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洁凝
大家见到文章的标题,是否感到有点夸张呢?这个是我从事物业管理测量师二十多年以来,最严重的一个个案,让大家可以理解到,楼宇渗水问题,如何困扰着香港很多小业主,亦都令香港法庭,承受不必要压力。我亦都会在最后,提出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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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有一段日子在区域法院担任调解服务的谘询工作,平均每天都会收到至少一宗有关渗水个案的查询。香港现在实行调解为先,区域法院的法官,都会让与讼双方先行找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若案件未能以调解解决,才会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有一天,有一位先生来电,说到法官要求他们作为楼上户主,须先和楼下业主调解,我解释要求义务调解服务的程序后,这位先生希望能到法院和我面谈,之后,先生和太太两夫妇,带着法庭文件到办事处,他们作为楼上渗水的住户,已多次主动提出进行更换水管工程,并希望到楼下单位进行维修天花工程,可惜,楼下业户多次反对,硬要把案件推到法庭去处理,楼下住户要求赔偿金额约为二十多万元,并未包括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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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释完调解程序之后,太太突然表示,这宗案件有点复杂,原来在诉讼期间,楼下男户主声称因为长期渗水困扰,最后跳楼自杀。我当时感到一股寒意,只有向夫妇二人解释,楼下业户自杀是个人情绪病的问题,不能把渗水事件直接应定为楼下户主自杀的原因,楼下业户必须有足够的专家举证,才能证明男户主自杀是因为渗水事件,这样楼下女户主相关的心理赔偿金额才有机会被法官考虑。
我本人的家亦曾经历渗水事件,每天如厕时都被楼上滴水滋扰,的确是非常困扰。楼上业户长期不让大厦管理员检查单位,令渗水问题由厕所扩散至客厅。
香港每年由屋宇署及食物环境卫生署组成的渗水投诉调查联合办事处(俗称:渗水办),收到的渗水个案有增无减,由2022年的39,555宗,升至2024年的47,299宗,两年来升幅近20%,可惜定罪个案由2022年的158宗,减至2024年的114宗,定罪个案只占整体个案低于1%。定罪个案偏低,令造成渗水的业主感受不到阻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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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测量师学会物业设施管理组和物业管理监管局多次探讨,从法例着手要求所有业主为渗水强制性购买保险的可行性,如同买车必须要购买保险一样,若车辆遭遇意外碰撞,双方的保险公司即时介入,由保险公司聘请专业人士去公证赔偿和维修金额,便能够省下法庭大量的诉讼时间。同时,政府有必要让专业的调解员加入渗水办,加速案件调查进度。
近日有电视台新节目以拯救渗水问题为主题,却只邀请没有正式专业资格的验楼师参与节目,这样很容易把渗水问题导向错误的方向,我希望相关的电视台不要为收视,而找表情丰富和检查手法夸张的验楼师,最好还是聘请专业的测量师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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