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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元旦假期刚过,新化法院执行干警们已收心聚力,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以“雷霆”手段,完成新年“第一拘”。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罗某以承包公路的硬化工程为由在刘某、曾某、汪某承包的某碎石场购买碎石。后经结算,截止到2021年11月罗某共欠货款133560元,针对该欠款,罗某出具了欠条并约定还款期限。然而欠款到期后,罗某未按约还款。后经刘某等3人多次催讨无果后将罗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罗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欠款本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罗某仍旧未履行义务,卢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进行时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罗某一直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经传统查控和网络查控亦未发现罗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元月3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的电话称,被执行人罗某可能在新化三桥附近开餐馆。执行干警当即驱车赶往三桥附近查找罗某下落。经执行干警摸排,成功锁定并将被执行人罗某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罗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罗某拒不配合并表示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在多次沟通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拒不报告财产,本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罗某司法拘留。在被执行人罗某送拘后,其终于意识到严重性,立即表示愿意协商履行。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罗某当场支付47000元,并承诺余欠款项每半年支付1期,分2期全部付清。鉴于被执行人罗某认错悔改,且该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本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罗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这不仅是新化法院2024年首起司法拘留,也吹响了农历节前集中执行的号角。新的一年,新化法院将继续秉持“执行不打烊”原则,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使命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不断推动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兑现司法为民承诺,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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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9期|法院新闻2023年第二期
审定丨龚光辉
审核丨李 昭
撰稿 | 喻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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