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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水务局发布了《关于水务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的通报(第三批)》。据了解,第三批共两起水务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中,广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被处以4.26万元罚款;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分包,被处以1.15万元罚款。
典型案例一:
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被罚1.15万元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承包某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中,将某社区拆除工程劳务分包给不具备施工劳务资质的公司,构成了违法分包的事实。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东莞市水务局对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15万元罚款,对相关负责人处以0.06万元罚款。
典型案例二:
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一公司被罚4.26万元
广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某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中,未取得施工劳务资质证书承揽某社区拆除工程,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和第七十三条,东莞市水务局对广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4.26万元罚款,对两名相关负责人各处以0.23万元罚款。
东莞市水务局表示,以上案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东莞水务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自身招标投标行为。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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