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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界面新闻发了一条推文。
一个停更两年的公众号作者,两年前就已经死了。
死者叫吴恺,网名“徽剑”。早年在深圳做网络策划,2010年创办过一家网络科技公司,2012年在微博上爆料某地产名人绯闻,被《环球人物》和中国新闻网报道过。后来他的矛头转向境外电诈,在公众号上一条一条曝缅北电诈、曝柬埔寨诈骗。
2024年11月13日中午,江西赣州定南县龙塘镇,有村民在公路旁的山上发现了一具遗体。
身上盖着一层枯草。
后来查明,吴恺是11月11日夜里被丢在那儿的。手机被拿走,公众号里的文章被删掉,一个手指的指甲少了半片。
他最后一条朋友圈是2024年11月9日晚上8点32分发的,第二天下午三点,他在惠州大亚湾一个市场的二楼停车场,被三个“警察”架上了一辆白色本田奥德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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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恺遇害的消息,网上已经有人总结了几条让人后背发凉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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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我觉得还有几件,是必须值得重视的。
第一件让人后背发凉的,是速度。
2024年8月,吴恺公开发文,举报柬埔寨安徽商会会长刘忍——赌场暴力放贷、殴打致死装修老板、收取商铺保护费、运营电诈园区、武装化跨国犯罪。
这是刘忍第一次被公开举报。刘忍的回应很快:以柬埔寨安徽商会名义发严正声明,逐条否认,说这是“恶意造谣、无端污蔑”,还调动当地华文媒体集中刊发。
两个多月后,2024年10月中旬,一个网名叫“少校”的人,在境外软件Telegram上挂出了一个任务:劫持一个“老在微信公众号发缅北电诈信息的人”,赏金30万。
然后仅半个多月的时间,吴恺的详细地址、近期照片、车牌号,就被人找了出来。
不敢想象,个人信息这么容易就能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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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是那个任务的内容。
三条:绑架,删文,逼问“幕后主使”。
前两条不难理解,想让他闭嘴。
第三条才是这件事真正关键的地方。
“幕后主使”这四个字的意思是,他们不信一个人能写出这些东西。
一个人天天发,条理清楚,有图有细节,那背后一定有人。
所以这一次不仅仅是为了绑一个博主,他们想知道背后的人是谁。也就是说,这批人已经猖狂到了不止要杀境内的爆料人,还打算掌握信息来源,在国内一路杀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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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是组织能力。
从接到任务,到动手,半个月。
这半个月里他们干了几件事:
买了两辆作案用的小车,分别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又找来一辆白色本田奥德赛专门接应。买了一部只用来联系作案的手机。到吴恺平时活动的地方踩点。分工:谁冒充警察,谁问话,谁开车,谁接应,谁负责把车丢到别的省。顺手把要价从30万抬到100万。
11月10日下午三点,惠州大亚湾澳头大温坝市场二楼停车场。吴恺停好车,打开后备箱。三个人走过来,自称警察,把他架上那辆奥德赛。
一个小时之后,一千多公里外的河南民权县人民医院,陈建华从“少校”派来的人手里,接过了100万现金。
一边是三个人架着一个人上车,一边是100万在医院的走廊里交割。
这种冒充警察的行为都快成惯用手段了,普通人没办法应对,也没办法辨别,人家直接给你押上车带走,这时候即使发现是假的也来不及了。
看到有说这群人以前是干暴力催收的专业团伙,现在大环境受限转行接绑架了,难怪这么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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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件,是那27个小时。
11月10日下午三点被架上车,11月11日天黑被丢在山上。
中间换了三个地方:广东惠东县白花镇一处山坡、河源一处山坡、江西定南县山上一处草丛。
在惠东,赵冰按“少校”的要求逼问,让他删掉公众号的文章,然后把手机交给另一个赶来的人拿走。
在河源,他们继续打。原因是因为“少校”多次反馈,说被害人“说假话”。
也是在那一段路上,他们用钳子夹掉了吴恺一个手指的一半指甲。
到定南县那座山上,其他三个人开车走了,只剩赵冰一个人。他抬起脚,踢在吴恺左脸靠近脖子和后脑勺的位置。
人踢晕了。他拍了张照,发给“少校”。
天黑以后,他用枯草把人盖住,走了。
两天后,村民在草丛里看见死者吴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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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件,是判下来的结果。
2025年12月29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赵冰犯故意伤害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陶腾飞八年,宋海军六年六个月,吕红亮五年六个月。另外八个人非法拘禁罪,一年四个月到二年六个月。两个人窝藏罪,三年和一年三个月。
2026年8月12日,广东省高院二审,驳回所有人的上诉。
为什么定故意伤害,不是故意杀人,裁定书里说了——
赵冰接这个活的时候,目的是拘禁、问话,不是杀人。但拘禁过程中他多次实施超出拘禁必要的暴力,最后一击打在头颈部位,直接造成致命损伤。而在明确察觉人已经昏迷、生命垂危的情况下,他没有采取任何救助,反而用枯草把人盖住,丢在荒山,断掉了获救的可能。
这叫放任。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在法律上算间接故意。
所以定故意伤害致死,最高刑是死刑,判了死缓。
检方在二审时还特别强调了一句:本案属于境外电信诈骗衍生的蓄意跨省暴力犯罪,目的是打压民间反诈人员,社会危害性极大。
那份谅解书法院也驳了。赵冰的母亲筹了50万,赔给吴恺父母收养的儿子吴炳南,由吴炳南的儿子签的字。法院说,签的人不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范围里,无效;而且这类针对反诈人士的犯罪,不应因赔偿和谅解从轻。
法律上,这个判决是从严的。
鉴定意见是:因头面部外伤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及硬膜下出血死亡。赣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咨询意见另加了一句,其自身高血压对死亡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建议列为次要死因。
我没理解错的话,意思是,如果他血压不高,难道就不会因为殴打致死吗?没有判死刑的原因居然是法医鉴定说高血压是次因?
而且,那八个判一年多的,羁押期从2024年11月算起。判得最轻的一个,窝藏罪,一年三个月,今年二月就到期了,现在人都已经放出来了。
这样的判决结果,真的很让人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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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引发了自媒体作者的共鸣,确实是非常值得讨论的。
2024年发生的事,时隔两年后才被爆出来讨论,这次事件是正义迟到了吗?
我看到的就是一个自媒体从业人员,在自己为之奋斗的国家,受到了同胞的残忍折磨,最终含恨而死,哪怕两年后依然没有真正让害自己的人伏法。这不是大事,但是这和我们之前的认知不匹配。
众所周知,我国有完整、安全的社会环境,现阶段做到了天眼全覆盖,适龄人群智能手机百分百使用,即使这样情况下,一个单身主义者,在父母离世情况下,可以在境内做到完全消失且不引发一点网络舆论,关键死者还是网络有一定粉丝群体的自媒体从业人员。
想想都可怕。
而最关键的是,境外花一百万就能从境内买一条人命,对于有钱人来说也就一套房而已,而杀手们,赵冰分得40万元,陈建华分得30万元,陶腾飞、宋海军、吕红亮各分得10万元。干这种玩命的事情,一群人到手人均不超过20万。
买凶杀人只是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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