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丈夫因怀疑妻子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连续两晚殴打妻子致死,子女出具谅解书,最高法:不足以作为从轻处罚依据,依法核准死刑)
丈夫长期对妻子实施家暴,此前还曾因此被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一次因无端怀疑妻子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他连续两晚对妻子实施殴打,造成妻子19根肋骨骨折、颅脑损伤,最终死亡。案件审理期间,
二人的一子一女出具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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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槌
这样的谅解能否成为从轻处罚的依据?法院最终认为,仅凭兼具被害人与被告人近亲属双重身份的子女谅解,
不足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
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一则关于家庭暴力致人死亡案件中,能否因获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而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岳某坤与被害人刘某侠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岳某坤经常在酒后殴打刘某侠,并曾因家庭暴力被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2022年3月1日晚至3月2日凌晨,岳某坤因无端怀疑刘某侠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家中对刘某侠实施殴打。
3月2日晚,岳某坤饮酒后锁闭家门,再次使用木椅等物品持续殴打刘某侠,直至3月3日凌晨3时以后。
此次殴打造成刘某侠全身多部位损伤、广泛皮下出血,并有19根肋骨骨折。
刘某侠重伤倒地后,岳某坤并未及时实施救助。直至3月3日上午,他才将已经失去意识的刘某侠架到床上。当晚20时许,岳某坤让家人联系亲友救助。急救人员到场后,经检查确认刘某侠已经死亡。
经鉴定,刘某侠系遭钝性物体多次打击,因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直至一审、二审庭审期间,岳某坤均拒不认罪悔罪。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提交了被害人刘某侠与岳某坤的子女出具的谅解书。
2022年8月22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岳某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岳某坤随后提出上诉。
2022年12月30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将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2023年8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对岳某坤的死刑裁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获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后,能否据此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家庭暴力犯罪是否从轻,应综合考虑案件起因、犯罪手段、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尤其当出具谅解书的人同时也是被告人近亲属时,更应审慎判断。
本案中,岳某坤长期家暴刘某侠,曾因此被公安机关告诫,此次又连续两晚实施殴打,并在刘某侠重伤后拖延救助,归案后始终拒不认罪悔罪。法院认为,即使其子女出具谅解书,也不足以成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最终,岳某坤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依法判处死刑。
延伸阅读
女子遭家暴提离婚诉讼被驳回13天后她被丈夫扔下悬崖
2024年12月24日,在离婚诉讼被驳回的第13天,陕西咸阳女子苗苗遭到丈夫张某毒打。张某误以为失去意识的苗苗已死亡,将她扔下十几米高的路边悬崖,导致苗苗高坠身亡。
案发后张某主动报警,中国新闻周刊获悉,他试图以“夫妻吵架,妻子想不开跳崖”的说法掩盖罪行,但其谎言很快被戳破。检察机关起初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张某,随后将罪名变更为故意杀人罪。
2026年5月26日,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苗苗家属的代理人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张某辩称,自己当时并不知晓苗苗还未身亡,才将其扔下悬崖,其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
2026年9月1日,该案一审第二次开庭。据苗苗的哥哥长孙先生介绍,本次庭审主要针对证明张某存在长期家暴行为的新证据展开质证。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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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咸阳市永寿县人民法院 图/封面新闻
苗苗与张某同为陕西咸阳市永寿县人,1993年出生的苗苗比张某小3岁,他们经人介绍相识,于2015年4月27日登记结婚。
二人婚后即争吵不断。尽管如此,他们还育有两个儿子,案发前一个8岁,一个6岁。
长孙先生说,2024年五六月份,苗苗开始向亲友倾诉自己遭遇了家暴。同年11月6日,苗苗以感情破裂为由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12月11日,法院以“双方感情未破裂,且育有两个孩子”等为由判决驳回其离婚请求。
检察院起诉书显示,13天后,苗苗在与张某讨论婚姻事宜时发生争执,她遭到张某殴打后失去意识。张某发现苗苗没有呼吸、手指冰凉,误认为苗苗已经死亡,遂驾驶车辆将苗苗扔下十几米高的悬崖。其间张某家属多次劝导张某将苗苗送往医院救治,张某均未同意。
本案第一次开庭时,家属就向法院提交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用以佐证张某存在长期家暴行为。
苗苗家属提供的材料显示,2024年7月2日,张某给苗苗发信息忏悔:“都是我的错,打你都是我的错,我的错我改。你回来,我们好好商量商量嘛。夫妻打架床头打架床尾和的嘛,你就给我一次机会嘛。我保证以后绝对不再动你一个手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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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家属提供的材料
“有天凌晨两点多,苗苗突然给我发了她被老公打的伤痕照片,身上还有刀划的小口。”苗苗的一位朋友回忆,“平时她从来不说这些事,我一直以为她过得很幸福,真没想到她背地里过得这么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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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殴打后的苗苗 图/受访者提供
上述代理人透露,对于苗苗家属指控的“长期家暴”,张某此前在庭审中拒不承认。“当庭出示了证据的,他承认,包括在苗苗生完大儿子坐月子期间有过家暴行为,其他均予以否认。”
长孙先生介绍,第一次开庭结束后,警方开展了补充侦查。
“我提交了五六个证人线索,警方问询了其中两人。”长孙先生称,两名和苗苗同样在县城陪读的家长向警方做证,2024年时,苗苗每周有四五天和她们相处,身上时常出现伤痕。苗苗还曾告诉她们,张某曾在一晚持续对其实施殴打,并且持刀胁迫与其发生关系。
长孙先生介绍,与此同时,警方也前往张某的老家开展走访调查。相关笔录显示,当地村干部与村民表示,二人夫妻感情很好,并未见过他们发生打斗。此外,一些相关部门出示了回复函,显示没有苗苗报警或向妇联、司法局等求助的记录。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网络上此前流传过有关被害人存在外遇的传闻。长孙先生表示,张某家属亦提出了类似说法,他们则在庭审中予以驳斥。
长孙先生称,自己曾求证过这些传言,“时间地点,人当时都在干啥,这是很明显做不了假的。最终,啥东西都没求证出来”。
就长孙先生所述情况,中国新闻周刊致电张某家属核实,对方在听到采访来意后,随即挂断了电话。另据了解,目前,苗苗与张某的两个孩子,仍由张某的亲属在抚养。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法律条文没有对“长期家暴”给出精确的时间和数字定义,但结合相关文件以及刑事司法实践,长期家暴不是单次冲突,核心是暴力的反复性、持续性和控制属性。
他表示,司法认定一般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核心条件:第一,暴力行为多次发生,时间可以跨度数月乃至数年,既包括直接殴打,也包含恐吓、持刀威胁、侮辱等精神暴力;第二,暴力具备循环特征,存在施暴、悔过、再施暴的模式;第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第四,暴力造成被害人身心压迫,被害人产生恐惧、被迫躲避,甚至尝试通过离婚途径摆脱暴力。
“查实被告人存在长期家暴,属于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谭敏涛说,如查实长期家暴属于案件重要起因,法庭会评价被告人过错程度更高,不具备酌情从轻的基础,也能印证被害人长期处于人身危险之下,提升案件社会危害性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