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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上“北京同仁堂”五个大字格外醒目,产品宣称“99%高纯”并标注核心成分含量高达43%,但权威检测报告上的数字却是一个刺眼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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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北京市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对一款标注“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进行调查。
这款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产品,日前被上海市消保委检出核心成分与标识严重不符,实测磷脂含量为零,涉事企业已被约谈。
01
磷虾油测出“零含量”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市场上包括国内外品牌在内的15款热销南极磷虾油产品开展了比较检测。
一款标称为“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表现尤为“突出”。该产品在网页宣传中,突出强调“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等卖点,并声称“1粒≈100只磷虾”,其标示的磷脂含量高达43%,俨然一款高品质产品。
然而,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的专业检测,这款产品的磷脂实测含量为0%。
参与测评的营养健康专家指出,磷脂是南极磷虾油最核心、最具代表性的成分之一,主要起到乳化作用,促进Omega-3等营养素的吸收。一款标示为“南极磷虾油”的产品若完全不含磷脂,其真实成分和产品真实性均存在重大疑问。
02
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
陷造假风波
检测结果公布后,涉事企业的回应迅速引发关注。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最初表示,对检测情况并不知晓,但会进行上报。
据媒体报道,2025年12月15 日下午,上海市消保委针对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产品的相关问题,正式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由其对外销售。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03
北京同仁堂停止经销,已启动司法程序
事件发酵后,作为上级公司的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5日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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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中,该公司已立即责令其下属的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问题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展开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声明核心指出,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同仁堂健康药业表示,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由同仁堂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另有两名自然人李声义和杨晓斌分别持股44%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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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样是混改公司,同仁堂集团直接持股该公司49.0731%股权,并通过北京同仁堂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2981%,第二大股东则为自然人俞俊,持股超过40%。
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未发现北京同仁堂或同仁堂健康四川公司直接持有安徽哈博药业的股份。两者的关系是委托加工(OEM/ODM)的商业合作关系。即,拥有“同仁堂”品牌使用权的经销商,委托哈博药业生产“同仁堂”品牌的磷虾油产品。
同仁堂集团曾在2024年8月发布声明强调,“同仁堂”商标使用需经严格书面授权,禁止转授权及违规合作。此次涉事产品虽以“同仁堂”名义销售,却未在同仁堂官方渠道上架,仅在非官方电商店铺流通,其品牌授权的合规性与产品品控责任划分,成为亟待厘清的关键问题。
小编随后致电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关于南极磷虾油相关问题,对方客服表示没有权限回答,需反馈负责人。截止发稿未接到回复电话。
目前打开部分电商平台搜索,几乎已搜不到该款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小编附近线下门店也表示停止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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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来源:全搜索观察综合报道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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