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想拿到不起诉,第一步不是写申请,是先分清自己要打哪一条路。三条路门槛、打法、后果完全不同,方向错了,后面写的所有材料都白费。
三条路,先排序
1.法定不起诉。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核心是否定构罪,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这条路最优,拿到就是无案底。
2.存疑不起诉。依据是第175条第4款。核心是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标准。实务中最高频,但它是阶段性结论,不等于无罪。
3.酌定不起诉。依据是第177条第2款。前提是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门槛最高,是从宽不是出罪。
顺序不能反。上来就谈退赃认罪求放过,等于自己先把前两条路堵死了。
第一条路:打定性,打明知
法定不起诉要动的是犯罪构成,不是情节。两个最实的突破口。
一是打定性。先看认定主体合不合法,再看检材从取样到送检的链条完不完整,最后看这个行为到底该落在刑法哪一条上。很多案件的问题不在事实,在定性套错了档次,罪名一换,量级就变了。
二是打主观明知。故意犯罪才有明知问题,推定明知允许反证推翻。反证要靠客观证据:进货渠道外观是否正规、价格有无异常、票据资质是否留存、有没有隐匿销毁和逃避监管的动作。只靠当事人口头辩解,基本没用。
底层员工、只拿固定工资、不参与决策和分成的,出罪空间通常更大。
第二条路:打证据链
存疑不起诉的论证标准比法定不起诉低。不需要彻底否定定性,证明关键证据存疑、链条断裂就够。
常断的地方就三处:物证来源对不上,扣押清单、物流记录、交易流水互相打架;鉴定或审计报告程序违法,依据的是起诉意见书而不是原始凭证,合法与非法部分混同未作区分;主观明知只有孤证,没有客观行为印证。
退查这一步要算清楚。二次退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硬规定。只退查过一次、认为证据不足又没有再次退查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退查不是拖延,是必须走完的程序,一次退查之后就存在争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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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句,存疑不起诉拿到之后,后续侦查取得新证据的,仍然可以重新移送起诉。这一点要提前跟当事人讲透,别让他以为彻底没事了。
第三条路:拼情节,把从宽叠满
酌定不起诉的前提是构罪,所以只能拼情节。要求是所有从轻情节叠加,且一条从重情节都没有。
初犯偶犯、自首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赔、涉案金额或数量小、没造成实际损害、积极消除后果取得谅解,这些要主动收集主动提交,不要等检察院来要。
什么时候该收手
有一类案子,怎么争都争不出不起诉。判断信号有几个:关键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定性没有争议空间;金额或数量已经远远跨过入罪门槛,账目还清楚;存在明确的从重情节,比如已经造成人身损害、多次同类行政处罚、专门针对特殊群体;当事人是累犯,或者有串供毁证的动作。
这几条占了两条以上,力气就该转到量刑上。转也不是两手一摊:退赔的节奏怎么排、罚金交到什么程度、有没有缓刑空间、是不是单位犯罪可以拆出个人责任,这些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能谈。认罪认罚的量刑协商,早谈比晚谈好。
死磕一个没胜算的方向,最容易耽误的是时间窗口。
时间窗口和几个动作
审查起诉一般一个月,可延长十五天;退查一次一个月,回来重新计算期限。按我的经验,最该抢的是受理后那十天,检察官还没形成起诉意见之前。
几个具体动作:
1.阅卷要快,别等。卷宗看完才知道打哪条路。
2.质证意见分开写。认定意见、抽样送检程序、审计报告,各出一份专项意见。揉在一份里,检察官没法转给技术部门核实。
3.认罪认罚要有策略。定性有争议、金额有水分的案子,不要全盘认可。做法是认可基本事实、对定性和金额保留辩护意见、明确表达愿意接受处罚。具结书上全签了,后面再想争不起诉就被自己堵死了。
4.该申请听证就申请。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律师有申请权,这是能主动启动的程序。争议大、有听证价值的案子,别只递材料。面对面说一次,比递十页纸管用。
5.争取让承办人把意见提交联席会议。拟不起诉要报检察长决定,报之前可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会由部门负责人召集,律师申请不了。能做的,是把材料写到让承办人自己愿意提交讨论的程度。多几个同事一起担这个决定,他不至于一个人不敢拍板。
6.提前预判行刑衔接和被害人的反应。不起诉只是刑事程序结案,行政处罚是独立评价,罚款、没收、从业禁止都可能跟上。有被害人的,对方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七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法院起诉,走公诉转自诉。这里没有上诉,上诉是被起诉的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才有的。当事人以为不起诉就彻底了结,最容易在这里翻车。
三个容易想错的地方
1.认罪认罚、退赃到位就一定能不起诉。这两个都是必要不充分条件,一个是量刑台阶,一个是悔罪表现,都不解决该不该起诉。 2.不起诉就等于没有任何处罚。行政责任照样独立评价,有被害人的还可能被自诉。 3.存疑不起诉就是彻底了结。新证据出现,案子还能回来。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安徽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亳州市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亳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荣誉奖项:
亳州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亳州市律师协会论文比赛一等奖;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金亚太律所成立30周年拓荒功勋奖,长三角刑辩三百人才工程"杰出表现奖"……
专业研修:
中国人民大学9·11刑辩高级研修班第七期学员,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第一期、第五期学员。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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