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除传统“村霸”“街霸”“市霸”黑恶势力外
还有这些
新型黑恶犯罪行为
扫黑除恶持续重拳打击
以下十类新型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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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网络“套路贷”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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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钟某利用网络“套路贷”实施诈骗案
钟某纠集多人设立线上投资理财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钟某为首,组织稳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亿余元,实施“套路贷”诈骗事实23宗,造成被害人损失160万余元。该组织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诬告陷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被害人及其亲属、相关企业的正常生活、生产经营,造成被害人被迫卖房、被诬告入狱、甚至自杀身亡等严重恶果。
【违法特征】网络套路贷:依托网络平台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网信提示】务必警惕以“低利息”、“零利率”入手,先“套”借款人,上钩后就会要求签订借款“阴阳合同”。
二
“软暴力催收”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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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姚某彪实施“软暴力催收”案
姚某彪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发放高息贷款(累计向费某等5名借款人发放高息贷款共计8.5万元,年利率高达60%至108%,利息畸高,借款人无力承担),在还款逾期后,姚某彪便通过微信、电话对借款人进行恐吓威胁,扬言要找“黑社会”上门泼油漆讨债,还通过网络搜寻到借款人及其家人的抖音账号,在评论区公开催债留言,“欠钱不还躲着?我直接去学校找你女儿!”“再不还钱,我叫人上门找你好好谈谈!”“快还钱,别逼我去朋友圈曝光你,让你在朋友圈出名!”整套连环催收操作,制造巨大心理压力,让借款人及其家属几乎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将姚某彪抓获,姚某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违法特征】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逼迫被害人还钱。
【网信提示】该团伙假借民间借贷名义,人为制造违约、恶意垒高债务,配合短信轰炸、滋扰恐吓等软暴力催收,属于违法网络套路贷,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提醒市民,正规金融机构不会收取高额前置押金,遇到“包过征信、秒批贷款 广告务必提高警惕,遭遇滋扰催收及时留存证据报警。”
三
“恶意索赔”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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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郭某浩等人恶意索赔案
浙江绍兴公安机关打掉一个谎称在超市食品中吃出异物,胁迫商家支付赔偿的恶意索赔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查,2025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郭某浩纠集人员流窜多地,专门在某连锁超市购买的餐食中放置头发、石头等异物,虚构食品卫生问题,通过投诉举报、发负面信息等方式向超市或者食品供应商索要“赔偿”。
【违法特征】恶意索赔: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拿商家经营瑕疵做文章,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施压索要赔偿。
【网信提示】正常消费者依法维权受法律保护,但故意放置异物、虚构食品安全问题,借投诉、曝光胁迫商家给钱,已经超出合法维权边界,构成敲诈勒索罪。延伸来看,“职业差评”团伙批量刷负面评价要挟商家付费删评,属于同类恶意索赔黑灰产,广大商户遇到此类敲诈不要私下和解,留存订单、聊天记录及时举报。此外,恶意差评也是恶意索赔黑色产业链中的突出形式。打击“恶意差评”黑色产业链,维护公平竞争刻不容缓。需要平台、监管、司法等部门形成合力。同时也要厘清边界:消费者真实的差评、客观的消费评价受法律保护,打击恶意差评,正是守护正常评价体系的公信力。
四
“舆情敲诈”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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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李某明等人舆情敲诈案
内蒙古鄂尔多斯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专门针对采矿企业,以生产污染为由,实施敲诈勒索的舆情敲诈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经查,202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明、李某玲等人假冒记者流窜多地,以发现企业存在污染为由,通过频繁拨打举报电话、在网上发帖炒作等方式迫使对方 “花钱消灾”,先后对50余家企业及个人实施敲诈勒索。
【违法特征】舆情敲诈:收集、捏造、夸大环保、医疗、教育、工程等领域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钱。
【网信提示】正常舆论监督、依法环境举报受法律保护,但假冒媒体身份,捏造或夸大问题,以网络发帖炒作、曝光负面信息为筹码索要钱财,属于舆情敲诈。企业遇到此类胁迫,切勿花钱“平事”,付费删帖只会持续遭受勒索,应固定账号帖文、聊天记录,向网信、公安部门报案。
五
“务工敲诈”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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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韦某等人劳务碰瓷案
广东广州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通过制造用工纠纷勒索工地财物的劳务碰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经查,202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韦某通过招工APP、招工微信群等渠道招募工人后,组织人员前往工地短期务工,再以“住宿伙食差、劳动报酬低、无安全保障”等为由挑起事端,拒绝入场工作或故意消极怠工,在招工方提出退用工人时索要 “误工费”“车路费”等赔偿。如遭到拒绝,则通过阻挠施工等方式,强行施压索要赔偿款。该团伙先后流窜至广东多个地市作案50余起。
【违法特征】务工敲诈:利用网络招工平台应聘,入职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投诉举报相要挟。
【网信提示】合法劳资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投诉渠道理性维权,而事前预谋、组团入职,故意制造矛盾、阻挠施工强行索财,属于务工敲诈、劳务碰瓷。用工单位遇到组团闹事、漫天要价的碰瓷人员,不要私下妥协给钱,留存视频、聊天记录,及时报警处置。
六
“碰瓷敲诈”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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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彭某彬等人碰瓷敲诈案
四川成都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经查,202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彭某彬组织人员跟踪因酒驾被处罚人员,在其再次驾车时伺机故意发生碰撞、剐蹭,制造交通事故,后利用被害人担心被二次处罚的心理进行威逼利诱,进而迫使对方花高价“私了”解决。目前,初步查明该团伙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160余万元。
【违法特征】碰瓷敲诈: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过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赔偿。
【网信提示】团伙刻意制造事故,抓住当事人违法怕被查处的心理要挟高额私了费,属于违法碰瓷敲诈。提示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优先报警、报保险,不要害怕处罚而私下大额转账;遇到对方刻意诱导私了、索要高额赔偿,保留现场影像证据,拒绝私下和解。
七
“强迫消费”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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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金某顺等人强迫消费案
江西宜春公安机关打掉一个强迫高价购买中药材、低档白酒的强迫消费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经查,2023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金某顺伙同他人在江西省宜春市一高速接驳点开店,以免费抽奖形式招揽诱导途经旅客高价购买低档白酒、手机、手表和中药材等物品。对不愿支付购买的,该团伙便将顾客带到单独房间进行威胁,强行要求支付钱款,甚至抢走被害人手机通过网贷支付钱款。目前,初步核实被害人1200余名、涉案金额460余万元。
【违法特征】强迫消费: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诱骗消费,再用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或服务。
【网信提示】以抽奖、低价福利为诱饵,后续使用威胁、限制离开等手段强迫交易,涉嫌强迫交易罪。线上引流到店、胁迫扫码网贷付款是这类团伙常用手段。提醒大家,路边、服务区所谓免费抽奖、礼品兑换陷阱多,一旦遭遇胁迫消费,冷静保留证据,伺机报警求助。
八
“色情敲诈”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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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以“处对象”为名的长期勒索
在大连市公安局近期的扫黑除恶集中收网行动中,破获了一起针对男性的“色情敲诈”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专门物色工作稳定、有一定经济基础的男性,主动以“处对象”或“当情人”为由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事后,刘某某便撕下伪装,以“自杀”“举报被强奸”“去被害人单位或子女学校闹事”等极端手段相要挟,对被害人进行长期勒索,非法获利高达19.5万余元。目前,刘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违法特征】色情敲诈: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索要钱财。
【网信提示】守住底线,才是最好的护身符。无论是线上的“裸聊敲诈”,还是线下的“仙人跳”与“情感勒索”,犯罪分子的套路虽异,但核心逻辑一致,那就是利用部分男性在外的侥幸心理、猎艳心理以及事发后的羞耻与恐惧心理,实施精准的心理操控和敲诈勒索。
九
“裸聊敲诈”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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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黄某生等人裸聊敲诈案
福建泉州公安机关打掉一个引诱被害人裸聊,以发布不雅视频为由索要钱财的裸聊敲诈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经查,2025年2月以来,黄某生等人冒充年轻单身女子,利用社交软件搜寻添加被害人,随后,以进行视频裸聊为由发送带有“木马病毒”的链接,从而获取被害人手机通讯录。该团伙与被害人在裸聊过程中进行录屏截屏,通过威胁“将不雅视频发送亲朋好友”等方式,逼迫被害人支付钱财。目前,初步核实被害人70余名、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违法特征】裸聊敲诈: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以损坏人格、名誉、揭露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网信提示】裸聊敲诈是高发网络黑恶类型,团伙通过木马窃取通讯录、录屏留存隐私,以扩散视频胁迫转账。一旦陷入圈套,切忌反复转账“消灾”,对方会持续加码勒索。应当停止转账,保存聊天、链接、录屏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
“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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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例】宋某岩等人网络暴力案
四川公安机关打掉一个通过网络暴力迫使网游陪练人员缴纳“保护费”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经查,宋某岩等人在某语音软件网游陪练圈中成立“天蝎门”“神威门”等线上组织,针对陪练商户和店员收缴“保护费”。对拒绝缴纳的,该团伙通过纠集人员实施电话骚扰、扬言线下威胁等网暴方式,逼迫其缴纳“保护费”。目前,初步查明被害人120余名、涉案金额60余万元。
【违法特征】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网信提示】线上组建帮派组织,通过电话轰炸、言语恐吓、网络骚扰收取“保护费”,属于有组织的网络暴力,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网络社群、游戏圈子不是法外之地,遭遇有组织骚扰、恐吓,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语音截图,向平台举报同时报警。此外,还有一类高发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很多涉网黑恶犯罪的上游链条。该犯罪是套路贷、电信敲诈、网暴等诸多涉网黑恶的源头,大家不要随意在陌生平台登记个人信息,收到可疑营销短信请一定不要点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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