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他职业生涯第一次在出手30+的夜晚赢球。赛后有人问他原因,他说:不能告诉你,说了会帮到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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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球星最诚实的话,往往不在集锦里,在赛后采访的拒绝里。
昨晚有人问文班亚马:最近队友在进攻端给你创造了哪些便利?他的回答是直接把门关上——不想公开,因为那会帮到对手。
这话从别的球星嘴里说出来是傲慢,从他嘴里说出来是个信号:他知道马刺最近改了什么,而且他认为这个改动值钱。
值多少钱,昨晚有标价。他出手34次,生涯新高。这个数字以前在他身上像一串故障代码——职业生涯此前每次出手30+,马刺全输。昨晚他拿了43分7篮板6盖帽,球队赢了森林狼10分,四连胜。
所以问题来了:为什么以前出手多就输,现在出手多就赢?
我的判断:之前输的那些球,毛病从来不在出手量上,在球到他手里的方式上。以前的回合是"把球扔给文班,看他能不能硬造一个",那种球投30次也赢不了。现在不一样了——马刺的后场两个发动机昨晚加起来快50分,加上他三个人拿走了全队121分里的90分。球是在他跑到位、卡好身位之后才到的,而不是他伸手要来的。
同一个球员,同样的出手量,喂法不同,一个是黑洞,一个是终点站。
40分外加5次盖帽这件事,马刺上一次有人做到是1996年的大卫·罗宾逊。三十年,中间隔着邓肯的整整十九年,没人碰过这条线。他还顺手把自己的盖帽总数顶过了乔治·格文,升到队史第四——前面站着的是邓肯和罗宾逊,两张历史前十的面孔。
采访里还有一段更值得玩味的。有人问他是不是在偷偷练一个像天勾那样防不住的专属动作,他的回答挺 mature:"招牌动作是回头看时得出的结论。人们知道贾巴尔要投天勾,它依然有效。"然后补了一句:"我们上场不是来练球的,是来赢球的。"
反方意见我也得摆出来:森林狼昨晚缺了爱德华兹,缺了戈贝尔,篮下没人镇着,这份数据是有水分的。一个2米24的人在残阵内线头上刷43分,说服力要打折。
这话对一半。对的那一半是对手弱;错的那一半是——对手弱也是他自己要打的赛程,而且他只打了三十三分钟,末节大部分时间在休息。真正的检验是接下来碰满编球队的夜晚。
但有一个细节我认为跟对手强弱无关:这是他生涯第一次证明,让他放开抡,球队是能赢的。这个心结对年轻球星比对教练重要得多——以前他每次出手30次,赛后看数据栏都是负罪感。
现在他知道自己可以要球了。至于要球的方式,他锁在了更衣室里。
对手想知道,得自己付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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