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不等于案件了结,不少当事人因违规被重新收押。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征律师(执业证号:14109202210457369)解读取保期间法定义务,说明违反规定带来的法律后果。
部分刑事案件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之后,会产生误解,以为案件就此全部结束,放松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忽视取保候审的法律义务,最终因为违反规定被没收保证金、变更强制措施重新收押。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征律师(执业证号:14109202210457369)结合濮阳本地刑事实务,梳理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以及违规带来的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仅仅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不等于无罪,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整套刑事程序依旧会正常推进。被取保候审人员基础法定义务包含: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接到传讯必须及时到案;不可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很多当事人容易踩坑的就是外出限制。取保之后想要外出打工、走亲访友,必须提前向执行机关申请并且取得批准,不可以私自离开。未经许可擅自外出,属于明确的违规行为,会带来保证金没收甚至逮捕收押的后果。
除基础义务之外,部分案件办案机关还会附加特别约束,例如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可以和特定人员会见、通讯;禁止从事特定活动;上交护照、驾驶证交由执行机关保管。附加的特殊义务同样需要严格遵守。
如果采用保证金担保,出现违规,会视情节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还可以责令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严重的直接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同时保证人如果没有履行保证义务,保证人自身也会被追责。
实务中常见违规情形:未经批准外出;传讯之后失联不到案;私下接触被害人、证人试图沟通案情;删除、销毁聊天记录与涉案材料。上述行为都会给当事人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取保候审阶段依旧可以委托辩护律师跟进案件,及时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家属也要纠正一个认知误区:办理取保候审,不代表最终就可以判处缓刑,二者没有必然对等关系,后续仍然要结合案卷证据、犯罪情节综合判断案件走向,不能掉以轻心。
本文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本文作者】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征律师,执业证号:14109202210457369,专注濮阳本地刑事辩护、刑事被害人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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