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了一场特殊会议。国际刑事法院院长赤根智子没能到场,只能通过大屏幕播放提前录好的讲话。
原因不是她不愿来,而是美国政府已将她列入制裁名单。一家国际司法机构的院长,去联合国总部介绍年度工作,却要绕开东道国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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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意外的是,这家法院连正常发工资、买软件、办银行业务,都要考虑美国的态度。
10月9日,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宣布,把整个国际刑事法院列入制裁对象。11月2日,联大就相关决议表决,结果为93票赞成、13票反对、36票弃权。美国、俄罗斯、以色列投反对票,中国弃权。
一个拥有125个缔约国的国际司法机构,为何走到这一步?华盛顿真有能力把它逼到关门吗?
赤根智子是日本人,2024年出任国际刑事法院院长。今年8月,美国政府将她列入制裁名单,当时就引发日本方面抗议。
华盛顿没有收手。10月9日,鲁比奥宣布进一步扩大制裁,直接把国际刑事法院这个机构列入美国财政部制裁清单。以前针对法官、检察官个人,现在连法院本身都成了对象。
美方还公布了一组数字:根据有关行政令,此前已累计制裁17名相关人员,包括多名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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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何非要跟一家设在荷兰的法院过不去?原因要从法院此前的调查说起。国际刑事法院曾调查美国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还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等人发出逮捕令。
美国没有加入《罗马规约》,长期反对国际刑事法院在未经美国同意的情况下调查美国人员。涉及以色列问题,华盛顿同样站在盟友一边,认为法院越过了自身权限。
国际刑事法院的理解不同:根据《罗马规约》,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调查发生在缔约国领土上的犯罪行为,即使被调查者来自非缔约国。
美国不接受这种管辖主张,双方分歧已持续多年。只是这一次,特朗普政府连谈判的耐心都少了。鲁比奥放话,如果国际刑事法院继续采取美方认定的威胁行动,美国就会设法终结它。
这话说完不到一个月,赤根智子就只能通过录像向联合国大会汇报工作。她在讲话中公布:法院目前还有34份公开逮捕令未执行,超过23500名受害者参与了报告期内的司法程序。
这些数字说明,这家法院不只是几个法官坐在海牙讨论国际法。案件调查、证人保护、受害者赔偿、跨国取证,每一项都需要大量人员和资金。
而美国这次盯上的,恰恰是维持这些工作的日常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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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没有派人去海牙封门,也没打算直接把法官带走。它选择了一种更省事的办法:让愿意继续替法院办事的银行、企业和服务商,都不得不重新计算风险。
国际刑事法院2026年预算约1.97亿欧元,工作人员超过900人,来自大约100个国家。这是一家需要天天花钱运转的机构。
调查人员出差要订机票、付住宿费;工作人员领工资需要银行转账;证据材料涉及电子存储和安全通信;法院信息系统需要软件供应商持续维护。美国一旦限制有关交易,问题就会从法庭蔓延到办公室。
银行担心付款涉及受制裁对象,可能不愿办理业务;软件公司担心违反美国规定,可能重新评估合同;原本正常合作的企业,也要考虑是否继续提供服务。
不过,美国这次没有让所有交易立即停止。10月9日,美国财政部同时发出四项一般许可证。其中第13号许可证,暂时允许维持法院日常运转所必需的部分交易,有效期直到2027年4月7日。另外三项许可证,对通信、企业软件、养老金以及被羁押人员相关事务作出特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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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把法院整体列入制裁名单,一边又允许它在一定期限内维持运转——法院不是今天就得关门,但未来美国不再延长相关许可时,银行和企业将面临新的合规压力。
这意味着,法院虽然在荷兰,日常业务却可能被美国的一纸行政命令牵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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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当然不愿意接受。10月23日,欧盟委员会专门向欧洲企业发布通知,要求它们在现有许可范围内继续为国际刑事法院提供服务,正常办理欧元区支付业务。欧盟还在研究是否启用阻断条例,用欧洲自己的法律保护相关企业,避免美国域外制裁直接压到欧洲市场。
11月4日,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官长萨瓦拉·希勒又公开催促欧洲尽快行动。他认为,不能让每一家银行、每一家服务商自己承担判断美国制裁风险的压力,欧洲必须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保护。
这番话比一般外交抗议更实际。法院真正需要的,不只是声明里写一句支持,而是明天工资能不能正常发、调查经费能不能顺利转、技术供应商敢不敢继续履行合同。
欧盟目前仍把与美国谈判作为主要解决办法,阻断条例尚未正式启动。华盛顿给出的临时许可可以让法院继续运转一段时间,但2027年4月7日之后怎么办,欧洲迟早要拿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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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联合国大会表决有关国际刑事法院年度报告的决议,93票赞成、13票反对、36票弃权。决议获得通过,说明美国没有阻止联大继续支持有关合作安排。
但这组数字也提醒人们,国际刑事法院面临的争议远不止美国一家的制裁。
联合国共有193个会员国,这次参与表决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票合计142票。没有参与表决的国家不能直接算成反对法院;投赞成票,也不等于完全认可法院过去每一项裁决。
与去年相比,赞成票从94票减少到93票,反对票从10票增加到13票,弃权票从34票增加到36票。变化不算特别大,却说明这家法院尚未消除各方对其权限和运作方式的分歧。
国际刑事法院院长在今年的报告中还披露,报告期内有六个国家通知退出《罗马规约》,匈牙利则撤回了此前的退出通知。这些国家各有各的政治和法律考虑。对法院来说,只要成员国开始重新计算加入的收益与义务,原有合作基础就可能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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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中国代表孙磊在联大发言,明确肯定通过国际司法追究严重国际罪行的初衷,同时提出几个具体问题。
其中一个问题是,国际刑事法院究竟能把管辖范围扩展到什么程度。中国认为,除安理会移交情势等情况外,法院不能未经非缔约国同意就对该国国民行使管辖权。
另一个争议是现任国家元首的刑事管辖豁免。《罗马规约》对缔约国设定的义务,能否直接用于没有加入规约的第三国,中国对此持反对意见。中国还注意到,一些国家退出规约后,法院继续主张相关管辖权,也引起了法律和政治争论。
这些问题不是靠一次投票就能解决的。美国希望限制法院对自己及盟友的调查,俄罗斯与法院围绕俄乌冲突有关逮捕令长期对立,中国则从国家主权、条约权限和司法一致性角度提出不同意见。同样没有投赞成票,背后的理由并不相同。
10月10日,加拿大、丹麦、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和英国八国外长发表联合声明,反对美国制裁国际刑事法院。
日本尤其尴尬。法院院长赤根智子是日本人,日本政府不满美国对她及法院实施制裁,却又需要继续维护与华盛顿的外交关系。欧洲处境也差不多:嘴上支持法院并不难,难的是要不要为它建立一套能够抵御美国金融限制的实际保护措施。
声明可以发,账单却要有人付。
美国这次制裁最值得警惕的,不是它同国际刑事法院发生法律争议,而是它试图把这种争议变成对整个国际司法机构的经济压力。
美国完全可以不接受法院的某项管辖主张,也可以在国际场合公开提出法律反对意见。但把法院整个机构列入制裁名单,影响的就不只是某个案件,而是大量与争议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司法活动。
海牙法院正在处理的案件,并不全都涉及美国或以色列。战争受害者等待调查,证人需要保护,一些案件已进入赔偿阶段。法院正常运转一旦受到冲击,这些人也会受到影响。
这里还暴露出国际制度建设中的另一个问题:签署条约成立一家法院,只解决了法律上的授权,不能自动解决它在现实世界里怎样生存。
国际刑事法院有125个缔约国,能得到不少国家的资金和政治支持,可到了银行支付、技术采购、跨境调查这些环节,却仍然会受到外部金融和商业体系的影响。
美国最有力量的地方,不只是能够拒绝法院管辖,而是它能利用自身在国际金融和技术服务中的地位,把压力传导给其他国家的企业。
但这件事也未必完全按美国设想发展。欧洲拥有自己的银行系统、支付网络和法律工具。如果欧盟真愿意承担相应成本,完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法院维持业务。问题在于,欧洲究竟愿意为此同美国发生多大实际摩擦。
11月4日,法院书记官长再次要求欧洲提供保护,说明各国政府的声明已不足以让所有服务商放心。
反对美国借单边制裁干扰国际司法机构正常工作,不意味着要接受国际刑事法院对所有国家无限扩张管辖权。国际司法机构需要独立性,也需要权力边界。没有独立性,容易受到强国施压;没有明确边界,又容易与国家主权和既有国际法规则发生冲突。
两种问题同时存在。不能因为美国正在制裁法院,就把法院本身的法律争议全部抹掉;同样不能因为法院存在争议,就认为任何国家都可以凭借金融优势干预它的日常运转。
93票赞成,至少让这家法院继续获得联大层面支持。但真正决定它今后处境的,不只是会场里有多少国家举手,而是这些国家愿不愿意提供资金、技术、司法合作和切实的法律保护。
美国已把制裁推进到整个机构,欧洲却还在考虑用什么办法应对。明年4月的许可期限,会成为一次现实检验。
如果一个得到上百个国家支持的国际司法机构,最终仍要看美国是否愿意延长一张经营许可,那么国际司法究竟有多大独立性,就不是几份漂亮声明能够回答的了。
假如你是一家欧洲银行的合规负责人,面对2027年4月到期的美国许可证,你会提前停止为国际刑事法院办理业务,还是等欧盟给出明确保护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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