞州紫郡小区业委会发了一份通报。
通报称:39幢一位朱姓业主,从2021年1月1日起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打过电话、上门贴过催缴单、发过短信、寄过律师函,都没有结果。起诉到鄞州区法院,这位业主不接法院电话,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2026年6月11日,法院缺席判决,判他支付2021年到2025年五年的综合服务费、日常维修费、公共能耗费共7392.60元,加公告费400元,合计7792.60元。
判决生效后仍然不履行,物业申请强制执行。9月21日,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银行存款779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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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后面附了三条普法提醒。第一条写的是:缴纳物业费是法定和约定义务,物业费是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洁、公共秩序安保、绿化养护、设备运行保障的唯一经费来源。个别业主长期欠费,本质上是侵占全体按时缴费业主的公共权益。你的物业费交对了吗?“物业管理费”和“物业服务费”,差的不只是名字
看到这句话,很多人第一反应是熟悉:这不就是物业公司催费时说的那一套话术。
大错特错。其实是物业公司照搬了业委会催费的话术。
宁波紫郡,2008年前后交付,61幢,2415户住宅加88户商铺,在当地算比较高档的小区。
2018年底,第三届业委会成立。2019年底,原来那家物业公司合同到期,业委会决定不再续聘。2020年起,经业主大会表决,小区开始自治:三位业委会委员作为股东,发起成立了宁波鄞州紫郡物业有限公司,业委会主任挂名法人代表,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
自治三年后,2023年11月,小区开始给业主分红。金额2008100元,来自2020到2022年三年公共收益扣除开支后的余额,按单年度缴费情况分配,每户226元到1996元不等,相当于全年物业费的41%。钱主要来自商铺租金、电梯广告、公共区域摊位出租、公共停车费。
当时网友在评论区羡慕,说又是“别人家的小区”。
再回到那句“欠费是侵占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
这句话,只有从业委会嘴里说出来,才是对的。
因为紫郡是自治小区。物业费不是交给物业公司的营业收入,是全体业主共同出资、用在自己小区的钱。紫郡物业是业主大会委托来管这笔钱的。
相当于大家筹集资金管理小区。如果其中有人不交,公共开支就要缩水,环卫、安保、绿化、电梯维保的支出都得缩水。这时候说“侵占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完全正确。
同样的话,物业公司说出来为什么站不住
因为那些小区没有业主大会,没有业委会,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
业主交的物业费,是这家公司的营业收入,进的是它自己的账。业主欠费,受损的只是公司现金流。这是它和单个业主之间的合同纠纷,跟其他业主没有法律关系。
何况前期物业大多是包干制。包干制的规则是:固定收费,盈余或者亏损都由企业自己享有或者承担。既然如此,有业主不买它的服务,收不齐钱那是物业企业自身经营问题,它不能以少数业主欠费为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否则就损害了交费业主的利益。
现实里,不少物业公司为了每年的利润增长,无论收费率多高,都会压缩服务成本。
所以,如果说有业主欠费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那是它自己经营的问题,跟其他业主没有任何关系,更谈不上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真正损害交费业主利益的,是物业公司单方降低服务质量,转嫁经营风险。
前期物业高喊“欠费就是损害其他业主利益”,在法律和逻辑上都是自说自话。其他业主不是债权人。除非“其他业主”是物业公司的老板或者股东。
很多时候,物业公司那句“欠费损害全体业主利益”,原话出自业主自治的模式——钱是全体业主预交的,结余归业主,欠费确实影响全体。结果这话被拿去,当成了物业公司的催费话术。位置一换,味儿就不对了。令人生厌。
物业公司其实不该直接向单个业主收钱。
正常的路径是:业主把钱交给自己选出的业主大会,由业委会按合同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这就是它的劳动报酬。
有些小区,业主大会也会授权物业公司代收代管。但代收代管不等于这钱就归物业公司所有。它只是按合同从中提取自己的报酬,剩下的仍然是全体业主的,该怎么使用,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代收”不等于“归我所有”,不能搞混了。很多纠纷的根子,就是把前者做成了后者。
很多人一听“自治”,就以为是业主自己扫地、自己看门、自己修电梯。不是。
物业公司的老板也不亲自扫地,他也是招聘员工或者外包人员干活。
所谓自治,指的是建立在业主大会共同表决的基础上:请不请物业公司、请哪一家、多少钱、干什么活、钱怎么花、账怎么公开,都由业主共同决定。
在这个基础上,请物业公司是自治,自己组织人干也是自治。前者叫委托管理,后者叫自行管理。
理清了这个底层逻辑,很多现象就不用解释了。
有的小区,物业公司根本不搭理业主的任何合理诉求。因为它不需要理:单个业主拿它没办法,也不是单个业主聘请的它,单个业主不是甲方。
有的小区越住越烂。因为收上来的钱根本没用到小区的开支上,而是通过层层流转,进了既得利益者的口袋。
有的小区公共收益一分钱见不着。因为掌握收益经营权的不是业主,是物业公司。
这些问题不是换一家物业能解决的。只有小区有了真正正常运行的业主大会,很多纠纷才能从根源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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