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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莉娜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监事、高中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终身教育研究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上海市第一批民办教育“民智计划”入选者,上海市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文章原标题为《把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新媒体发布时略有修改,引用请据原文并注明出处。
文丨熊莉娜
来源丨《时代教育》2026年第10期
民办学校今天面临的挑战,已经不是“招生难”三个字可以概括的。人口结构在变,生源总量在收缩。教育评价标准也在变,靠“掐尖+刷题”打天下的老路越走越窄。规范发展、分类管理持续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所有学校都能感受到。
但同样面对生源下降,有的学校能够稳住队伍、调整定位、办出特色;有的学校却陷入内耗、决策失序、风险累积。差别在哪里?笔者认为不在资金多少,也不在品牌大小,而在于学校有没有一套能够持续、稳定支撑科学决策、高效执行、有效监督、风险防控的治理能力。
民办学校真正的分水岭
不在外部环境,而在治理效能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民办学校的生存逻辑相对清晰:扩大规模、增加招生、拓展专业,靠规模扩张和资本驱动赢得市场。但在新的发展阶段,这套逻辑的边际效益正在递减。民办学校必须从规模扩张转向包括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等在内的高质量发展。这意味着,在当下阶段,民办学校的内部治理也要紧跟着转变升级。
现实中,一些民办学校仍然存在办学行为不够规范、内部治理结构不够健全、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等现象。更深的症结,集中在三个方面:办学主体权责边界模糊、内部治理体系不够完善、风险抵御能力较弱。诚然,这三个问题也相互关联,权责不清导致治理混乱,治理混乱又削弱风险抵御能力。归结起来,就是治理效能不足。
治理效能不足的根源,不在于缺一套制度文本,也不在于缺一位能干的校长,而在于学校内部长期缺乏一种稳定的、制度化的力量,能够把决策、执行、监督、风险防控各环节真正串起来。
党组织,正是这样一种力量。
近年来,中央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的部署,核心指向正在这里:不是让党组织在学校里挂个牌子,而是要让党组织进入学校治理结构,在决策中有位置、在执行中有支撑、在监督中有手段、在风险防范中有责任。党组织建设的目标,和学校举办者、管理者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党建是学校治理的内生动力。
政治优势不是抽象概念
而是要进入学校的决策链条
什么是民办学校的政治优势?政治优势是党组织所具有的政治引领、思想凝聚、组织动员、制度保障能力。这些能力虽然听起来稍显抽象,但在学校治理的过程当中却非常实用。学校的发展方向需要有人来把握,师生的心气需要有人来凝聚,重大决策需要有人来把关,遇到风险也需要有人来兜底。但关键问题是,这些政治优势,怎么进入学校的治理链条?
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治理结构中的地位。过去,民办学校党组织更多被理解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强调的是功能。新的制度设计则进一步要求党组织在学校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这意味着,党组织是学校治理结构中必须存在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个定位的变化,带来一系列制度上的强化,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董)事会;纪委书记可作为党组织代表进入学校监督机构;党组织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把关;党的建设有关内容要写入学校章程。党组织在章程里有了位置,后续的一切制度才有依据。
民办学校已经逐步将党组织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章程中单列“党的建设”一章,把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进入决策机构的方式、参与决策的事项范围、党建经费保障等全部写清楚。比如,哪些事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哪些事经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后再提交理(董)事会决定,哪些事由党组织把好政治关,都落笔成文。写清楚了,做事才有依据;写不清楚,治理就又容易回到权责不清、程序不明的老问题上来。
让党组织真正进入决策程序,“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是一条重要通道。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董)事会,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专职副书记也要进入理(董)事会。党员校长、副校长等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按党内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班子。纪委书记按程序进入监事会。
三条线,构成一个闭环:决策层有党组织的领导,行政层有党员的身影,监督层有党组织的代表。更关键的点是,党组织参与决策不能事后知情,必须事前把关。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师生和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组织要先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从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办学方向、严把领导人员政治素养、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再由理(董)事会依法作出决定。涉及教师聘用、课程建设、教材选用、招生考试、学术活动、对外交流等教育教学重要事项,需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从“建起来”到“转起来”
组织优势如何变成治理优势
党组织建起来了,不等于作用发挥出来了。现实中,还有个别民办学校的党组织存在“有组织无活动、有任期无换届、有党员无作用”的现象。表面上看是党组织建设的问题,但从深层看,还是治理融入不够的问题。党组织没有完整嵌入学校治理结构,没有进入决策程序,没有形成运转的闭环,就容易变成“摆设”。因此,党组织从“有形覆盖”走向“有效引领”,需要跨越三道坎。
第一道坎是改变认知。个别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把党建当作“上面要求的事”,建党组织也只是为了应付年检、为了过关,从根本上认识就不到位,党建工作也就容易流于形式。学校举办者要真正理解党建是一种强有力的治理资源。党组织参与决策,能让决策更稳妥。党组织引领师德师风建设,能让队伍更稳定。党组织凝聚人心,能让学校更有向心力。
第二道坎是搭建制度体系。党组织建设之后如何运转?隶属关系如何理顺?议事规则又怎么定?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否则党组织就会空转。例如,上海市浦东新区曾对14所民办中小学党组织关系逐一走访、建立“一校一档”、分类施策,最终完成13所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转入党员498名。这个过程很烦琐,但无法绕开,这是党组织建设的前提条件。隶属关系不统一,标准就无法统一、指导就无法到位。党员组织关系如果不理顺,党员连党组织生活都无法正常参加,更谈不上发挥作用。但理顺隶属关系,只是制度运转的第一步。接下来,还有一系列制度需要跟上,只有把制度一条条立起来,党组织才不是在空转,而是真正进入学校日常运行的轨道。
第三道坎是培养能力。部分民办中小学党务工作者身兼多岗,教学任务繁重的同时,还缺乏系统的党务培训。队伍不稳定、专业能力不足,党组织即便有了位置,也很难真正发挥作用。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选对人、培养人、借外力。第一是选对人,把党性观念强、专业素质强、群众基础好、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选到党组织书记的岗位上来。第二是培养人,通过系统培训、履职培训与年度述职评议,让党务工作者有能力、有方法。第三是借外力,通过公办、民办学校的党建思政工作结对共建,把公办学校长期积累的党建经验、专业能力、人才资源输送到民办学校。结对共建不能仅仅签一份协议,关键在于形成制度化运行的机制、有专人负责推动、有可量化的成效检验。
把监督嵌入治理
才能防止资本逻辑越线
在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中,监督最容易落空。监督缺位,决策就可能被架空,执行就可能跑偏,风险就可能累积。
民办学校有一个特殊风险点,即资本对办学的干预。民办学校的本质是民办,资本的介入是其诞生的前提。但资本的逐利性与教育的公益性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冲突。当这种冲突失去调和时,就可能出现家族式管理、理(董)事会与校委会内耗、重收益回报、轻育人投入等问题。党组织如果不在治理中发挥实质性作用,学校就可能被资本逻辑牵着走。那么,党组织在监督中能做什么呢?
第一,监督要嵌入决策过程本身。党组织对重大事项要前置研究、提出意见,再交由理(董)事会决定。例如,有的学校建立“三张清单”,将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项列为党组织直接决定事项;发展规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等列为前置研究事项;教师聘用、课程建设、教材选用等列为政治把关事项。有了清单,党组织就能在关键节点把好关。
第二,监督要落实到日常治理中。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是上海民办学校中首所成立党委的学校。该学校有一个很清晰的着力点,就是让党员参与前置到决策的过程,而不是决策完了再通知。他们严格执行“三先”程序——向党员先通报、先征求意见、先听取反馈,党委再综合意见推进决策。这套做法的价值,不在于程序有多复杂,而在于它解决了民办学校监督中最容易出现的决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是把制度优势变成日常能力
制度文本写得再完备,如果日常运转中落不了地,治理能力就不会真正提升。有研究对民办学校党建引领治理的状况做过诊断,指出不少学校还存在制度虚置、功能悬浮、动力衰减等问题。最终的局面就是,制度虽然上了墙,但治理效果却没有得到真正体现。因此,政治优势要转化为治理效能,不能指望制度文本自然生效。关键还在机制设计。
第一,把党组织书记、理(董)事会、校长的关系从“谁大谁小”扭转为“权责清晰、协同运转”。这是学校日常治理中最现实、最容易被卡住的一环。理论上,民办学校实行理(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在学校治理结构中拥有法定地位。现实中,不少学校就卡在“到底谁说了算”的模糊地带。笔者认为真正需要回答的,不是谁大谁小,而是如何分工协作、如何有效运转。党组织书记管“往哪儿走”——学校发展方向是不是偏离了国家要求、重大决策是不是合规、领导班子是不是廉洁、师生思想动态是不是稳定;理(董)事会管“做不做”——要不要投新校区、要不要开新学部、要不要聘新校长;校长管“怎么做”——教学怎么搞、教师怎么聘、钱怎么花、学生怎么招。三个层面各司其职,互相支撑。
第二,把“把关”变成可操作的决策程序。权责厘清了,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是“事怎么定、关怎么把”。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最怕原则性表述,如“参与讨论研究”“把好政治关”等稍显模糊的描述,没有具体程序承载,就容易落空。如前述所写的“三张清单”和“三先”程序,能解决“哪些事要过党组织、以什么方式过”等问题。但清单和程序要真正运转起来,还需要一条刚性约束,那就是把“先政治把关、后议事决策”变成不可绕过的前置环节。
第三,让党组织功能嵌入业务链条,而不是悬浮在外面。程序有了,但党组织的作用不能只停在会议室里。要靠机制把两者结合在一起。在干部选任上,把政治审查备案作为必经程序;在师德师风建设上,由党组织牵头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在教师培养上,通过“双培养”把骨干教师发展和党员发展两条线并轨。当党组织的作用出现在学校运行的关键节点上,而不是附加在业务之外,融合才是有内容的融合。
第四,用评价和保障把软要求变成硬约束。党建成效未纳入关键评价体系、党建履职未真正进入绩效考核体系等都是党建引领难以持续的重要原因。反过来看,那些真正把制度变成日常能力的学校,往往在评价上做了实质安排:把组织建设规范、作用发挥成效与干部选拔任用、资源配置、绩效奖励等直接挂钩。把党建与事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笔者认为这样的逻辑是很清晰的,不把党建当额外的任务来考核,而是嵌入学校治理的实绩评价之中。
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民办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分水岭,不在于谁的制度文本更完备,而在于谁把制度变成了每天都在用的东西。
编辑丨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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