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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执剑人 的第四十三篇原创
起底律师转所空窗期骗局:
15万粉网红竟“诈骗”案件款!
三本本科学历装教授
两年执业吹高伙
律所默许“诈骗”式营销何时休?
当警服照片变流量密码
法律圈造星运动正吞噬职业底线
原来所谓‘律政佳人’才是最大法外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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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吃瓜:网红“西绿”何许人也
2025年6月26日,一份德禾翰通(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报警公告在朋友圈疯狂转发,在半夜冲上的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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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之中的“赵某某”(真名赵瑾一)就是小红书1.6万粉丝、抖音15万粉丝的网红“西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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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西绿”疑似警察出身(不过也有网友称,也有可能是前夫的警服),后以律政俏佳人的形象,通过立律师人设在网络上迅速吸得大量粉丝。不过,因为“西绿”没有律师证(大概率是没过司法考试,这与警察出身不冲突,我国当警察不需要法律从业资格证),为其埋下了刑事风险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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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众号“律师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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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检索:“西绿”的刑事案件漩涡
“西绿”起号所依赖的是另一位小红书网红——拥有5万多名粉丝的“张律Austin”,两人一起炒CP爆火全网。不过据说两人CP关系也是假的,“西绿”本人是已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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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绿”走红后,另一位自媒体博主,在微博上有396.4万粉丝的“法山叔”也与“西绿”、“张律Austin”进行了合作。法山叔所背靠的正是开篇报警的律所——德禾翰通(成都)律师事务所。(可能是因为入职同一家律所后正常商务合作一下,不过也是由于这些合作使得很多网友质疑“法山叔”也包庇了“西绿”假律师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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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后,凭借庞大的律所资源,“西绿”很快发现了快速的来钱“捷径”,不用办案子,直接拿走当事人的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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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都不是好东西:相互利用的律所与骗子
通过网友总结,我们可以看到,“西绿”是故意诈骗粉丝和当事人,不过,律所和她的CP“张律Austin”是否知情呢?
我们先看律所(律所分析内容来源:公众号“法穿”)。
巨大的流量带来的是无数双眼睛,在“法山叔”的一期节目中,就有网友提出“西绿”没有律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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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山叔”的回应是“入职后异地转所变更期间。”所以在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搜不到二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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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西绿”就承认自己是立律师人设,并全平台改名为“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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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乏网友质疑,律师转所应当提交律师证,律所不知情显然不可能。
在网友的追问下,律所执行主任汤弘扬律师现场破防,“说你是个锤子。”“我们需要给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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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者发现,虚假宣传可能是该律所的一贯尿性。
汤弘扬律师自称是“知名刑事律师”“高校教授”等,但是实际只有本科学历,而且毕业于武汉首义学院(民办三本),与精英人设完全合不来。
所谓“高校教授”,也仅仅是花钱买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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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前提下,律所自我辩护不知情,仅仅是失察之责,可信性并不高。
其次,其CP“张律Austin”是否知情呢?
观察员倾向于也是知情的。
在深度的利益捆绑关系中,尤其是做网红账号的目的是获取案源的情况下,拍档无法以律师身份出庭难道会不知道吗?拍档摆拍都要跑出去骗别人的场地拍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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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张律Austin”本身也是营销大王。
律所和“张律Austin”本人均宣传两人是高级合伙人。但是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执业3年以上才可以成为合伙人,执业5年以上才可以成为高级合伙人。而“张律Austin”实际执业不满2年。
盗用他人案例,到会议现场骗取照片,也是常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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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能力是办案还是营销?
从“西绿”事件看,只要营销的好,流量大,没人在乎你是不是真的有能力,粉丝看“高大上”,合伙人看流量,律所看案源获取能力。
目前,法律市场不再是一个增量市场,如何在有限的资源里抢到更多的案源,是每一个律所和律师存活下去的首要考量。
当前,律师市场呈现三个特征:
第一,二八定律。这里的二八定律,不仅指收入分配的二八定律,也指能力上的二八定律。目前看,无论是北京、深圳、上海还是其他地方,总体上律师的水平都是比较低的,真正有合格法律能力的人不超过两成,甚至可能一成都不到。这跟律师这个职业缺乏成长性有关,大多人都在一些难度极低的、类型不断重复的案件中浪费职业生命,干三年跟干十年一样,在专业上都没有成长。因此,在这种低水平的竞争中,怎么让别人把案子给你,成为第一要务。
第二,律所规模化。很多律所在无限膨胀,总所人数不断增多,地方分所不断成立。甚至出现了一些地方的律所“100个律师50个没有工位”的现象。律所规模化其实跟大厂一个道理,就是成为一个有多条流水线或者成功模式可以不断复制的工厂,工厂最关键的就是如何通过销售人员拉到需求,然后以低成本优势在工厂内部不断生产。当前,律所正呈现营销专业化模式,即律所内部有很多律师不再专注专业能力,而是专职营销拉取案源,再从律所内外部寻求廉价合作者完成“生产”。所谓“北京律师与地方律师结合”、“综合律师与专业律师结合”、“老律师与新律师结合”、“网红律师+团队”等等,本质都是这种营销专业化现象的反映。
第三,营销普遍化、小丑化。从微信短视频、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上,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年轻律师和中年律师加入了营销队伍,没办法,网络时代,不做哪来的饭吃?不过,由于自媒体的下沉属性,通过猎奇的小故事(观察员也很佩服,即使是一些头部的老教授或者大律师、大法官,一辈子能够拿出来讲的案子也不过数十起,很多自媒体人一天都能编出几十个猎奇小故事,也是蛮不容易)、扮丑表演等吸引关注,已经成为常态。
营销本质上是为了讨口饭吃,不过,当前律所与律师的过度营销,正在形成营销内卷。你过度三分,我就过度一丈。形成两个极端:
高端宣传,走向诈骗行为;
低端宣传,走向《故事会》。
律师沦为销售员是行业进化还是畸形内卷?
律所默许无证接案该当何罪?关注#网红律师产业链黑幕# 参与讨论:你遇过网红律师诈骗吗?转发曝光行业潜规则@司法部 @律协 彻查虚假宣传,别让法律信仰毁于流量生意!
文/1376号观察员
图/网络&即梦
排版设计/阿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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