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在自发形成的路边摊点
应该遵循老摊主口中默认的 “固定位置”
还是公共场地人人平等、先到先得?
近日有钓友发文
在虹桥在市场门口临时摆摊卖鱼
遭遇了周边其他摊贩的“欺负”
据钓友的描述
是想着售卖自己钓上来的鱼,属于偶尔摆摊
头天晚上他就用车子守了一晚上
可等到第二天准备开市
一位卖酸黄瓜的大爷上前制止
直言这是自己一直经营的固定摊位
一开始大爷态度强硬,双方言语产生摩擦
在钓友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之后
矛盾稍有缓和
最终两个人在同一个位置一起摆摊
![]()
评论区钓友坦言
现场周边其他摊主态度都不算友好
在他看来,自己也是用车提前一夜占位
而且也不是占位,只是摆在旁边卖
有些老摊主甚至不用人守着
随便放个东西,就认定这块地盘属于自己
这种 “放物即占位” 的方式
很难让人信服
![]()
![]()
钓友将事情的全程发布到网上后
也产生了巨大讨论
近1200条的留言大致分为两种观点
一部分网友讲的是“约定俗成”
野摊有野摊的江湖规矩
多年下来早就形成默契,一个萝卜一个坑
长期在这里摆摊谋生的人
守着固定点位、熟客也认这个位置
新来的摊主理应自觉避让,挑没人摆的空位
如果不讲默契,谁来都插一脚
好位置天天争抢,冲突只会源源不断
![]()
![]()
![]()
![]()
另一部分网友觉得“先到先得”
这是公共道路, 属于自发形成的野摊区域
没有任何官方划定的固定摊位
公共空间的属性
不存在 “摆久了就归个人所有” 的说法
规则就该是先到先得
老摊主常年在这里摆,值得理解
但不能把公共地方默认为私人地盘
![]()
![]()
![]()
![]()
对于有少部分网友提出的说
既然无法摆摊就举报,大家都不用摆了
钓友也回复表示只是小事
都是为了养家糊口,没必要弄得很难看
所以整件事情看下来
很难简单地去判定谁对谁错
所谓 “固定坑位”
本质上是缺乏管理时,自我达成的临时平衡
而 “先到先得”
是公共空间天然的底层逻辑
老摊主不愿让出自己经营依旧的固定点位
临时出摊的,也希望拥有公平经营的机会
双方的角度
都能被理解,也都能被认同
![]()
你觉得路边摆摊该默认老规矩固定位置
还是公共场地先到先得?
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来源:网络
编辑:牛奶
濠河神聊原创稿件,素材来源于网络公共平台,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作分享与点评,不构成任何事实认定或承诺,如与实际不符,欢迎指正。如 转载或引用请私信获取授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