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在2025年10月31日晚发布公告,公司被原副总经理梁军起诉,要求赔偿股权激励损失43亿元。
而涉案的股票一共是11,523,184 股,按照寒武纪的最新价格计算价值160亿元,这么巨额财产应该归谁所有?
我是股权律师卢庆华,下面具体分析,也提醒老板们注意股权分配三个点。
一、梁军与寒武纪首次接触
寒武纪在2016年3月成立公司。
梁军于2003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华为和海思半导体。
梁军接受雷锋网的访谈时表示,2016年梁军在华为负责研发麒麟970, ES(Engineer Sample,工程样品)版本刚好有空余的芯片面积可以放置AI处理器,因为之前看过陈云霁发表的论文,就约陈云霁聊,最终华为高管同意把寒武纪的IP放进麒麟970的工程样片。
华为的麒麟970是2017年秋季发布的,但芯片的研发和生产是一个长周期的过程,双方在2016年就签了IP授权协议。
麒麟970 ES版本在2016年就从晶圆代工厂回来了,麒麟970 CS(Customer Sample,客户样品)版本所使用的寒武纪IP在2016年就已经交付给海思。麒麟980所使用的IP版本,在2016年12月就已经和陈云霁谈完IP规格,寒武纪同时启动开发工作。
寒武纪在公司成立五个月后,于2016年8月获得包括古生代创投、科大讯飞在内的5000万元融资,投后估值4.8亿元。
估值涨这么快,与华为的合作有没有关系?
二、梁军加盟寒武纪
2.1 梁军加盟拿到第一笔股权
2017年10月,梁军从华为离职后加入寒武纪,从寒武纪离职前担任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
梁军接受雷锋网访谈时称,在陈天石签署的入职意向书中,明确约定梁军入职后将于2017年一次性获授一笔股权,寒武纪也在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股东会也对这笔股权授予有决议。
随后梁军于2017年12月获得艾溪合伙平台的股权,这部分股权在上市前占比1.7%,而同期进入持股平台的共有12人。
2.2 寒武纪两轮融资估值飞涨
招股书显示,寒武纪于2017年获得华为的订单金额770万元,占寒武纪年营收比高达98%。
而寒武纪于2018年1月进行第二轮融资金额2亿元,投资人包括国投基金等,投后估值涨到45亿元。
一年多时间估值涨了10倍,与华为订单及梁军加盟有没有关系?
根据媒体报道,寒武纪于2017年8月18日就宣布完成1亿美元A轮融资,由国投创业领投,阿里巴巴创投、联想创投等联合投资。
而招股书显示,阿里创投、联想创投在2018年7月才进行投资,第三轮融资3.2亿元,投后估值48亿元,也就是与上一轮融资价格是一样的。
2.3陈天石等高价入股
2018 年 10 月,员工持股平台艾加溪合伙投资1.48亿元获得3%股权,与前面投资人的价格是一样的,出这1.48亿元的艾加溪合伙背后包括陈天石和部分员⼯共200多人。
所以这批持股人员是高价入股的,包括陈天石、王在、首席财务官的部分持股,及部分部门负责人。
2.4上市前的融资
2018年,拿到华为的订单金额达到顶峰期的1.14亿元,占寒武纪年营收比高达97.6%
2019年1月,寒武纪第四轮融资24亿元,投后估值156亿元。
2019年9月,寒武纪第五轮融资15.5亿元,投后估值220亿元。
2019年,华为的订单金额减少至6400万元,并于2019年解除合作。
梁军接受雷锋网的访谈时表示,华为与寒武纪的合作是过渡期方案。
2.5 梁军获得第二笔股权
2019年9月, 陈天石将2.43%的股权转给艾溪合伙,价格为3.6万元,并于2019年12月转给了玄算九号持股平台,而梁军在玄算九号占62%份额(折算后占寒武纪上市前的1.5%)。
与此同时,陈天石另将0.86%股权转给投资人,价格为1.8亿元,也就是估值209亿元。
按此估值计算,2019年通过玄算九号转给梁军的股权价值为3.15亿元。
所以到此为止,陈天石履行承诺把股权给了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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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寒武纪上市
寒武纪于2020年3月提交上市申请,并于2020年7月成功于科创板上市。
上市前的持股:
董事长总经理陈天石持股34.36%。
董事副总首席运营官王在(联合创始人)持股0.8%。
董事副总刘少礼(联合创始人)持股1.02%。
副总刘道福(联合创始人)持股0.82%。
梁军任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共持股3.2%,分别装在两个持股平台里。
寒武纪从公司成立到上市只用四年时间,上市过程也是很快的,从申请到最终上市只有四个月,比风口中的摩尔线程还要快。
寒武纪能这么快上市,与华为的订单及梁军加盟有没有关系?
各位老板,如果你是寒武纪老板,你愿意把这3.2%的股权给梁军吗?
三、梁军从寒武纪离职
梁军接受雷锋网访谈时表示,双方在2021年12月14日爆发矛盾,三天后梁军在公司的IT权限被关闭,原汇报团队改成向董事长汇报。
梁军表示,在他离职前的2021年12月23日,公司安排人对天津玄算九号做了变更备案,对原合伙协议进行修改,其中合伙人会议决议第五条是“原合伙协议废止,通过新的合伙协议”,新的合伙协议里新增了第35条。
2022年3月15日寒武纪发布公告称,CTO梁军与公司存在分歧,于2022年2月1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告发布后,公司市值一天蒸发36亿。
寒武纪的公告称,梁军直接及间接持有艾溪合伙出资额共计 5.26415 万元,占艾溪合伙出资额总额的37.6%。根据梁军于上市前签署的股权激励相关《持股计划》等文件约定,应按照实缴成本加算年利率 5%进行回购。
在公司上市后,2020 年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授予梁军10万股,但有8万股获授尚未归属,已经作废。
目前双方争议的是上市前持有的间接股权。
四、双方争议的经过
梁军接受雷锋网访谈时表示,2023年2月,寒武纪持股委员会发邮件给梁军要求收回股权,要求将玄算九号里的股份转给“天津玄思”,艾溪合伙的股份转让给新注册的合伙企业寒武众志。
注:“天津玄思”是不是“天津玄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这家公司陈天石持股80%。
北京寒武众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则由天津玄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90%份额。
(1)2023年3月,梁军申请仲裁称被隐瞒对艾溪合伙协议的修改,特别是被“隐瞒”了《持股计划B》优先适用的约定,申请撤销修改的合伙协议,但被驳回了。
(2)2023年4月,艾溪合伙其中一个持股人员起诉梁军,要求确认梁军申请仲裁的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无效,也被驳回了。
(3)梁军起诉要求确认玄算九号的最新版《合伙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不成立,被驳回。
(4)2023年5月,寒武众志和天津玄思起诉梁军要求还回股权,其中艾溪合伙的出资额 25,067.4 元,玄算九号的出资额 27,574.1 元。
法院于2025年1月23日开庭审理,但还没判决。
(5)2024 年10月14日,梁军于起诉寒武纪劳动争议
第一,请法院确认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其与寒武纪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请求寒武纪赔偿43亿元的股权激励损失,涉及11,523,184 股,单价按照372 元/股计算。
而按照寒武纪的最新价格计算,这些股份的市值现在是160亿元。
案号(2025)京 0108 民初 9753 号,尚未开庭审理。
(6)2025年1月21日,梁军发朋友圈说,寒武纪方起诉梁军,要求他以5万元价格(就是注册资本)转让所持有寒武纪1152万股股份。
(7)2025年8月,雷锋网发了一篇对梁军的访谈,公开与寒武纪的纠纷细节。
五、涉及160亿的股权之争分析
5.1 寒武纪相关方能否拿回巨额股权?
(1)相关方起诉梁军,要求回购价格是实缴成本加算年利率5%,就是5万多元。
(2)理由是,寒武纪在上市前的2019年12月23日制定了《持股计划B》约定,持股人员在持股权益不得被处分的期间内离职的,股权将被要求按照《持股计划》约定转让给指定的股权激励相关主体,而梁军等持股人员都签署了《持股计划》。
股权律师卢庆华分析:
(1)艾溪合伙股票锁定期
艾溪合伙上市前承诺,上市后股票锁定三年,就是2023年8月到期;但由于寒武纪至2023年还没实现盈利,股票需要锁定三年完整会计年度,即从2021至2023年,就是2024年可以减持;又因为到2024年还没实现盈利,所以第四、第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减持不超过2%股份,2024年最多只能减持2%,可是持股平台里这么多人,谁可以减持呢?
梁军于2022年3月离职时,艾溪合伙的股票还没解锁。
(2)梁军的股票锁定期
梁军离职前担任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也是核心技术人员,承诺公司盈利前,股票锁定期至上市起3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就算离职也要遵守承诺,就是到2024年起解锁。
所以梁军离职时,他作为高管的股票还没解锁。
(3)《持股计划》约定不得被处分的期间是指什么?
有的公司约定,上市前离职的按照原价+利息收回;上市后离职的,上市前拿到的股票不收回。
而寒武纪的约定是什么?这个没有公开披露,我也不知道。
从合法的角度,如果约定是股票锁定期内离职的要收回,则梁军将拿不到这些巨股票。
如果不得处分期间仅指上市前,则梁军能拿到股票。
如果约定不够清晰,就存在多种可能性。
梁军接受雷锋网访谈时表示,公司请了个非常优秀的运营专家,在组织建设和流程规范制定上发挥很大作用,约定的待遇是一半现金、一半股权,上市公司股票要锁定三年,她的股权在2023年7月就要解禁了,但于5月被公司裁了,公司要求以原价回购股权。后面她以非法裁员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判赢了。但公司起诉,等待法院审理。
他说的这个例子不知道真实度如何,但准确度不够,上市后股票锁定三年是指已经盈利的公司;因为寒武纪还没盈利,股票需锁定更长时间,这个前面分析过。
而且就算劳动仲裁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拿到股权。
(4)从合理的角度
寒武纪在2017年拿到华为的大额订单,融资估值也在一年内飞涨10倍, 成立四年就成功上市,这些是不是也有梁军的作用?
而梁军于2017年入职,到2022年离职,在寒武纪工作四年半,离职时公司已经上市接近两年了,这样都要把股权收回去,是不是有点过河拆桥的味道?
160亿元的巨额财产之争,不仅影响争夺的双方,对现有员工以及未来吸引优秀人才都会有影响。
建议各公司制定规则时,不能只考虑单方的利益,还是要考虑双赢,考虑社会影响以及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毕竟公司还是需要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才能走得更远的。
股权律师卢庆华建议:
对于上市之前拿到的股权,在上市之前离职则收回。
上市后离职的,除非是员工过错,否则不收回。
5.2 梁军起诉索赔43亿元
梁军这方说:
(1)入职时陈天石签署的入职意向书里,关于股权的约定被写进了薪酬项下。
(2)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他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3)2024 年 1 月 2 日他的股票解锁,提出减持但公司不配合。
而寒武纪方说,梁军起诉中提及的“股权激励”,系公司《持股计划》中约定的持股权益,而梁军起诉要求赔偿“股权激励损失”,与其已签署的《持股计划》的约定不符。
股权律师卢庆华分析:
(1)梁军没有起诉要股权,是不是因为按照《持股计划》很难要到股权?
而且如果起诉要股权,价值160亿的股权诉讼费就可能是一笔巨款,可能打输官司还会损失千万上亿的诉讼费。
(2)梁军起诉的是劳动争议,就是把股权当成劳动报酬,既然不能拿股权,就给同等金额的钱,依据是入职意向书把股权写在薪酬项下的。
如果后面签的文件没有改变入职意向书的内容,则有可能获得支持。
但如果后面签的文件已经改变了入职意向书的内容,可能比较难获得支持。
幸好劳动纠纷的诉讼费很便宜,如果是普通民事官司,索赔43亿元的诉讼费就是一笔巨款了。
5.3 对公司的影响
如果创始人方赢了官司,则价值160亿的巨额股权将归个人所有。
如果梁军赢了官司,则43亿元的赔偿是由公司寒武纪出的,得白干多少年才够支付这43亿元赔款?
另外,梁军在2024 年10月14日起诉的,为何过一年多才发公告呢?
5.4 关于股权分配
梁军接受雷锋网访谈时说,他离职后内部流传,上市前给员工发的股票比较少,是因为员工的股权激励大部分都给了梁军。梁军对这事特别气愤,因为他获得的股权都是依据入职意向书获得的。
个人认为,寒武纪能这么短时间顺利融资和上市,梁军应该起到不小的作用,拿3.2%的股权算不上不合理。
但人人都觉得自己最重要,内部员工容易相互对比,梁军不是创始人,后加入却拿到第二多的股权,比另三位联合创始人加起来的股权都要多,容易引起内部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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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股权怎么分,需要给出一个计算方法,让大家知道为何有人拿得多,自己为何拿得少,想拿到更多应该如何努力等。
相关内容在我写的《股权进阶》书里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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