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四年六月十三日,朱棣“清君侧”入南京,皇宫火起,建文帝下落不明。赢得战斗后的朱棣,此时最需要的是一份即位诏书,这是他合法性的关键,而写的人,他早想好了,方孝孺。
方孝孺是谁?
《明史・方孝孺传》记载:
方孝孺(1357—1402),字希直,一字希古,浙江宁海人。师承大儒宋濂,年少有才,时人呼为“小韩子”;志向是“明王道、致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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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特别赏识他,说他“此庄士,当老其才”,但认为用他之时未到。
建文帝朱允炆即位,才进京召为翰林侍讲、侍讲学士,后改文学博士。"国家大政辄咨之",燕兵起,"诏檄皆出其手"。
所以,朱棣攻入南京后,要他写即位诏书,不是因为他文采好,而是要他亲手否定自己过去四年写的所有讨燕檄文,这和《兰香如故》里,要沈学士写文讨伐废帝是同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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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记载,朱棣起兵前,谋士姚广孝就跪下嘱托过:
城下之日,孝孺必不降,幸勿杀。杀孝孺,天下读书种子绝矣。"
朱棣答应了。
南京破后,方孝孺被召进宫,披麻戴孝,痛哭建文帝,"悲恸声彻殿陛。"
朱棣亲自下殿劝说:"先生毋自苦,朕欲法周公辅成王耳。"方孝孺却直接三连问,成王安在?何不立成王之子?何不立成王之弟?
朱棣答不上来,只能说:"此朕家事。"让人递笔:"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
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成祖怒,命磔诸市。孝孺慨然就死,作绝命词…… 时年四十有六。
在正史里,记录的连坐结果是:
宗族亲友前后坐诛者数百人;妻郑氏、二子先自尽,二女投秦淮河;弟方孝友一同被杀;门生、好友卢原质、郑公智、林嘉猷、胡子昭、郑居贞等,都坐党诛死;廖镛、门生廖铭兄弟偷偷收殓遗骸,随后也被杀。永乐年间,私藏方孝孺文章也都要论死罪。
没有直接提“诛十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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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十族从哪里来的?
“诛十族” 最早的出处是祝允明(祝枝山)的《野记》,成书时间距离方孝孺死有100多年的时间,他自己也说是采集民间异闻。
后来,有鼻子有眼,更细节的传说出现,讲的是当时殿堂上,朱棣威胁方孝孺:汝不怕诛九族?方孝孺答:便诛十族又何妨!于是朱棣把朋友、门生定为第十族,连同九族一起诛杀,共800多人。
嘉靖《皇明通纪》、明末《姜氏秘史》、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等私修史书又吸收、润色了这个故事,越传细节越丰满。
但《明太宗实录》(永乐朝官方档案)、清修《明史》均没采纳“诛十族”。 清代史家王鸿绪、朱彝尊等提出,方氏有族人方孝复,在这场大狱里存活,可证并没有做到 “十族尽灭”;“诛十族” 是后世文人用来极力渲染方孝孺忠义、批判朱棣残暴的文学化叙事,属于“层累形成的历史传说”,不是当时实录记载的事实。
传说为什么能流传?
诛十族,放在古今中外,怕是没有比这牵连更广的案件了吧。
方孝孺案株连,在永乐朝是禁题,任何相关著作列为禁书,藏者皆死罪。天启二年十世孙方忠奕伏阙上书方得正式恤录,此时距方孝孺死已经整整两百二十年。两百多年里,民间不能用正史讲,就编野史;野史不够,就用传说,越禁越编,越编传的越广。
民间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这桩案核心的意义根本不在杀了多少人。方孝孺之前,明代有亮节之士,但没有一桩案件能像方孝孺案这样,挑起"读书人该不该为新君低头"这道命题,并直接以一身一家去回答。
方孝孺死后,他成了明代言官风骨的精神源头,嘉靖朝杨廷和、杨慎,万历朝东林党人,南明史可法,都引用方孝孺自励。
所以,传说是不是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告诉你当时的人愿意相信什么、需要相信什么。民间需要这样的精神,这远比正史里的记录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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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想问一个问题,如果你是方孝孺,面临当时的情况,你会选择写还是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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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正史类:《明太宗实录》,《明史·方孝孺列传》(张廷玉等修,中华书局点校本卷一百四十一),《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二;
野史/地方志类:祝允明《野记》,李贤《天顺日录》,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八,宋端仪《立斋闲录》,朱彝尊《曝书亭集·史馆上总裁第四书》,李谷悦《方孝孺殉难事迹的叙事演化与"诛十族"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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