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调解书背后的“银龄”心结
近日,辛集市人民法院赵辉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年过六旬夫妻的离婚纠纷。案件看似普通,却因双方积怨深久、老人患病、财产争议交织,一度陷入僵局。赵辉法官耐心疏导、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崔某与被告张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因性格不合,长期缺乏交流,虽同住一套房,却吃饭各自解决、睡觉各居一室,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2026年5月,崔某确诊脑萎缩、肺心病,生活不能自理。崔某称张某未尽照料义务,且自己的工资卡、房产证、医保卡等证件又被张某持有,遂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张某退还土地补偿款13.8万元,用于自身养老看病。
案件受理后,赵辉法官意识到,这起“银龄”离婚纠纷不仅涉及婚姻关系,更牵涉患病老人晚年生活保障和双方多年积怨。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各执一词:崔某一方强调自身病情加重、生活困难的现状;张某则在财产、证件及陪嫁物品等问题寸步不让,调解工作阻力较大。赵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化解此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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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先通过电话分别沟通劝说,考虑到双方年纪较大、电话沟通存在局限,加之原告又有疾病在身,便前去原告家里上门调解;随后,又将被告传唤至法院调解室,向其转达原告的诉求,分别倾听双方委屈,从法理、情理和养老实际出发反复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心结逐渐松动,最终自愿达成和解。至此,这起矛盾尖锐的“银龄”离婚纠纷得以妥善化解。赵法官表示,老年婚姻纠纷往往交织情感、养老、财产等多重因素,调解不能只算“法律账”,还要算好“民生账”“感情账”。
本案妥善调解,既依法保障了老年人婚姻自由和合法权益,也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体现了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实质化解纠纷的司法担当。
基层法庭处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法院联系基层的重要窗口。本案的圆满调解,正是基层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缩影——把群众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让人民群众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以上信息来源于辛集法院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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