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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写完《“违法轻罪记录封存”的立法时间线》,陆续又收到一些留言反馈。比如,你知道毒品的复吸率吗?你知道在很多国家吸毒是刑事犯罪吗?你知道国外对吸毒人员有长期监控吗?
那么,我统一回答各位,谈涉毒犯罪,我比你们可专业多了。
我在题图中用的这条留言,留言者的表述方式或许略显冒犯,但他讲到了一个真问题——很多人连禁毒到底是用什么法律都不知道。
先给各位讲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禁毒的主体法律依据是《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并不是治安法。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对涉毒人员有明确的登记造册、监控时限、回访检查、强制戒毒等制度。并不是2026年之后有了封存制度,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就失效了。法律上,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
各位谈了半天,表面上似乎很关心我国的禁毒工作,但实际上每天就是刷刷短视频,完全不了解禁毒到底依据什么法,禁毒工作具体怎么展开。
这是很荒诞的。
比如,你说国外对吸毒人员有长期监控。
但你知道吗,谈长期监控,我国是最严格的。依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吸毒人员一经被发现,就要被登记到涉毒人员专册,长期留档,这是第一步。
单单是这一条,就是很多国家都没有的制度。
登记造册之后,禁毒工作人员会区分涉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如误食误服毒品(如聪明药、神仙水,或缓解身体疼痛而错误使用吗啡等情况),禁毒人员会要求涉毒者去接受医学检查和治疗,根据医疗专业机构的诊断意见判断涉毒人员是否成瘾。反之,如果无法证明自己是误食误服,涉毒人员则会被处罚。这是第二步。
第三步是社区戒毒。经过专业测评之后,一旦认定涉毒人员已经成瘾,公安机关将责令涉毒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
看到了吗?你们担心的身边有人吸毒却没人管,公安机关在N年之前就有解决方案——家属、社区、街道、医疗机构,都会接到通知。
第四步,接到社区戒毒通知,涉毒人员应当在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社区戒毒时间为三年。
看见了吗?起步三年。
昨天有人留言,对涉毒人员怎么着也要先观察两年,看他是否复吸。
我只能回复,你不知道两年其实是降低了国家标准吗?
第五步,涉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要随时配合医疗、公安的检查,外出要请假。
只要发现涉毒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转强制隔离戒毒。
或接受社区戒毒但违反戒毒纪律的,如拒绝检查、私自外出、在社区戒毒期间偷偷吸毒,转为强制隔离戒毒。
如果公安人员认为涉毒者的毒瘾极大,也可以省略社区戒毒这一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第六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2年。期满后,如果发现还没戒断,时间还可以再延长一年。
而且,强制戒毒,不限次数。涉毒人员被强制戒毒三年,期满后,再次发现其复吸,那么就再一次强制戒毒。有个著名的球星,被强制戒毒出去没多久,再次被强制戒毒。看过球的人应该都知道我说的是谁。
第七步,即便涉毒人员服从强制隔离戒毒要求,经专业认定其已经戒断毒瘾,出去后还有社区康复,又是三年。
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签订社区康复协议。被责令接受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会再一次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且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提前解除。
你现在算算,几个三年了?
不要自媒体瞎说什么,你们就信什么。我国的禁毒工作是全世界做得最好的,也是对毒品打击力度最大的。
《戒毒条例》开篇就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我们有涉毒人员的预警系统,涉毒人员进行购票、住宿、上网等行为时,系统会自动识别并触发预警,所在地警方实时检查。
这套禁毒措施,放眼全世界,也是数一数二的。
说国外做得怎么怎么好,说轻了是你不了解我国的禁毒工作,说重了就是对我国戒毒工作的侮辱了。
那么,现在来说国外的吸毒入刑。
没错,确实有很多国家把吸毒当犯罪。但你们知道具体刑期吗?绝大多数国家的吸毒刑期就几个月,甚至是社区服务。
别说什么判十几年或终身监禁的,国外这样判的都是贩毒,不是吸毒。我们国家,贩毒能判到死刑。依然比国外的打击力度大。
国外吸毒确实是入刑了,但既然入刑了,就要走司法程序。国外有很多警察当场发现吸毒,然而由于程序问题,导致法院判无罪。人就放了。这种案例也不少,我国有个著名人物在国外就是通过程序辩护而获得无罪。
而且,你只在短视频里听人说国外吸毒入刑,你想过这些人服完刑之后是什么状态吗?这些吸毒入刑的国家,没几个能做到我国这样的长期动态管控。有些国家,吸毒者服刑之后就是彻底自由的,没人管了,完全放飞了。
于是,这里就要说到复吸率了。
复吸率确实挺高,甚至有人说,我国的复吸率比国外高,就是因为我国没有将吸毒入刑。
但你有没有想过,国外复吸率貌似低一些,其实是服刑出去之后就对其不再监控所造成的?别的不说,国外有几个是有身份证的?
而我国有能力查明复吸率?就是因为前面的提到的动态监控。因为长期跟踪,所以一复吸就被发现(贿赂司法腐败人员而逃避法律责任,那是另一个问题,但你要相信我们禁毒工作者的主流是廉洁的),而发现复吸,就又强制隔离戒毒了。
明白了?
统计学有句名言,不明白数据的真实意义,数据就是无效的。
你只会看百分比,但不琢磨百分比背后的东西。
这里,我给各位引一段官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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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确实很难戒。
两个原因。一是毒品涉及人体的内分泌。人的愉悦感高度依赖脑垂体分泌的内啡肽。内啡肽这这种人体元素,被称为人体自然产生的吗啡,既可以缓解人体的生理疼痛,也可以为人体制造愉悦感。
但内啡肽不是随时产生的,脑神经会识别人体的问题,然后向脑垂体下达指令,这时,脑垂体才会分泌内啡肽。
而毒品就是破坏内啡肽分泌,一旦涉毒成瘾,人体就是停止内啡肽的生成,而没有了人体自然产生的内啡肽,人就会感觉全身不舒服、情绪低落,于是,吸毒,以外部摄入毒品的方式来弥补缺失的内啡肽。
这是毒品难戒的生理原因。脑科学发展到今天,已经完全解释了毒品对人体形成影响的生理机制(当然,内啡肽只是因素之一,考虑到这个问题过于专业,就不展开了,有兴趣的可以看论文,有很多)。
你明白了这个脑学科的生理机制。
才能明白,为什么官方的禁毒宣传会强调社会关心。通过社会关心来缓解脑神经做造成的情绪问题。
有大量的复吸。是因为缺少社会关心,这是官方禁毒宣传。官方希望通过社会关心来帮助戒毒者建立信心、重回社会,减少涉毒者破罐子破摔的几率,降低涉毒者对禁毒人员的对抗心理。这是在保护禁毒工作者。而且,这不是我的观点,这是官方观点。
最后,说一下“吸毒入刑”这个问题的个人态度。
我不反对吸毒入刑。目前的吸毒惩戒,其实就是公安机关一家。而吸毒入刑,就是司法程序问题,从这个角度,我认为吸毒入刑也挺好。
我唯一希望各位能明白的是,我国是全世界对毒品打击力度最大的国家,也是禁毒配套政策最完善的国家。
不要一样看国外吸毒入刑,就觉得我国的禁毒政策貌似很落后,搞得好像我们放纵了毒品似的。你们这样想不是在关心禁毒工作,而是对禁毒工作的极大抹杀,是对禁毒公安干警的极大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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