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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执剑人的第六十九篇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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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谈,但必须谈的事
2025年7月25日,法院审理认为,不能认定男生肖某某对原告女生进行了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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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图书馆诬告案相信公众尚有记忆。
2023年10月,女生杨某在网络发文称,同年7月在武汉大学图书馆自习时,男生肖某某在座位上隔着裤子对其自慰(“打飞机”),并暗中拍摄5段视频(总时长约4分钟)为证据。随后当场与肖某某对质,肖某某在威胁中按要求写下道歉信,承认做了“下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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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武汉大学发布通报,以“存在不雅行为”为由给予肖某某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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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某被“开盒,被造谣“官二代保送武大”,并确诊创伤性应激障碍。
随着舆论失控,肖某某母亲公开肖某某的皮炎湿疹记录,称其动作实为抓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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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杨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肖某某性骚扰。
2025年7月,一审判决认为,肖某某当时的行为无法被认定“自慰”,有抓痒的高度可能;事发场景开放,周围有人员走动,两人事发两小时内无交流,都曾离开后重回座位,无法认定肖某某针对杨某有性暗示或者性挑逗行为。因此,肖某某行为不构成针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与性相关的骚扰行为,杨某的指控不成立。
观察员本身不想谈这个事件。肖某某确实写了检讨书,尽管很多人认为当时肖某某才大一,杨某研二,在年龄差距和举报威胁下,肖某某因性格软弱,被迫写下检讨书是情有可原的,更何况在第一版检讨书中肖某某还承认了自己没有做过的“偷拍”行为,不具有可信性。
但是“怂”的代价就是自身的正当权利。即使终审也支持肖某某没有性骚扰行为,这起案件也不可能转为刑事案件(诽谤罪等)了,因为检讨书的存在,在刑事案件中大概率会被认定“无法排出合理怀疑”(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证据标准不同)。
因此,败诉本身对杨某不会有任何影响。
但是,自杨某败诉以来,网友扒出,疑似杨某在诉讼中操纵舆论裹挟司法、诉讼后曝光肖某某隐私信息,其硕士论文为学术造假产物。实在让人气愤。
故形成本文,将网络上目前对杨某的违法、违规行为分析进行梳理,以期更多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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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妄的施暴者之一:
疑似杨某在诉讼中操纵舆论裹挟司法
疑似杨某在微博号上自我“揭发”(部分内容已经删除),其通过“自杀”威胁审理法官,裹挟法官进行偏向性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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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妄的施暴者之二:
败诉后散布肖某某隐私信息
杨某在败诉后不满判决,在社会平台公开未打码判决书(含肖某某隐私信息),声称“不想活”。当然,杨某是否知道隐私信息公开的后果呢,当然是知道了,毕竟人家还要求别人不要公开她的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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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妄的施暴者之三:
硕士论文造假问题
根据网友整理,杨某硕士论文疑似为造假所得,有人质疑其文章数据为AI生成,杨某根本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的资格。
知乎网友“Longhao.Chen”指出,杨某硕士的主要问题在于:
(来源:https://zhuanlan.zhihu.com/p/1932931783806161969,本文仅截取部分内容,完全内容还在更新)
第一,引用错误,数据真实性存疑。如没有《离婚法》这部法律。尽管2001年有《婚姻法》修正,但是修正不等于出台,杨某自称学法,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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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造事实,验证结论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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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术规范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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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员认为,杨某之行为不应被容忍。
其一,作为学生,学位论文是其获得学位的根据。然硕士论文都疑似造假所得,其导师郭汝飞副教授和武汉大学应当给出合理解释,如果确认是学术不端产物,应当取消其硕士学位。
其二,裹挟司法、曝光他人隐私信息,本来就是法规不容许的行为,即使不给予行政处罚,杨某作为党员,也应当予以其党纪处分。
其三,杨某正在香港浸会大学读博,应督促香港浸会大学对其个人品德和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估,如果违反校级校规应当给予相应处罚,如果硕士论文造假应当给予退学处理。
文/1376号观察员
校对/福冈第一深情
编辑 设计/阿竹
图/网络&即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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