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
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
暨梅汝璈法官法治文化学术交流会
在南昌市青云谱区举行,
来自省内外法学领域
多位专家学者、相关单位代表
齐聚一堂,
深入研讨梅汝璈法官的法学思想,
追忆其家国担当,
并围绕法治文化的时代内涵
展开交流探讨。
一起来看部分嘉宾观点
今天为什么要纪念东京审判?
程兆奇
(上海交通大学
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首席专家、
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主任)
![]()
进入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接踵而至。如何通过惩罚肇事者防止重蹈战争的覆辙,成了摆在人类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东京审判的贡献,在于其是基于严格的国际法程序与证据规则以及充分的事实认定与法理推演,做出了于法有据、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并且在人类历史、国际法发展以及战后国际秩序的构建上,都产生了长久的重大影响。
作为二战东亚战场最重要的战胜国和受害国、作为东京审判的主要参与国,中国有责任、有义务在国际上理直气壮地维护东京审判的正义性与合法性,让更多的人了解东京审判的真相和意义。这不仅是还历史以公道,更是为了警示未来,防止人类再次滑向世界大战的深渊。
梅汝璈先生的国际法贡献
张辉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
![]()
1946年到1948年的两年半时间里,梅汝璈先生在东京审判过程中坚持法律原则,有理有利有节,以自己的学识和勇气维护了国家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对国际法特别是战争法和国际刑法中的许多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
梅汝璈论证了破坏和平(侵略)构成国际法上的犯罪,他借助纽伦堡宪章的规定和法庭的分析,对这一问题从法理上进行了论述:侵略战争是“全部祸害的总和”,因而也是“最大的国际性罪行”。论证了个人也应对侵略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只有处罚犯有这样罪行的个人,才能使国际法的规定有效实施;要制止战争和侵略,必须加重对责任者个人的刑事责任。梅汝璈还辩驳了上级命令与个人责任的关系,在量刑时应区分不同的个体、不同的情况加以考虑。
以法彰史,以理立义——
梅汝璈法官与远东国际审判中
的正义建构
刘为勇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
![]()
梅汝璈法官作为东京审判中方唯一法官,承载着中国艰苦抗战沉淀下来的民族期许。他紧扣同盟协作约定、战争史实以及法庭组织规则逐层说理,态度坚定而克制,最终为中国争取到应有的位次。这正是梅汝璈法官以法理捍卫正义的开端。
审判跨度两年有余,面对着多重现实障碍。梅汝璈法官深刻明白,要坐实侵略罪责,必须依靠环环相扣的证据体系、严谨规范的法律论证。他着力梳理日本对外侵略国策酝酿、谋划、落地的完整脉络,重点归集屠杀、强制奴役、经济掠夺等反人道罪行证据。
受制于当时的国际格局、诉讼机制与取证条件,一部分战争罪行未能得到充分调查追责,部分战犯逃脱了法律制裁。梅汝璈法官晚年也清醒觉察到这些缺憾,持续整理庭审档案,复盘审判得失,留下大量手稿笔记。
作为新时代法学研究者、法治工作者,接续梅汝璈法官未竟的事业,就是要深耕战争法、国际法、法律史领域,扎实开展相关研究,审慎辨析史料,严谨阐释法理,筑牢守护历史真相的法治屏障,用扎实的学术成果,守护来之不易的战后和平秩序。
“反和平罪”的司法化:
东京审判的国际法贡献
与梅汝璈的坚守
曾皓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
今年是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这场审判是国际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它第一次系统确立并实践了“反和平罪”概念,把发动侵略战争从政治谴责提升为可追究的个人刑事责任。“反和平罪”的司法化有着多重奠基贡献,它确立了个人国际刑事责任原则,推动《非战公约》等条约的法律效力落地,为《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武力原则提供判例支撑,开创了国际刑事司法的制度传统,东京审判创设的“反和平罪”构成了现代“侵略罪”的直接法源。
梅汝璈从国际法发展逻辑与自然法精神出发展开法理论证。他指出,东京审判并非创设新罪,而是将国际社会早已公认的道德准则与条约义务转化为具体刑事责任,坚决维护法庭宪章合法性。量刑阶段,他据理力争,主张对犯下“反和平罪”并伴随严重战争暴行的元凶适用死刑,确立“反和平罪”与“战争暴行”并重的量刑标准。他组织指导团队收集整理南京大屠杀相关证据,形成严密的证据闭环。
梅汝璈法官的坚守,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与历史真实性。他通过驳斥“胜利者审判”论调、维护法庭管辖权、系统提交南京大屠杀证据以及修正判决书内容,让东京审判成为人类法治文明的重要里程碑,其法理贡献与历史功绩将永远载入史册。
缺席的正确与生长的错误——
东京审判正义叙事的公共传播之思
商韬
(南昌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
纪念梅汝璈法官,不仅要重申历史结论,还要让公众理解这些结论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不少公众仅记住东京审判的最终结论,却不了解判决背后的事实依据与法理逻辑。
推动东京审判正义叙事有效走进公共空间,需要转变传播思路。一是传播重心从“只讲结论”转向“回答问题”。用好梅汝璈故居等阵地,不只讲人物事迹,不仅是回答“梅汝璈是谁”“他在东京审判中做了什么”,还应回答“东京审判为什么具有法律依据”等问题,使其成为公众辨别历史叙事、学习法治判断的公共课堂。二是推动专业成果通俗转化。在坚守史实准确的前提下,把学术研究转化为展览、读本、新媒体产品等大众传播内容,倡导学者承担社会责任,打通专业知识通向公众的通道。三是推动从集中纪念转向常态化、国际化传播。将东京审判相关内容融入法治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完整呈现梅汝璈法官面对争议、坚守正义的历程,打造多语种、可核验的传播产品,提升对外叙事效能。
东京审判中
法官的司法职责与国家立场:
梅汝璈法官的实践及启示
梁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教授)
![]()
作为中国法官,梅汝璈既要维护国家正当权益、推动侵略罪行得到追究,也要恪守司法职责和程序。
审判中,梅汝璈理解中方检察官取证资源不足、迫切揭露侵华罪行的现实困境,但清醒认识到法官不能越界帮助检方搜集证据、组织指控。即便追责目标本身具有正当性,追诉活动依然受程序规则约束,历史受害事实必须经过举证、质证、法律评价等环节,才能作为认定被告人罪责的依据。
东京审判推动实现从国家受害事实向个人国际刑事责任原则的转化。针对辩方提出侵略属于国家行为、个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主张,梅汝璈提出国家责任与个人刑事责任互不替代,国家承担赔偿等责任,策划、发动、实施战争罪行的个人同样可以被追究刑责。
从座次之争、职责边界,到个人刑事责任和死刑争议,我们看到国家立场与司法职责并非非此即彼。国家的历史经验和正义诉求,只有经过法律规则、证据和独立论证,才能转化为具有国际法意义的责任认定。
从梅汝璈法官的东京审判实践看
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的修养与培养
兰花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
80年前,在这场历时两年半、审理记录长达近5万页的东京审判中,包括梅汝璈法官在内的中国代表团在西方主导的国际司法舞台上,克服重重困难,奋力伸张正义,留下宝贵经验。对照当前涉外高素质法治人才供给不足的现实,梅汝璈的实践昭示,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应当兼具三重核心修养:以国格为灵魂,以专业为根基,以国际视野为羽翼。
国格是涉外法治人才的灵魂,涉外法律实践必须坚守立场底线。梅汝璈法官为争取符合投降文书顺序的法官座次坚决抗争,这启示我们,在国际谈判、跨国诉讼、国际组织履职等场景中,在面对歧视性规则与非正义行径时,敢于以法律为武器亮剑,以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与公平正义。
过硬专业素养是涉外法治工作的根基。梅汝璈法官在东京审判中的伟大贡献,更依托深厚扎实的法学专业能力。这对法学人才培养具有重要启示:要培养能够熟练驾驭跨国诉讼、国际仲裁、条约解释,并能够梳理复杂证据链条的实战型涉外法治人才。面对国际争端,要习惯用西方听得懂、国际法通行的法律语言和证据规则来讲清事实、进行辩论,做到以法服人、以理克敌。
法袍即战袍:
《东京审判日记》中
梅汝璈的法治立场和民族担当
刘毅
(南昌大学法学院博士)
![]()
对梅汝璈而言,法袍即战袍。走上审判席,他承载着千万死难同胞的悲愤,但始终清醒自持,时刻警醒自己保持审慎郑重:同胞的愤恨可以共情,司法裁判却不能被情绪裹挟,这份自觉贯穿他整个审判历程。
梅汝璈心怀对侵华战犯的愤慨,却拒绝走向复仇主义,不将战犯的罪责转嫁到日本人民身上。面对辩方对法庭管辖权的质疑,他依靠严谨法理进行辩驳,坚持审判全过程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追求的是法律正义而非族群仇恨。
重读《东京审判日记》启示我们:梅汝璈的可贵之处,在于把深沉的家国情怀安放于法治框架之内。法律人不是没有情感,而是克制情绪、恪守程序;民族担当不等于突破规则,捍卫国格必须以法理为依托。最深沉的爱国,是用严谨的法律程序去兑现正义,让法袍承载的审判权力,成为守护历史公道、维护国家尊严的可靠力量。
从“第一枪”到“第一槌”——
让梅汝璈的精神品质
融入南昌“六城”建设
赖继红
(南昌市史志办主任)
![]()
梅汝璈的法治人生,正是从南昌起步的。是赣鄱大地的书声与家风,滋养了他的根脉;是近代中国山河破碎的屈辱,点燃了他的热血。他带着这份乡土给养的底气与悲悯,走向了世界。
将梅汝璈精神融入南昌“六城”建设,可从三条路径推进:以爱国担当铸魂,丰富英雄之城的精神谱系,夯实实力之城的发展底座。要把“爱国需要真本事、担当需要硬功夫”的理念注入英雄城精神谱系,依托梅汝璈故居开展法治研学与干部教育,让“在专业领域做到极致即为国争光”成为城市共识,不断夯实“实力之城”的精神底座,真正让大家“登场皆是英雄”。
以革新求索聚力,激活动力之城的创新源泉,释放活力之城的开放势能:南昌要吸引青年人才扎根,就要营造理性包容、崇尚思辨的城市氛围,让思想活跃带动人才汇聚,真正实现“近者悦,远者来”。
以文化自觉塑型,擦亮魅力之城的人文名片,筑牢幸福之城的公平底线:南昌的历史文化底蕴,不仅写在滕王阁的序里、万寿宫的烟火里、八一的枪声里,还写在梅汝璈的故事里,要促进文旅体商融合,塑造南昌“古色+红色+法治”城市标识。一座幸福之城,不仅要让百姓的口袋鼓起来,还要规范政务行为,让大家相信,办事有规矩、司法有公正,让法治竞争力成为南昌高质量发展坚实的支撑。
来源: 洪观新闻客户端 记者熊婷婷 刘宁昕/整理 杨紫韬 卢玮/图
编辑:熊一鸣 二审:刘培堃 终审:凌云
南昌发布
微信公众号:nc_fabu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