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宣称能“改善视力”“摘掉眼镜”的护眼膏后,眼睛出现强烈的刺痛和流泪,营销人员却解释这是“好转反应”,并鼓励继续使用。随着中国新闻网《民生调查局》记者卧底调查的披露,这条以“中草药”“古法传承”为包装、实则涉嫌违规宣传的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
宣称能治白内障、青光眼,“神药”实为妆字号/消字号
据中新网2026年10月23日报道,福建、陕西、黑龙江等多地消费者反映,东方药林、圃美多乐活、达渼天下等品牌旗下多款眼部产品,宣称仅通过眼周涂抹或冷熏,就能改善近视、恢复儿童远视储备,甚至对白内障、青光眼、老花眼等眼病也有“调理”效果。有营销人员在代理群中分享“案例”,称近视550度的主管使用一年多后成功“摘镜”,甚至有说法称使用一次、20分钟后就能看清原本模糊的说明书。
然而,记者查询产品外包装发现,这些产品普遍为“妆字号”或“消字号”,并非药品。据三甲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董文向《民生调查局》说明,“妆网备字”属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号,用于皮肤清洁、保湿等基础护肤;“卫消证字”属于卫生消毒用品批准文号,常规适用范围为完整人体皮肤及物体表面,不得用于眼睛、眼黏膜等特殊部位。依法,这两类产品均不具备疾病治疗资质。
“辣眼睛”是刺激或过敏,不是“好转反应”
据消费者描述,涂抹圃美多乐活护眼膏后“像在眼睛周围抹了一层薄荷,非常辣眼睛、刺眼睛,得缓很长时间才能睁开”。部分人使用达渼天下产品后,感觉“像辣椒水或清凉油不小心抹到眼睛里”。
营销人员对此有一套自成体系的解释。有代理在朋友圈引用中医“无瞑眩不好转”的说法,称痛、哭、辣是“好转反应”;达渼天下的产品说明中还附带“使用后感受对照表”,将流泪解释为“泪腺管、泪道通畅”,将辣感归因于“眼部经络堵塞严重”。
专业医师则指出,使用中出现的痛、晕、辣、流泪、肿、痒等症状,多数是皮肤及眼表的刺激或过敏反应,持续使用会损伤皮肤和眼表健康,严重时甚至危害视力。她进一步解释,“若药弗瞑眩”描述的是服药后出现的全身性反应,而这类产品仅涂抹于眼周表皮或熏蒸眼部,有效成分无法穿透至内部,不可能产生古籍定义的“瞑眩反应”。
医学事实:眼轴变长无法靠涂抹逆转
这些产品宣传中最具吸引力的说法,是“摘掉眼镜”“恢复远视储备”。但这一承诺与近视的病理机制直接冲突。
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医学视光中心主任医师宋红欣向《民生调查局》解释,近视的本质是眼轴拉长,光线聚焦在视网膜前方,无法清晰成像;目前近视主要通过眼镜、角膜接触镜或手术矫正,没有任何外用涂抹产品被证实可以缩短眼轴或逆转真性近视。部分消费者感觉“视力变清晰”,可能是心理暗示,或产品刺激眼表后暂时增加了泪液分泌、改善了泪膜状态,但这种改善是短暂的,与治愈眼病无关。
浙江省中山医院眼科主任王洁在接受采访时也明确表示,目前没有任何妆字号、消字号的眼周涂抹或冷熏产品可以真正治愈近视,也不可能改善散光、老花眼、白内障、青光眼等多种眼病,这类宣传基本属于虚假宣传。
暗语规避监管,违法成本仍然偏低
调查还发现,部分营销人员在腾讯会议、微信群聊中使用“白某障”(白内障)、“白大褂”(医生)、“眼某镜”(眼镜)等暗语,以规避平台和监管的关键词筛查。
监管层面并非没有动作。据贵州省市场监管局2026年7月公布的典型案例,贵阳某企业在私域直播中宣称“蛇胆千里光冷熏护眼膏”可治疗青光眼、白内障、黄斑病变等,因所售商品并非药品且无法提供疗效证明,被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以罚款1.2万元。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夏颖指出,此类宣传不仅涉嫌虚假宣传,还涉嫌违反《广告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但1.2万元的罚款额度,与部分产品动辄上万元的客单价相比,惩戒力度是否足以形成威慑,仍是执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消费者如何识别与规避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辨别这类产品的关键不在于营销话术的包装,而在于批准文号所界定的法律身份。正规眼科治疗药品的外包装必须印有“国药准字H/Z/S+8位数字”批准文号,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核验;而“妆字号”“消字号”产品依法不得宣称治疗疾病,也不得标注用于眼睛等特定部位。
当一款涂抹于眼周的产品声称能“治愈”近视、白内障、青光眼时,它所做的已经超出了其法定资质所允许的边界。对于家长和老年消费者而言,延误正规眼科诊疗的风险,可能比“辣眼睛”本身更值得警惕。
参考文献
[1] 中国新闻网. 民生调查局|涂了就能摘掉眼镜?记者卧底调查护眼膏虚假宣传乱象[EB/OL]. 2026-10-23.
[2] 中国新闻网. 记者调查护眼膏虚假宣传乱象:辣眼睛被说成好转反应[EB/OL]. 2026-10-23.
[3] 新浪新闻. 对近视、老花、白内障等都有效?记者卧底调查多款护眼膏虚假宣传乱象[EB/OL]. 2026-10-26.
[4] 中国消费者报. 一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违法案例曝光![EB/OL]. 2026-07-21.
[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15消费提示——谨防网络上宣称疗效的违法抗(抑)菌制剂[EB/OL]. 2024-03-12.
[6] 新浪新闻. 护眼膏乱象,辣眼睛[EB/OL].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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