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起物业公司起诉业委会、业主代表及现任物业的官司,经过长达一年时间的立案、审理后,法院终于作出了判决。
外滩新城小区位于南宁市中山路。南宁腾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外滩新城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从2004年3月开始进驻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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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新城小区
2022年,外滩新城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7月,小区举行全体业主大会,对是否续聘南宁腾吉物业等事项进行表决。经业主投票,赞成不续聘南宁腾吉物业,另外选聘物业公司。为此,当年9月,业委会给南宁腾吉物业下达了《解聘通知书》。后来,新聘请了南宁城市物业有限公司进驻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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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商议小区事项
南宁腾吉物业认为,业委会与南宁城市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无效,南宁城市物业公司应该撤出外滩新城小区。同时,认为小区应该继续履行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自身被中断的服务损失应该予以弥补。
为此,南宁腾吉物业向法院提起诉讼,把外滩新城业委会、南宁城市物业公司、8位业主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74万余元。其中,物业费每月10万余元,从2024年11月13日离场至2025年10月提出起诉期间,服务中断的10个多月,经济损失为11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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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身而出为小区做事,却被前任物业索赔巨额赔偿,这让业委会的成员造成心理负担。一旦败诉,巨额赔偿会让家庭蒙受损失,生活陷入困境。
南宁城市物业则表示,他们与南宁腾吉物业无交集,双方“无冤无仇”,这样被起诉无理由。他们进驻小区,是业委会及业主的邀约,与南宁腾吉物业之间没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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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表决小区事项
2025年10月21日,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受理此案。2026年3月5日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小区业主的权利。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有业主认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南宁腾吉物业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不是该小区业主,无权起诉请求撤销业主大会决定,无权让南宁城市物业撤出。
而且,业委会的《解聘通知书》中已经明确给予60天撤场期限,符合法律规定。在2024年11月13日后,南宁腾吉物业就应当撤场,无权再收取相应物业费用,其主张自 2024年11月13日按照其应收的物业费、水电公摊等内容作为其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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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判决
2026年10月27日,南宁青秀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南宁腾吉物业的诉讼请求。
其实,南宁外滩新城的业主与南宁腾吉物业的矛盾已经公开化,双方关系难以调和。业主没想到,大家已经撕破脸,物业竟然还想让法院判决,让其继续回小区进行服务,想起来是好气又好笑。
南宁城市物业进驻小区以来,服务得到业主的认可。有一次,小区发生燃气泄漏,服务人员立即通知120、消防及燃气公司专业力量火速驰援,并有序地组织该楼层所有业主紧急疏散至楼下安全地带,高效的工作获得业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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