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男子曹某无证驾驶到朋友家,进入院子时因疏于观察碾压一名1岁婴儿,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曹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近日,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曹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根据判决书,法院审理查明,2026年5月17日9时许,曹某无证驾驶一轿车,从安徽蚌埠市蚌山区某地出发,欲回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某甲老家,顺道至李某甲朋友李某乙家时,进入院子后未注意观察,碾压到1名1周岁的婴儿。后婴儿被送往某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这名婴儿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符合车辆所致损伤特征。
法院另查明,案发后,曹某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亲属收到被告人赔偿款17万元,已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表示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曹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驶入农村居民院落,院内行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疏忽大意撞倒院内幼儿并致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曹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曹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曹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来源 大河报
编辑 陈伊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对 马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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