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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这里是李律师的私塾,一个专注思想成长、研习法律经济学与历史文化,喜欢读书码字的90后高校法学老师、执业律师、工程师思想自留地。杨澜带货:伐冰之家,该不该畜牛羊?
一条旧闻这两天又被翻出来,关于杨澜带货。
杨澜那条回应我看了三遍。「隔行如隔山」,说自己「干得实在一般」,然后引了孟子一句,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姿态是体面的。
可评论区刷屏的是另外八个字,伐冰之家,不畜牛羊。这八个字不客气,它连问都不问,直接把人钉在那儿了。
我不打算骂她,也不打算替她辩护。骂一句「掉价」、喊一句「凭本事挣钱」,两秒钟就能发出去,谁也说服不了谁。
我想拆的是另一件事。她坐进直播间,卖那套199 元的四件套的时候,到底动了谁的什么。
一、谁在替这笔账买单
科斯问过一个看着有点怪的问题。工厂排污,把下游渔民的鱼弄死了,法律是把厂关了,还是让渔民自己去告。
我们的直觉是,谁错了罚谁。科斯说这条路走不通。真正的问题不在谁错了,在权利一开始该发给谁。
他还说了句更狠的。如果交易成本是零,权利发给谁其实无所谓,两边自己会谈到一个最优的结果。可现实里交易成本从来不是零。渔民凑不到一块儿,律师费付不起,厂子在隔壁县纳着税。谈不成。
谈不成,那权利一开始划在谁那边,谁就赢。
这块我在课上讲过多回。学生最爱问的一句是,那法律到底管不管。我一般会说,法律先管谁有资格开口,管不了开口之后谁吃亏。
镜头切到直播间。
杨澜能不能带货。能。法律上她挑不出毛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跟MCN 签了约,在平台开播,货有资质,没有虚假宣传,没有强买强卖,合约到期就撤了。合规这条线,她走得比大部分主播干净。
可科斯那句追问在后头。这项权利一使出来,成本落在谁头上。
我在她对面安了一个人。一个在街角卖了十年床品的大姐。没有央视履历,没有百万粉丝,平台不会给她一分钱的流量。杨澜往镜头前一坐,哪怕表情僵着,眼睛一直往提词器上瞟,算法也会把水往这边灌。
大姐的直播间可能同时在线三个人。其中两个还是她自己的小号。
我不认为杨澜「抢」了大姐的生意。这个词太重,也不准确,科斯不会这么说。
他会说这是一笔负外部性。说白了,账没记在她头上,但确实有人付了。付账的是直播电商这条食物链最底下、一点议价能力都没有的那批小商户。
法律没拦着杨澜。法律也没护着大姐。
在边界模糊的地方,谁的嗓门大,谁的流量多,谁手里那点事实上的权利就更硬一点。这话听着不舒服,可它就是科斯定理掉在地上的样子。
二、名气算不算一份该被定价的资产
有人说,她的名气是自己挣的,凭什么不能用。
这话没错,我不在这上面绕。
值得往下问一层的是,名气这份资产,产权边界清楚吗?
杨澜的公信力是在哪儿长出来的。央视的演播室,采访各国政要的那些对话,二十多年「知性」这两个字一点一点攒起来的形象。
里面有她个人的努力,这没人能否认。但同样绕不过去的是,公众的注意力、那个年代的红利、平台给的话语权,都在往这份资产里添砖。这一块她一个人出不起价。
换句话说,她的名气里有一块是公共品。公共品这词不玄,意思是这东西的好处大家都能沾,但谁都不愿意单独掏钱养它。
她把这么一份资产押到199 元的四件套上,有些东西就悄悄挪了位。变现的是几十年攒下来的信任存量,花掉的是公众对「精英」这个符号剩下的那点期待。
法律上完全合法。
我关心的是激励。
一个人本来最能生产那种偏公共的东西,深度访谈、文化传播、女性议题,这些事别人替不了她。可她一旦发现,同样的时间拿去卖床品,回报率高得多,那理性选择就是转身。这不用谁去劝,钱会替她做决定。
这不是她一个人的事。整个名人经济都架在这套激励上。
她后来自己说,更适合做非遗传播、女性成长。这话我信。
恰恰是这句话,把争议的核露出来了。公众不是不让她挣钱,是质疑她把最稀缺的那样东西,用在了最不稀缺的地方。
三、西方顶流为什么不这么干
有人举了对面的例子。卡戴珊也直播,卖的多半是自己的牌子。皮特也接广告,一般只接海外市场,钱多,还不太影响本土形象。
先承认一句,这两个例子我举得有点糙。卡戴珊卖SKIMS,是她早把注意力做成资产之后才发生的事,拿她跟杨澜并列,因果有点倒着来。皮特接海外广告,跟把一整个人的信誉押在货上,也不完全是一回事。
但里头有个东西是真的。
产权归谁,激励就不一样。
卡戴珊卖SKIMS,赚的是资产增值。牌子做大了,公司估值涨,她是股东,跟着涨。杨澜跟 MCN 合作卖别人的货,赚的是流量租金。一场一笔佣金,卖完就散,跟品牌资产没关系。
一个是投资,一个是套现。
投资的人会爱惜羽毛,长期价值绑在自己身上,砸了是自己的。套现的人天然倾向去榨,只要这一场的销售额好看,下个月卖什么不关他的事。
所以我不觉得西方顶流道德更高。他们只是被产权结构摁住了。自有品牌的长期收益比接几个小广告大得多,这笔账算得过来。
反过来说,一个名人的变现方式是接单抽佣,她跟街角那个大姐在商业模式上就没有本质差别。差别只在流量规模。规模越大,挤得越狠。
四、法律够不着的地方,谁来管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管的是虚假宣传、质量安全、售后责任。这三样她都没踩。
法律在这儿不出声,是因为它够不着。它能规制欺诈,规制不了降维。
那谁来管。
声誉。
杨澜的回应之所以值得尊重,是因为她听懂了那八个字的弦外之音。她没说这是我的自由,也没把锅甩给市场经济。她认了那个边界感,退回到自己更合适的道上。
孟子那句话,翻成今天的经济学,讲的是这么件事。一个人的行为产生了负外部性,法律又定不了价,那就由社会规范来当那个影子价格,一个没写在纸上的价码。
伐冰之家不畜牛羊,它不是条文。它是一套关于什么人该挣什么钱的隐性定价。
杨澜认了这个价,事就了了。
如果她不认呢。
舆论会接着压,一直压到她的声誉资产贬得比带货那点收入还低。
这是科斯没往下写的那半句。法律不管用的时候,市场自己会长出惩罚的办法。只不过这个办法通常很粗暴,而且常常罚过头。
我不苛责杨澜。一个企业家在难的时候为了保住员工的饭碗去试新业务,事后承认自己干得一般,退回主业,这条链子放在谁身上都算体面。
但这件事该留下来的,不是对某个人的褒贬。
科斯那篇论文里有句话,我时常想起。
他说,我们要分析的不是谁对谁错,是权利一开始该划在哪儿。
杨澜用行动给了她的答案。
下一个坐进直播间的伐冰之家,未必有她这份清醒。
李律师的私塾· 经济分析系列
用法律的刀,切经济的肉。
下期见。
90后高校法学老师、执业律师的思想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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