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终于等来了关键进展!
11月6日,多家权威媒体同步披露: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受理刘女士提交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正式介入“父亲遛狗致幼子坠亡”一案,将在法定期限内——即自收案起90个自然日内——向申请人书面反馈审查结论或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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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经发布,舆论场迅速升温,无数网友留言支持“正义不能缺席”,而更令人唏嘘的是,在检方受理前,孩子生父崔先生接连做出的两项举动,悄然撕开了事件温情表象下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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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检方受理幼童坠亡案
这起令人心碎的悲剧发生于两个月前。今年9月某日上午,刘女士与丈夫崔先生一同带两岁儿子朗朗前往海洋馆游玩;午后两人临时分道,原计划由崔先生驾车先将刘女士送至酒店参加行业推广活动,随后独自带孩子返家休息。
这样的分工在双职工家庭中极为常见,既体现责任共担,也符合日常育儿节奏。可现实走向却彻底偏离了常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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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透露,刘女士与崔先生系经熟人牵线相识,婚前感情平稳,虽无炽烈浪漫,却也有基本信任基础。二人恋爱期间共同领养了一只宠物犬,对崔先生而言,这条狗早已成为生活重心之一;而对刘女士来说,再亲密的动物也无法替代亲子关系的唯一性与不可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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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歧由此悄然滋长。当刘女士多次提醒家中窗户未加防护、孩子活动区域存在隐患时,崔先生始终未予重视。事发当日,他将朗朗安置在客厅观看动画片,自己则匆匆牵狗出门,全程未检查门窗闭合状态,亦未排查阳台周边是否存有可攀爬物品。
从开门离家到返回,全程仅约12分钟。而这短短一刻钟,成了永远无法倒带的生命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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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现场勘验显示:事发住宅位于十八层高楼,事发阳台窗户呈开启状态,窗台外侧栏杆上斜倚一只儿童洗澡桶,桶沿高度恰好与两岁幼儿肩部齐平。结合现场痕迹及体位推断,朗朗极可能踩踏桶沿、裹挟被褥翻越护栏坠落。
孩子骤然离去,最痛彻心扉的无疑是母亲刘女士。本应在职场奋战的她,在接到噩耗后瞬间失语,但真正击穿她心理防线的,并非悲恸本身,而是丈夫及其家属后续一系列令人心寒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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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殡仪馆内,情绪崩溃的刘女士曾掌掴崔先生数次,换来的却是对方一句冰冷警告:“再动手我就报警处理。”这句话如利刃刺穿婚姻最后一点温度,也让刘女士第一次清醒意识到:眼前这个男人,早已不是她曾经托付终身的伴侣。
此后她的生活全面崩塌——体重由97斤骤降至86斤,整夜辗转难眠,需依赖处方安眠药物才能短暂入睡;10月9日,医院确诊其罹患重度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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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陵园抱着墓碑低泣:“你那么听话,爸爸怎么舍得把你一个人锁在家里?”泪水未干,她已起身奔走于派出所、律所与社区之间,逐页整理证据、反复核对时间线、手写控告材料。
10月16日,刘女士正式向辖区公安机关递交《刑事控告书》,请求追究崔先生过失致人死亡刑事责任。警方当日予以受理,但仅七日后,即10月23日,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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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载明: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行为人存在主观罪过,且该事件属典型的“多因叠加型意外”,若当日刘女士未外出、若崔先生未离家遛狗、若窗户处于关闭状态,悲剧均不会发生。因此认定为“无法预见之突发事故”。
逻辑看似闭环,却难掩情感荒芜。刘女士拒绝接受这一结论,立即补充提交新线索,最终推动案件进入检察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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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刑事,男童母亲再拿铁证
在公安阶段受阻后,刘女士与代理律师迅速调整策略,转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并同步提交《检察听证会召开申请书》,力求以公开透明方式厘清事实边界。
此次提交的关键证据之一,是一组完整网购订单截图:崔先生分别于2026年1月18日、3月5日两次下单采购“儿童专用绳式窗户限位锁”,订单编号、支付凭证、物流签收记录齐全可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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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清晰标注:该类装置安装于推拉窗轨道处,扣紧后可将窗扇最大开启幅度严格控制在10厘米以内,足以阻挡两岁幼儿探身或攀爬。
刘女士律师团队指出:购买行为本身即构成风险认知的直接佐证;而安装动作更表明其已具备防范意识与实际处置能力。问题核心在于——就在那个孩子独自在家的下午,那把由他亲手购置、亲自安装的锁,处于完全松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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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已超出一般疏忽范畴,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应当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即刑法理论中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崔先生事后曾在社交平台发布文字回应,称“锁买来就装上了,平时一直保持闭合”,但该帖文目前已不可见。
尽管如此,刘女士仍清楚记得那段话,也记得另一细节:朗朗日常从不靠近任何窗户,无论是自家高层阳台,还是外婆家更低矮的卧室窗台,孩子从未表现出攀爬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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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毫无攀窗习惯的两岁幼儿,在父亲离家遛狗的十二分钟内,精准踩上洗澡桶、裹紧被子完成翻越——这种多重条件严丝合缝的“巧合”,概率低得令人脊背发凉。
与此同时,崔先生一方的态度也日趋微妙。他联合父母提出一项所谓“过渡性生活保障方案”:承诺在刘女士重新就业前,由爷爷奶奶每月出资六千元、崔先生本人承担四千元,合计每月一万元,用于维持原有家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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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辞委婉,实则意味深长:孩子已逝,婚姻不必终结;你不工作,我来供养;只要你停止网络发声,此事便可悄然翻篇。
面对这份提议,刘女士的回答斩钉截铁:“朗朗是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结。他走了,这段关系便失去了全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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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寒心的一幕发生在媒体采访中。当记者问及“是否给予刘女士经济补偿”时,崔父淡然回应:“现在还是一家人,不存在补偿的说法。”
此时距孩子离世不足两个月,刘女士正奔波于刑事追责路上,夫妻双方早已失联。在这般时间节点强调“一家人”,究竟是挽留姿态,还是刻意模糊责任边界?答案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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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曾描述过一个画面:事发次日清晨,朗朗的爷爷奶奶并排坐在小区楼下长椅上,爷爷戴着医用口罩,奶奶架着墨镜,神情平静得近乎疏离。
用她自己的话说:“太镇定了。”一位母亲在至暗时刻的本能感知或许无法作为呈堂证供,但它会在记忆深处扎下根须,持续生长为追问真相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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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些层层叠叠的疑点,促使刘女士咬紧牙关,誓要为儿子讨回迟来的公正。所幸天道酬勤,11月6日,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通报:刘女士所提刑事立案监督申请材料齐备、理由充分,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决定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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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将在收到全部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作出答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是否建议公安机关立案、是否自行立案侦查等具体意见。目前该案尚处于内部流转阶段,尚未分配至具体检察官办理。
刘女士与律师团队当前所有工作重心,均已聚焦于构建“监护人严重失职—过失致人死亡”的完整证据链,涵盖时间轴还原、物证固定、专家辅助论证等多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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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特别提到一句掷地有声的话,我们原样保留:“我希望借由这次经历,推动相关立法进程,让婴幼儿监护责任真正有法可依、有责必究、有过必罚。”
再回看那个“每月一万”的方案,检方受理的消息公布之后,它的底色已然彻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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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真如最初定性那般,仅是一场谁都难以预料的偶然事故,一位父亲何须在刑事程序临门一脚之际,联合长辈制定出如此精确到千元单位的长期补贴计划?
金钱在此刻现身,与其说是抚慰伤痛,不如说是试图消音真相。刘女士毅然拒绝,她说:“这不是一场疾病导致的自然死亡,而是一次本可避免的重大监护失守。我无法假装一切未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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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把窗户限位锁至今仍牢牢固定在原位。扣紧它,孩子推不开;那天没扣,你说这是疏忽,我愿意相信。但疏忽的边界在哪里?民事赔偿能否覆盖生命代价?何种程度的失职应升格为刑事责任?接下来的九十天,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给出权威回答。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参考信源:
“父亲遛狗时,2岁男童从18楼坠亡”案最新进展:刑事立案监督申请已受理---2026-11-06 ---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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