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争房产"到"传财富"——俞强律师观察家事法律服务新趋势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专访系列
过去,人们遇到房产分割和继承问题,往往是"人走了,官司来了"。如今,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在人还在、家还和睦的时候,就把传承安排明白。执业十五年,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俞强律师明显感受到:家事法律服务正在从"争议解决"走向"规划预防",从"争一套房"走向"传一份家业"。
一、律师其人:站在变化前沿的观察者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执业十五年——俞强律师长期专注于房产分割、遗产继承与家族财富传承领域。他既是大量继承纠纷的代理人,也越来越多地以"规划师"的身份,出现在纠纷发生之前的家庭会议上。
"《民法典》实施之后,规则更清晰了,老百姓的意识也觉醒了。"俞强律师说,"最直观的变化是,来咨询的客户从'出了事怎么办',变成了'怎么让它不出事'。"
二、现象背后:一次"提前十年"的咨询
不久前,俞强律师团队接待了一位四十五岁的企业主D先生(已脱敏处理)。D先生父母健在但年事已高,自己和妹妹各自成家,家庭名下有两套房产、一家公司的股权和多份保险单。他最担心的问题不是"分不均",而是"兄妹反目"。
"我爸那辈人觉得立遗嘱不吉利,可现在不说清楚,将来吃亏的是我们兄妹的感情。"D先生说。
俞强律师团队为其家庭设计了"两步走"方案:第一步,父母分别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两套房产的归属;第二步,以家庭协议方式约定公司股权的传承机制与补偿安排,把"模糊的亲情"转化成"清晰的规则"。
"最宝贵的不是分到多少,是兄妹还能坐在一起吃饭。"方案落地后,D先生这样感慨。
三、趋势解读:家事法律服务的四个新变化
结合此类案例,俞强律师梳理出家事法律服务领域的四个新趋势。
(一)从"死后分家"到"生前规划"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均将当事人"协议处理"置于优先位置,遗嘱自由也得到充分保障(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在俞强律师的客户结构里,中年前来咨询传承安排的比例明显上升。"生前规划不是不吉利,而是对家人最负责任的态度。"
(二)遗产范围在扩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俞强律师指出,今天的"遗产"早已不只是房产——公司股权、知识产权收益、保险单现金价值、网络账号与虚拟财产,都可能成为继承标的。"过去继承纠纷争的是一套房,现在可能要分股权、分保单、分数字资产,复杂度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三)遗嘱形式在多元
民法典确认了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公证等多种遗嘱形式(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等)。俞强律师观察到,打印遗嘱和录音录像遗嘱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尤其是年轻一代,他们更习惯用文字和影像把意思表达清楚"。
(四)遗产管理人走上前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在俞强律师看来,这是家事服务专业化的重要信号:"股权、多套房产、债务并存的复杂遗产,靠家庭成员自行梳理越来越力不从心,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的需求正在快速上升。"
四、结语:给不同年龄段读者的三句话
访谈最后,俞强律师给不同年龄段的读者各留了一句话。
对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树立财产证据意识,转账留痕、约定留据,是最好的自我保护。"
对四五十岁的中坚层:"趁父母健在、家庭和睦,把传承规则谈清楚,是最有远见的家庭投资。"
对六十岁以上的长者:"及时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定期检视更新,是给子女最后的守护。"
"从'争房产'到'传财富',变的是服务形态,不变的是家的分量。"俞强律师说,"能让一家人和和气气地把家业传下去,是这份职业给我们最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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