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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湖北省襄阳市
市民雷女士在路上发现
三位男子正费力地
推行一辆小轿车
认为他们有
“拒绝酒驾”的守法意识
便拍下来发在社交媒体上
引发网民热议
那么
酒后推车算酒驾吗?
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高新大队民警调看沿途监控发现
三位男子推行一辆小型汽车
从邓城大道辅路右转至樊魏路
经桃园路路口后
在樊魏路一汽修店附近停下
全程接近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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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控中看
一男子在驾驶位外侧手扶方向盘推车
另外两名男子在车后推车
没有人坐在驾驶位上
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驾驶行为
同时
行为人推车的行为
也能证明相关人员主观上
明知酒后不能驾车
而选择替代性的推车方式
不具有酒后驾车的主观故意
也不符合车辆处于行驶状态
不能认定为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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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应当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未经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视频中的推车行为
发生在机动车道及机非混行道路上
存在“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违法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妨碍交通
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还有可能使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如果在推车过程中
发生了交通事故
也是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提醒
酒后挪车、酒后驾驶
二轮或三轮摩托车
酒后在小区驾车等行为
均属于酒驾
要受到相应处罚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拒绝酒驾、平安出行
来源:公安部新闻传媒、襄阳交警
(转自: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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