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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现淘宝闪购)、抖音、淘宝、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因“幽灵外卖”被罚35.97亿元。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其中美团、京东、抖音分别为7.46亿、6.35亿、5689万元;饿了么、淘宝、天猫分别为5.58亿、4697万、3174万元。
拼多多被罚金额最多,共计罚款逾15亿元,没收非法所得580余万元。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罚[2026]22号)显示,2025年12月8日,总局依法对“拼多多”平台经营主体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电子取证、数据分析等方式,确定其违法事实:裱花蛋糕经营者中,4522家未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4941家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不含裱花蛋糕。当事人未依法对上述9463家食品经营者履行资质审查义务,致使其进入平台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产生的交易额共计97089306.49元,平台从上述店铺取得的违法所得合计5841558.67元。
另查明,重庆百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宣城市梦晟花卉有限公司(以下称转单平台)作为服务商入驻当事人平台,提供转单服务。拼多多授权转单平台订单信息查询、物流发货、批量数据解密等权限,使其可通过API接口调用订单数据,帮助使用上述转单平台的商家(以下称转单店铺)实现“一键转单”功能,即允许转单店铺将消费者订单转交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餐饮食品消费具有特殊性,消费者基于对特定店铺的品牌信誉、制作特点、卫生条件等信任而选择下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餐饮食品,不得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转单店铺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违规转单违反上述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当事人作为电商平台,与上述两家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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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调查过程中,总局曾多次向拼多多出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拼多多次出现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等行为,甚至采用暴力、软对抗等手段阻碍监管执法。
财新网曾引述接近拼多多人士称,此次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在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接获拼多多虚假发货举报后,到公司上海总部调查,过程中,拼多多数名员工与执法人员“产生肢体冲突”。
报道称,警方随后以阻碍执行职务为由,对拼多多员工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另据一封署名为拼多多原公共事务部员工公开信披露,此次事件后,公司政府关系部门多名员工遭辞退。据一名拼多多合规部员工在内部群里称,此事件发生于2025年12月3日,其因此于12月10日被拼多多单方面辞退,理由是“该员工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但该名员工认为此事件与其毫无关系,其全程未参与,并愤怒写下:“千古奇冤,沉埋日月,含冤受辱,泣血难平!”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拼多多明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店铺多、订单数量大、交易金额高、社会影响范围广、食品安全风险大,违法情节严重。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其按每未履行1家店铺的资质审查义务处以16万元罚款。
总局责令拼多多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 没收违法所得5850222.91元;
- 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罚款1514080000元;
- 对当事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罚款2000000元;
罚没合计:1521930222.91元(壹拾伍亿贰仟壹佰玖拾叁万零贰佰贰拾贰元玖角壹分)
4、责令当事人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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