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10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龙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海荣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贤委为县人大常委会丹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范大良为县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沈德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潘旭东为县人大常委会丹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屠方宏的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盛叶荣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 挺的县人大常委会丹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沈德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潘招夫的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俞 杰的县人大常委会丹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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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10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赖东海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叶敏刚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雅敏为县教育局局长;
吴志杰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明峰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鲍明灿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张 剑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朱约余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徐大栋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励胜利的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谢东升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史欣荣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吴雅敏的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王永峰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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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张建军等辞去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10月30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张建军、罗挺、盛叶荣、屠方宏、蒋凌云等5位同志提出了辞去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建军、罗挺、盛叶荣、屠方宏、蒋凌云等5位同志的辞职请求,并报县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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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应霞艳
二审:郑丹凤
三审:方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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