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旗餐饮服务经营者:
国庆、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规范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全旗餐饮服务者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持证依规经营: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杜绝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行为。
加强人员管理: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进行食品加工制作中,需规范穿戴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务必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时不佩戴首饰。
严格过程管控:严格遵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严格把控食品加工制作经营各环节。要强化加工过程控制,防止交叉污染,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强食品储存管理,确保食品原辅料在保质期内,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等措施。
强化进货查验: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妥善留存供应商资质文件、购物凭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做好入库查验和记录。坚决杜绝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料。
落实食品留样制度:集中聚餐100人以上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数量充足、留样时间符合要求,并做好留样记录。
加强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建立并严格执行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确保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使用前及消费者就餐时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到位。
二、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特别提醒
承办宴会的餐饮服务者: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产品;集体聚餐按要求申报备案,并做好留样;制作好的菜品(常温下)到就餐时间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严格落实食品贮存制度,切实做到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
集中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做好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贮存等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
旅游景区及周边:做好场所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店内商品明码标价;不夸大、虚假宣传经营商品;不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的商品。
各餐饮服务者要高度重视,按照本告诫书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餐饮服务者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 投诉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节日餐饮市场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国庆、中秋佳节。
签发:李 琴
审核:杜虹宇
编辑:李佳乐
撰稿: 餐饮股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