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在网上浏览各种信息,看到这三个悲剧,都是发生在“小人物”的故事,一个个都是人生悲歌,让我无法保存沉默。
第一曲悲歌:那碗凉透的小米粥,是他没送完的人生
湖南江大桥的晚高峰,33岁外卖员的电动车停在桥边,屏幕还亮着,他站了5分钟后纵身跃入江中。妻子李娟赶来时,只看见警戒线、未送完的订单,还有那份给住院老人买的、早已凉透的小米粥。
他的绝望藏在三条线索里。手机备忘录记着生活的重负:换电瓶480元,女儿幼儿园学费1800元,还差500元交水电费,每一笔都压得人喘不过气。身体早已报警,半年前查出腰椎间盘突出,只能靠膏药硬扛,可他不敢停-一停了,房贷、家人的开销就没了着落。
压垮他的最后几根稻草,是事发当天的连环重击。中午送麻辣烫迟到8分钟,顾客暖心叮嘱“雨天小心”,平台却铁面无私扣了20元;下午得知女儿发烧,请假被站长呵斥,只能拜托姥姥去接;送餐途中被私家车剐蹭,对方辱骂着踢翻餐箱,他蹲在地上捡洒了的饭菜,肩膀止不住发抖。
给妻子的最后一条微信,写尽了无奈:“老婆,我撑不住了,下辈子不再做外卖员,也不娶你,让你受苦了”。他甚至协商好了房贷宽限,却没能熬过这个傍晚。那只他说“跑50单就买”的烤鸭,成了妻女永远等不到的承诺。
没人知道他站在桥边的5分钟在想什么。是记起女儿的笑脸,还是算着永远算不清的账单?他不是败给了某一件事,而是被无数细碎的压力磨尽了力气- - -就像无数个为生活奔波的普通人,绷到极限的弦,终在某个瞬间断裂。
(此段文字来自网络)
第二曲人生悲歌,和一个“杀人嫌犯”有关。
2021年1月4日,陕西汉中西乡县中年男子邓某在家中阳台跳楼自杀,临死还背着“杀人嫌犯”的罪名。事情的起因,竟然是他给儿子买的几份保险。
邓某有俩儿子,夫妻也很恩爱,是个幸福的四口之家。从2014年开始,邓某陆续给跑大货车的儿子买了几份保险,保额高达600余万。
2016年4月,邓某的儿子手机突然丢失,父子俩开小车去找手机,回来的路上车辆不慎开到驶入西乡县七星湖内,儿子溺亡,邓某侥幸捡回一条命。
更意外的是,在邓某的儿子死后第二天,保险公司报警,说邓某涉嫌“杀子骗保”,向警方报案,邓某随即被带走。
同年7月,当地检察机关认定此案证据不足,邓某被取保候审。然而在此后的几年中,邓某被抓了放,放了抓。甚至在2020年2月,警方还赔付了邓某12637.6元国家赔偿。然而在2020年12月17日,警方说又找到了新的证据,再次把邓某拘留。2020年的最后一天,当地检察机关再次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于是警方又把邓某改为监视居住,又过了四天,邓某跳楼。
父子二人先后死于意外,令人唏嘘!但此事太过蹊跷,让人不得不问:
1:一个45岁的父亲,怎么可能杀害22岁的儿子骗保?何况邓某的妻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说他杀死儿子骗保,打死我,我也不信。他那么爱儿子。”“我批评一下儿子,他都不愿意。”
2:邓某和儿子一块开车不行坠入湖中,如果他真的“杀子骗保”,他怎么可能有把握让儿子遇难,自己安然无恙?
3:跑大货车本来就有风险,买几份保险多正常。那家保险公司为什么认定邓某就是“杀子骗保”?当地公安机关在检察院一再不予批捕的情况下,为何如此执着?
第三曲人生悲歌,和两个“小偷”有关。
1999年8月29日,时年30岁的曹庆和25岁的弟弟曹波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后被认定为该盗窃案的嫌犯。
事情的起因,是在前不久,沈阳粤菜调料坚果行经理黄超向警方报案称,其租设在沈阳铁路局材料总厂院内的仓库遭窃,338箱美国产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被盗。
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曹氏兄弟俩。
曹氏兄弟却大呼冤枉。他们说自己购买的这批干果确实低于市场价,但不是偷的,而是从一个名叫“小三子”的人手里买的。
对于这种说法,警方压根不信,尽管检察院也曾以“小三子”未到案为由,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却称,根本就没有“小三子”这个人,是曹氏兄弟为了推卸责任编出来的。
因为拒不认罪,涉及的金额大,曹氏兄弟被判无期徒刑。
对于这个判罚,兄弟俩不服,一直在申诉。没想到很快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入狱一年后,他们居然在监狱里遇到了“小三子”,并打听到他的真名叫“蔡某涛”。
蔡某涛起初对盗窃开心果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在开庭时却又当场翻供。曹庆:“他跟我说法官找他了,让他别‘瞎说’,如果认罪就是死缓。”
于是,这对兄弟俩燃起的希望再次破灭。一直到了2017年,曹氏兄弟刑满释放,他们还在继续为自己申诉。
2019年11月25日,该庭称已经受理申诉。由于蔡某涛否认自己是“小三子”,唯一能证明两兄弟清白的就是当年的证据和案宗,这些肯定是有漏洞的。
辽宁省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缺少关键的证据,有5个问题解释不通:第一,曹庆三作案时所使用的工具“断线钳子”应提取;第二,作案时被更换的锁和钥匙应提取;第三,被告人家中搜查出的存款来源为何;第四,曹波三参与盗窃的时间。对于这些漏洞,警方的解释是年代久远,关键物证因“保存不善”丢失。
既然证据不足,当初检察院和法院为何判他们无期徒刑?
希望此案有个最终的结果,毕竟人生在世,有几个21年?
在写这篇文章时,我的心口一直隐隐作痛。我不由得想大喊一声:某些相关部门,多一些慈悲心吧,不能为了自己的面子,和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不顾当事人的死活;某些资本平台啊,请你的脚步再慢点,等一等为你拼过命的草民吧,如果没有他们,也没有高高在上的你们!
最后,希望感兴趣的朋友们转发一下,因为如果我们一直沉默,他们就会继续作恶。
今天下午,我在网上浏览各种信息,看到这三个悲剧,都是发生在“小人物”的故事,一个个都是人生悲歌,让我无法保存沉默。
因为,我也是小人物。
唐山水,作家,媒体人,河南格调律师事务所顾问,格调庄园庄主。微信号:394444810,欢迎提供各种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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